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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23-12-09 11:42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生存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越来越高,审计风险日益突出。如何加强审计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已成为审计职业界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1、审计人员经验和能力不足 
  自审计产生以来,审计能力的提升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状态,一直为满足社会的需求而努力,但也一直无法达到完全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审计人员应该拥有一定的审计经验。但是,审计经验是有限的,面对迅速变化的客观环境不能很快的作出适当的调整,并且由于实践的内容丰富多彩,审计经验不能够完全掌握,审计经验时常出现错误。我国审计人员往往是财会出身,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经验。对于企业运行及业务发展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知,因此会增加审计的难度和成本。 
  2、审计的过程缺乏独立性 
  审计过程的独立性是审计报告有效性的必要前提,但是现有体制机制制约了审计过程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赢利机构,其更本任务就是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现有委托代理关系下,通常由公司的管理层决定审计报酬的多少和注册会计师的解聘与聘用。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常常处于失去客户与遵守审计准则的窘境之中。 
  3、注册会计师所采用的审计方法本身存在缺陷 
  因为现代审计普遍采用抽样技术,因此审计业务的结果可能有一定的误差。注册会计师所采用的审计模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密切相关。风险评估是现代审计模式的基础,通过分析风险评估来预测审计意见所存在的风险,从而作为发表最终审计意见的依据。因此审计风险的大小决定于审计模式的选择。此外,注册会计师通常会忽略一些对审计意见影响不大但费力耗时的程序,这种有选择的审计程序的判断会造成一些对审计意见正确性有影响的程序被舍弃,从而使审计意见存在错误的可能性。 
  4、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缺乏必要的内部约束体制机制妨碍了审计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在传统的挂靠制度基础上形成的旧方法、旧观念、旧模式依然有一定的影响力。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表面上脱钩,实质上藕断丝连,因此导致了地区性的业务垄断。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长期健康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缺乏严格的质量监控制度,岗位责任不明,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 
  二、防范审计风险产生的策略 
  1、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 
  要想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我们必须以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出发点。进行必需的专业知识培训、道德素养的提升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的潜在风险。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培养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能在面对繁杂的企业审计业务中灵活、恰当地控制各种风险的发生,很好的地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后续教育,增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使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为我国的审计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2、加强审计的独立性 
  增强审计的对立性,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规范审计行为。审计的独立性作为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和必要保障。审计过程是否符合独立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质量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审计的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的独立性。我国财政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审计工作时间数作为基本依据来制定公司的审计收费规则。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规模的大小、销售收入的多少、财务状况的好坏与所处行业的审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审计前先预测出工作量和审计人员的需要量,并根据不同审计人员的收费标准来决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3、正确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在不断更新变化之中,必然要求审计人员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从而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2008年1月联合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提出的新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引起了广大审计职业界人们的关注。随着新报告的颁布,国际审计职业界对审计技术作了一些变动和更新。新颁布的国际审计风险准则把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分为三大块。一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目的是为评估财务报表总体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二是必要时控制测试,目的是为了测试内部控制在防止、发现和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有效性。三是实质性测试,目的是为了检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4、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计报告的质量和事务所的效益因而需要不断强化。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者和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管理者,其对独立审计业务监管力度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独立审计质量的高低。因此,应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出面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互相检查,对不遵守的审计准则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与此同时,应不断不完善相关审计法律法规,明确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风险所承担的各自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会计师真正增强审计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从而不断降低审计的风险。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徐政旦,谢荣,朱荣恩,唐清亮审计研究前沿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张连起偏颇倾向一审计失败之因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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