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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的特点及展望

发布时间:2023-12-07 23:34

  摘要: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是俄罗斯小学(1~4年级)的现行教育标准,其核心是促进学生形成全面学习能力。全面学习能力指学生通过有意识地、主动地获取新知识而达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其基本形式可以分解为个性化、调节性、知识性、沟通性四种类型。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围绕全面学习能力,从各学科大纲的实施结果、大纲结构、实施条件三个方面做了总体要求和具体阐述。该标准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考虑到了教学实践的可操作性,但是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关键词:俄罗斯教育标准初等教育全面学习能力


  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备受重视,各国都在密切关注社会发展对基础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反思本国当前教育的优势和不足,不断完善和调整教育目标并更新教育内容,以适应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我国新世纪课程改革至今已开展了近20年。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15个学科的课程标准(实验稿),由此开启了新世纪的课程改革。之后,教育部于2011年12月28日印发了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19个课程标准(2011年版)。2016年9月,我国发布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总体框架,核心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2019年初,我国教育部正式启动了新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如何在各学科标准中落实核心素养成为重要的课题。


  中俄两国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俄罗斯的教育思想和模式对我国曾产生过重要影响。深入研究俄罗斯国家教育标准及发展变化,能够为我国的课程和教学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通过对俄罗斯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準》进行评介,为我国新一轮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以及在教学中落实核心素养提供借鉴。


  一、俄罗斯《国家教育标准》的历史沿革


  1991年底,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宣布废止《苏联教育法》,同年12月25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正式成立后,1992年的《俄罗斯联邦教育法》首次出现“教育标准”的概念,并提出国家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对国家教育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控,并且每10年左右要对教育标准进行修订。[1]


  2012年12月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第2条第6款规定,联邦国家教育标准是俄联邦教育机构确定的学科、专业和方向必须遵循的总体要求。


  俄罗斯普通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迄今,俄罗斯普通教育国家标准已历经两代。2004年通过的第一代国家教育标准,正式定名为《国家教育标准》。《国家教育标准》颁布以来,教育界围绕其进行了激烈的争论。2006年开始,俄罗斯启动第二代《国家教育标准》的研制工作,之后陆续颁布了各学段的第二代国家标准。第二代《国家教育标准》包括2009年10月通过的《初等教育国家标准》(1~4年级)、2010年12月通过的《基础教育国家标准》(5~9年级)和2012年5月通过的《中等教育国家标准》(10~11年级)[2],这些也是当前俄罗斯普通教育的现行标准。其中,《初等教育国家标准》于2011年全面实施。


  二、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简介


  (一)以全面学习能力为核心


  俄罗斯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指出,教育的目标在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其独立实践和团队合作的习惯、开发天赋,达成以上目标的基础是学生必须具备全面学习能力。为更好地在学科中落实学生的全面学习能力,按照《初等教育国家标准》的要求,俄罗斯相关教育研究部门颁布了《初等教育阶段培养学生全面学习能力的大纲》[3],内容包括全面学习能力的定义、功能、构成、特征、形式以及与各学科内容的联系,并结合各学科教材,对如何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学生的全面学习能力给出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例如,教师必须要结合教材配备相应的典型习题,将培养学生的全面学习能力贯彻到日常教学中;教材通过设置学习目标和习题使学生了解即将研究的领域和学习的具体内容,帮助学生将每一课的具体目标和学习结果相联系。全面学习能力,广义上指学生通过有意识地、主动地获取新知识而达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能力。作为一种综合能力,它可以被视为活动、学习、方法的整合,保证学生独立地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也可以被视为组织学习过程的能力,为学生在各个学科领域的学习提供更多的可能,同时也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全面学习能力的多样性、特殊性以及在学习活动中的普遍性有助于学生学习质量的提升。


  全面学习能力的基本形式可以分解为个性化、调节性、知识性、沟通性四种类型(见表1)。


  (二)具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结果要求


  俄罗斯《初等教育国家标准》提出,在贯彻全面学习能力、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将发展学生的个性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小学毕业生应该做到爱人民、爱家乡和爱祖国;认同家庭和社会的价值;对现实世界充满好奇心和兴趣,学会学习,具备组织学习行为的能力;独立自主,为自已在家庭和社会中承担责任做准备;待人友善,能倾听同伴的意见,修正自己的观点,能论证并表达自己的观点;遵循健康和安全的生活方式。


  相应实施结果的具体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1.个性化的结果


  学生为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做好准备,培养学习兴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例如,形成俄罗斯公民和多民族社会认同感、民族自豪感和归属感、人文和民主的价值观,尊重他人观点、他国历史和文化等。


  学生了解自己的社会角色、形成学习愿望、建立个性化的学习目标。理解学习和求知的目的,有能力组织自己的学习行为,有同情心,愿意听取他人意见并表达自己的看法,发展个性,树立对家庭、祖国、运动、友谊等的正确观点。


  2.跨学科的结果


  跨学科结果包括学生应掌握的全面学习能力,充分体现了“知识性”“调节性”“沟通性”三个方面,它为学生学会学习和跨学科理解提供了保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学生有能力确立学习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并寻找解决办法;学会解决创造性和探索性问题的方法;根据任务和条件进行计划、监控和评价,并确定最有效的达成结果的方式;寻找成功或不成功的原因,并能够在不成功的情况下有效调整;掌握认知和自我反思的初级形式;利用符号建立模型、确定研究对象,利用图表学习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主动利用语言和信息通信技术解决交往和知识方面的任务;用各种手段寻找信息,根据沟通性和知识性的学科任务,收集、加工、分析、组织、转换和解释信息,包括会使用键盘,以数字形式处理和分析影像,用音频和视频辅助学习,遵守信息网络规范;根据目的和任务,掌握各种文体的阅读技巧,进行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会进行逻辑性的比较,如分析、综合、总结、分类等;能倾听同伴发言,承认各种观点和每个人的权利,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修正和评价自己的行为;在合作中,确立共同的目标和达成的路径,根据具体的功能和角色进行分工,互相监督、客观评价同伴和自己的工作;在合作中能权衡各方利益,解决冲突;初步理解与学科相关的现象和本质,如自然界、社会、文学和技术;掌握学科和跨学科的基础概念;能根据具体学科内容,利用资源和信息环境开展活动。


