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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是普及初等教育的根本

发布时间:2023-12-07 18:50

  邓小平同志说:“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贯彻《教师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极大地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师问题是教育内部带有战略性的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主要是依靠教师去实现。要彻底改变民族地区教育落,后面貌,振兴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就必须抓好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这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之,计。现结合我们榕江县几年来的实践,就抓好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谈几点体会。


  一、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师政治上的进步,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


  我县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南部,幅员面积3285平方公里,全县辖20个乡(镇),268个行政村,27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3.3%,是一个苗、侗、水、瑶、汉等多民族聚居的边远贫困山区。全县有完全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6所,九年制学校11所,小学522所。在校中、小学生58294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有41679人。全县有教职工2942人,少数民族教职工占74%。这些少数民族教职工,通晓本民族和本地区的历史与文化,与少数民族群众和学生有密切的联系,有献身民族教育事业的精神。我们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和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对广大教师进行形势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县情乡情教育;热情关心和帮助他们思想政治上的进步,激发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几年来,在教师中发展党员92人,占教师中党员总數的30%;表彰教师476人,其中国家表彰9人,省表彰18人,州表彰36人,县表彰413人;一大批优秀教师被提拔到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岗位。


  二、制定规划,开展教师学历达标和能力提高培训努力办好函授和卫星电视


  师范教育,抓好教师在职学历达标培训。我县1985年就建立了中师函授站,1986年开办了电大师资班,1993年下半年又成立了“三沟通”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抓教师在职学历达标培训工作。办学几年来,已有101人获得了中师函授毕业证书,24人获得了电大毕业证书。现仍在;参加中师函授学习的学员有90人,参加电大学习的学员有94人。为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我们规定,凡通过,自学考试、函授教育、卫电教育等形式,获得专业合格证的教师奖励80元,获得中师函授毕业证书的奖励150元,获得高师专科毕业证书的奖励300元,获得高师本科毕业证书的奖励400元。


  一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短期培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我们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举办了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学习、教材教法研究、教师基本功训练、职业技术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短期培训班,共培训教师3000多人次。仅1993年,我县就举办了民族音乐师资、中师函授、卫电师专面授、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小学自然实验教师、九年义务教育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师资培训等10期短训班,参加培训的教师达到1200多人次。在培训中,我们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送教上门办学等形式,并充分发挥电化教育手段的作用,收到了较好效果。


  采取离职进修办法,解决紧缺学科(如英语、生物、史地、职业技术)师资不足问题。每年我们都选送一些中青年教师到省、州教育学院和其他高等院校深造,学成后回原校任教。


  3年来,我县用于师资培训的经费共5万多元。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小学教师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学历的比例已由1990年的57.6%,上升到1993年的67%,另有33人获得了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初中教师合格学历的比例已由1990年的54.5%,上升到1993年的70.8%。


  三、广开师资渠道,为边远民族贫困村寨培养“永久牌”教师,逐步实现村小和教学点的教师地方化、民族化


  每年我们都按照上级招生政策的规定和分配的招生指标,从边远,民族贫困乡选送9名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到州民族师范学校边师班读书,毕业后分配到原来的贫困乡工作。根据农村小学体育师范紧缺状况,县人民政府拨出招工指标,于1991年和1992年分别开办了小学体育师资班,共招收学生70人,毕业后全部定向到农村小学工作。1993年,在县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县人民政府仍拨出专款和招工指标,开办边师班,从“派不进,留不住”的边远民族乡村招收了60名少数民族学生,到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培养,按中师教学计划开设课程3年后要求达到中师毕业水平。边师班学生毕业后,从哪里来,回哪里去,长期在边远民族乡村从事教育工作,不准改行和调离。


  四、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我县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县,经济发展缓慢,财政收入有限,但从未出现过拖久教师工资现象。1993年下半年,在县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缓发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节约奖,唯独只兑现中小学教师的节约奖。很多乡(镇)人民政府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偏僻边远的水尾水族乡,从1992年9月份起,每月给民办教师增加10元工资;平永镇每月给民办教师增加15元工资;苗族聚居的西汪乡空申村,每月给民办教师增加20元工资。自1991年以来,我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达356.8万元(其中乡村集资122.6万元),新修校舍11599平方米,维修校舍6353平方米;添置单人课桌椅8691套,双人课桌椅1843套;为126所小学配备了教学仪器。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县委、县人民政府还作出决定,在农转非、招工、升学、医疗保健、职称评定、住房分配等方面优先照顾教师。这些举措,对稳定教师队伍产生了积极作用。


  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我县民族教育师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加快了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1992年,全县15一40周岁人口中的非文盲率达到了89.1%,经省、州检查验收,成为基本无文盲县;1993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6.2%、巩固率达96.5%,毕业率达95.2%、普及率达88.6%。”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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