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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的育人角色和职业规范

发布时间:2023-12-11 11:01

  导师是研究生人才培养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是研究生学术训练和人格塑造的引路人和指导者。当前,我国851家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共有各类研究生导师46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平均每家培养单位约有540名研究生导师,大约每6位硕士生、每4位博士生各拥有1名导师。在我国170多万高校教师队伍中,导师这一群体占比超过1/4,可以说,他们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人格魅力不仅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成长成才,也一定程度上表征着新时代我国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是决定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在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中,“提升导师队伍水平”是四项明确要求之一。因而,如何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已成为事关研究生教育高质量提升、事关研究生教育强国建设战略的关键之所在。笔者认为,需从导师的角色定位、职责边界和伦理规范等方面凝聚导师队伍建设的共识,精心做好导师队伍能力素质的培育工作,着力强化提升导师队伍的育人水平。


  首先,从导师的角色定位来看,人们往往在有意为之或不经意间存在一些认知偏差或思想误区。比如在一些学科文化中,研究生习惯把导师称为“老板”。这种称呼的背后,往往意味着一种经济雇佣性质的导生关系,还意味着研究生对导师角色定位的认知偏差,或是导师对自我角色定位的思想误区。导师是研究生人才培养中至为重要的外部因素,古今中外概莫能外。1990年,美国研究生院长理事会(CGS)专门形成研究报告,从导生关系的角度界定了导师(mentoring)的几种主要角色:作为学业顾问(advisors),导师应拥有专业经验并且乐于与研究生分享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作为精神支柱(supporter),导师应能够在情感和道德上鼓励支持研究生;作为生活导师(tutors),导师应能够针对研究生的表现给出具体的反馈;作为师傅(masters),从雇主角度来看,研究生是学徒;作为资助提供者(sponsors),导师应能向研究生提供所需信息,并帮助他们争取相应机会;作为人格楷模(modelsofidentity),他们应能为研究生树立如何成为一名学者的榜样。在关于导师的上述六种角色期望中,一些共性的品质也得到了相关调查研究的印证。有学者尝试从不同维度解析优秀导师的共性品质:就个体维度而言,有耐心、同理心、真诚、善于倾听、值得信赖是良师品质;就关系维度而言,平易近人、能及时帮助或回应研究生是良师品质;就专业维度而言,有学术造诣、受同行尊重、有扎实学识是良师品质。这些品质的养成,仰赖于支持环境对导师的针对性培训、持续性培育,仰赖于导师的体验、探索和反思成长,仰赖于导生之间教学相长、互学互促,不断强化导师对岗位角色的自我认同,塑造导师对职业发展的使命感、自豪感、荣誉感。


  长期以来,研究生导师的指导经验大多来源于个体自身的教育经验。随着导师队伍规模的快速扩大,导师科研背景、培养环境和指导对象均发生较大变化,单凭个人的过往经验履行指导职责时难免会有局限,加之部分导师并不熟悉导师岗位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定位与认知偏差等问题。部分导师仅仅将导师身份作为“授业”的角色,侧重于以学术导师(supervisor)和学业顾问(advisor),高度关注于研究生的“学业进展”和“学术研究”,但在“传道”“解惑”方面明显投入不足,距离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部分研究生导师忽视其作为思政导师(ideologicalinstructor)时,应当关注于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忽视其作为生活导师(tutors)时,应当关注于对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生活;也忽视其作为职业教练(coach)时,应当关注研究生的职业发展。


  当然,这里也的确存在一个角色冲突问题,那就是导师在扮演教育者、研究者、管理者等多重角色时,容易产生角色行为与角色认知期待不协调。尤其是导师角色的多重性和外界高期待性,不仅可能加重了角色冲突的产生,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导生关系的张力。不论是新聘导师还是在岗导师,其角色定位一旦不准,就难以培育出崇尚科学、潜心治学的研究生。实践案例表明,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导师培训,不仅有利于提高其立德树人的品格修养,提升其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水平,增强其指导研究生的能力素质,丰富其全方位育人的方式方法,也有助于导师个体成长与职业发展。