  3.学科的结果


  学生在学习、转化和使用新知识的活动中能够获得该学科特有的知识和经验。俄罗斯《初等教育国家标准》对各学科大纲中的达成结果做出了规定。以数学学科的达成结果为例:利用初等数学知识,描述和解释周围事物的过程和现象,并对它们的数量和空间关系进行估计;掌握数学学科的基础,包括逻辑思维、算法思维、空间想象、数学语言、测量、换算、估算、估测、计算、直观呈现数据等基础知识;使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获得相应的学习经验;会进行口算和笔算,解决文字问题,掌握简单的算法,辩认基本的几何图形,会使用表格、图表、线段图等分析和说明数量关系;掌握初步的计算机知识。


  (三)进行系统化的教育评价


  《初等教育国家标准》提出了对大纲实施结果的具体要求,并指明了对所应达成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的必要性,学科和跨学科的结果成为整体评价的对象。系统化的评价既包括反映学生学习成果的过程性评价,也包括反映其后续教育阶段所必须的知识和能力的终结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呈现了个体学习的动态成果,并推动大纲所要达成的计划结果。终结性评价描述了在后续教育阶段进行知识学习所必需的能力水平。


  对《初等教育国家标准》中相关的评价内容进行归纳,其基本特点如下:达成的结果与预期结果具有一致性;包括个性化、跨学科和学科三方面的评价;关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评价;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标准化评价(口试和笔试)和非标准化评价(制定方案、实际操作、案例分析、自我评价等)相结合。


  可见,《初等教育国家标准》不仅从制度层面对教育结果进行了预设,而且对这些预设的结果采用新的途径和方法实施评价。与第一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将知识和技能作为评价对象不同,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改变了结果評价的途径,除了将知识技能(学科结果)评价作为其中一个维度外,也将跨学科结果和个性化结果纳入评价范围,关注对学生的全面学习能力的评价。


  三、特点与启示


  (一)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俄罗斯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的核心是全面学习能力。全面学习能力是学生有意识地、主动地获取新知识而达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包括个性化、调节性、知识性、沟通性四种类型。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全面学习能力尽管与经合组织(OECD)[4]、欧盟[5]等组织提出的“核心素养”在名称上不相同,但在具体内容上有极大的相似度,例如,都将“学会如何学习”置于个体学习活动的首要位置,都强调自我规划与管理、价值认同、沟通合作、信息素养等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能力。由此看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家教育政策,俄罗斯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站在了面向未来的高度,具备一定的前瞻性。2016年9月,我国发布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提出核心素养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3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6大素养,并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18个要点[6]。在我国新一轮的课程标准修订中,必然要考虑如何结合核心素养框架,结合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合理制定培养目标,保证标准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二)考虑到教学实施的可操作性


  为了更好地在学科中提高学生的全面学习能力,按照《初等教育国家标准》的规定,俄罗斯专门制定了《初等教育阶段培养学生全面学习能力的大纲》,并在大纲中指明教材中的典型习题体现了何种类型的全面学习能力,旨在帮助教师理解全面学习能力并将其渗透在学科的日常教学中,这种措施保证了全面学习能力的落实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为了推进全面学习能力走进教育实践,在该大纲的指导下,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发生了变化。教师不再像以前那样仅传授知识,而是通过设立系统的学习活动途径,强调信息技术的使用,实现教学模式的转变,从“教什么”转向“如何教”,从讲解型教学转向活动型教学,通过让学生独立补充、寻找和加工信息,在实践中获得知识。学生不再仅限于知识学习,而是在学会学习和组织自己学习活动的基础上,确立学习目标,并在教育活动中按照目标,通过计划、执行、监督、评价、师生协同等步骤获取知识,达到个性化发展,最终促进全面学习能力的提高。


  (三)将在反思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尽管第二代《初等教育国家标准》考虑到了实践层面的操作性,研制者专门也编写了《初等教育阶段培养学生全面学习能力的大纲》,但是其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一线教师普遍反映,在学科教学中比较容易落实的是知识性的全面学习能力,而个性化、沟通性和调节性的全面学习能力会受到学习活动的组织方式、内容和课时的限制,特别是受到教师理念和能力等因素的限制。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曾对70名教师进行调查,在回答“教师是否经常在实践中遵循全面学习能力的原则”这一问题时,43%的教师表示在课堂中基本上能做到关注全面学习能力,39%的教师表示只是偶尔进行这方面的工作,17%的教师表示完全不进行或者感觉很难实施[7]。在对以上问题进行调研和反思的基础上,2018年3月,俄罗斯教育和科学部公布了新的《初等教育国家标准草案》(1~4年级),第三代标准将继续贯彻全面学习能力,并将增加新内容,为学生具体指明所应掌握的知识,按照俄罗斯联邦基础教育部部长奥丽卡·瓦西里耶娃所说的,“新标准将不再空洞和模糊不清”[8],并于2019年6月在国家杜马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关于提高俄联邦教育质量的措施》的演讲,其中提到俄罗斯第三代的《初等教育国家标准》各项准备工作已近尾声,预计于2019年底正式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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