  其次,从导师的权责边界来看,作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导师是因研究生培养之需要而设立的岗位,而并非高校教师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全过程培养的职责,拥有招生参与权、培养自主权、育人评价权以及管理建议权等多项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直接相关的职务权力。事实上,无论是研究生教育的入口环节、培养过程还是出口把关,均需一支质量过硬的导师队伍。这就势必要求导师充分认识、理解并明晰自己在研究生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方面的权责边界,依法依规用好手中权力。以招生权为例,研究生导师在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诸多环节都需要依法依规、科学选才,任何有损研究生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行为活动都将面临法律责任风险。近些年一些媒体报道出来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事件,如导师失职渎职、导生关系失和失控、研究生自杀等事件,其背后或多或少会与导师滥用职务赋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有关。


  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40岁以下的研究生导师11万多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中40岁以下的占比近30%、博士生导师占比超过10%。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往往假定经过研究生培养阶段、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在科研业绩达标的情况下就“无师自通”、自然而然地具备指导研究生的能力素养。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少导师尤其是青年导师虽然接受过严格、完整的学术训练,但未必接受过有关指导研究生的训练或培训,他们对其岗位职责的边界认识不清,对严格指导与“放羊式”管理之间的分寸感把握不好,对导师“帮着做”和让研究生“自己做”之间的平衡点拿捏不准。有的把研究生导师负责制理解成大包大揽,有的把对研究生的平等自由理解为放任自流,还有一些导师将研究生视为科研劳动力、生活秘书、行政助理,随意安排研究生从事大量与学习、科研无关的琐碎事务性工作,重“用人”轻“育人”。更有甚者,部分导师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这些做法都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并在一定程度上扭曲研究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研究者强调,导师“要知道哪些是你应该教给学生的,哪些是应该让他们自己去发掘的,并在两者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点,绝非易事”(德拉蒙特,等,《给研究生导师的建议》,2010)。


  因此,在超大规模的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走出研究生导师的个人化体验,需要通过更加具有针对性、系统化、规范化的导师培训、激励和考核,积极引导广大导师充分理解导师岗位职责要求和权责边界,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底线意识,真正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不仅需要广大导师不断提升自我修炼修为、自觉自律自强,还要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研究生学业管理,抓住课程学习、学术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全过程、高质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再者,从导师的伦理规范来看,作为研究生的学业导师、人生导师,研究生导师队伍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使命与重任。唯有自身做好坚守教学与科研伦理规范的典范,在指导研究生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沟通,才能充分发挥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作用。大而言之,导师群体的言行举止不仅对于广大研究生而言具有示范引导意义,而且对于其他教师群体也具有模范带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教师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信任的时代重任。对导师而言,一方面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既能够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研究生,又能成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示范者;另一方面要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突出立德树人成效,聚焦研究生成长成才,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指导帮助,做学生爱戴和尊敬的引路人。


  导生关系是表达导师伦理规范的重要对象。导生关系存在于一个伦理性的“你—我”世界,其概念本质和理想目标是教育场域中师与生之间的认知、情感和交往实践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心理关系,遵循的是伦理规范而非技术规则。从近期频繁报道出来的学术不端案件分析,一些导师没有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指导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甚至忽视或放任研究生在科研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不少高校都在探索建立导师职业伦理规范与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导师学术规范教育培训、学术不端行为预防查处、学术道德实绩记录等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导师安心悉心指导研究生。今后还要不断健全导师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导师指导行为和精力投入提出规范要求,促使导师将更多时间精力用在育人上。对师德表现优异的,当予以表彰、宣传和奖励;对师德师风有失水准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失范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在《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2018年)中,不准讲授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负面和消极言论;不准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纵容所指导的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不准安排研究生承担属于私人领域和家庭生活的事务,或强行安排研究生在与自己有利益关联的单位从事与学业无关的劳动等“十不准”,非常明确地从职业伦理规范的角度提出了作为导师的底线要求。然而,面向未来,导师们如何更好把握研究生心理特点,对新时代研究生的身心健康保持敏锐?如何引鉴先进研究生教育理念及成功经验,建立与专业生活相匹配的导师道德信念体系?如何做好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并科学“行导”、预防与研究生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以上这些议题背后的伦理规范问题还有待深入系统研究,以此方能更好生成“导师智慧”。


  (作者简介:王顶明,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张立迁,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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