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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6-05-12 15:14

  自1956年第一批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经过近60年的发展,中国自然保护区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它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野生生物的“天堂”和最后的“避难所”。在近10年的发展过程中,自然保护区数量不断增长,从2004年的2194个增加到2013年的2669个,总面积由148.23万km2,覆盖全国面积的14.8%扩大到149.65万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4.93%,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12%。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增长较快,但其质量问题也逐渐突出。我国将近九成的草原出现不同程度退化,内陆淡水生态系统受到威胁,濒危物种情况堪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一个起点,合理的管理和维护是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手段。随着生态旅游这一概念的提出,自然保护区和旅游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而旅游资源开发和自然保护的矛盾却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为了平衡自然保护区和旅游业的利益,实现两者的共同发展’实施适合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的生态旅游管理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1.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

  

  1.1自然保护区及其分类系统自然保护区是对原生性生

  

  态系统、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珍稀动植物集中分布区以及能揭示内在自然规律的特定风景区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管理的自然区域。设立自然保护区是人们对自然环境承载力的认识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加深的产物,它以其特殊的功能在最大程度上进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并在维持生态平衡、确保资源完整性、改善人们生活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保护区分类系统,结合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现状,将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分为六大类型,各个类型与KICN的分类见表1。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在开发和保护的要求上也不尽相同,我国所有的自然保护区都属于IA类型。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拥有丰厚资源的自然保护区不应该只是封闭式的保护和管理,而是要在实现自然保护区初衷的条件下,与旅辩产业相结合,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给予人类美的享受和体验,达到科普教育的作(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的,它是指在一定自然地域范围内的一种负责任的旅游方式,在不干扰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以及为当地社区提供有利的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情况下,享受和体验自然文化景观和历史遗迹景观m,其核心思想是保护自然环境,维护当地社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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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拥有面积广大的自然保护区,其类型多样、数量众多,且保护区内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条件得天独厚。在自然保护区基础之上的生态旅游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方式,它是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之上,促进自然保护区、游客、经营者以及当地社区的共同参与,严格规划和管理具有保护、发展、教育等功能的旅游活动’不仅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提供资金支持,也保证了当地社区居民的经济利益,增强了他们保护自然的意识和责任感。但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的开展普遍存在问题: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受到威胁,周边社区居民生活受到负面影响等。由此,促进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旅游管理对策尤为重要。

  

  2.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现状及问题

  

  我国具有面积广袤、资源丰富自然保护区,为了充分实现保护区资源的价值,促进保护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目前超过80%的保护区都开始兴办旅游业。由于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展相对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较晚,无论是在管理模式还是在监督机制上都还不够完善。另外,自然保护区旅游发展应把握“保护第一”的理念,坚持自然保护区设立的初衷,但一些保护区只顾旅游产生的经济效益,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关注和投人不够,致使环境问题和资源退化日益突出,游客的景观享受和体验感减弱,社区居民的生活受到负面影响,最终使旅游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潜力。为此,笔者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现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2.1 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复杂目前,我国对自然保护区

  

  的管理制度有分部门管理和分级管理的特点。分部门管理是实现综合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综合管理主要由国家环保总局承担,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农业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分项管理;我国自然保护区根据保护对象重要性的不同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每一级别的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这样的管理体制形成了管理重叠问题,致使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上分工和职责不明确,不同部门对同一自然保护区制定不同的规划方法、管理模式、经营战略等,引起管理混乱、生态的整体性破坏,增加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本,降低甚至失去理应取得的效益。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这一条例将行政权和经营权同时赋予了管理机构,且无统一的监督部门,使管理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失去了行政管理职能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因此,自然保护区要搞好生态旅游的管理’就必须进行体制的变革。

  

  2.2 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利益冲突我国实行的自然保

  

  护区管理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强制式管理Un,较少考虑到当地社区居民的意愿和建议,而自然保护区的开发管理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经营者在旅游开发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利益也未分配至社区居民,因此,社区居民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上参与度不高。另外,虽然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带动了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但是也推高了当地的物价,对于当地居民来说,增加了他们的生活压力。而随着旅游开发的深人,由于文化差异、教育有限,当地居民没有足够的能力参与到旅游项目中,失去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旅游活动对原本属于当地居民的休憩空间和资源的占用,与当地居民形成竞争,形成潜在的冲突关系。另外,游客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对周边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卫生也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而不少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的行为影响了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到他们的利益,进而引发矛盾。例如,自然保护区旅游的开发需要利用一定的土地来建设基础设施,而部分保护区的土地所有权不清,界限划分不明确,导致许多土地纠纷,阻碍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发展;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很少采取综合效益的分析评估,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而盲目开发,破坏了自然原始景观,对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原住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以云南石林为例,石林自然保护区中有一个古老的彝族村落,即五棵树村。五棵树和大、小石林景区紧紧连成一片,为一级保护区。石林县政府为了充分开发石林旅游业,协调石林景观,同时更规范地保护石林,要求五棵树村必须进行整体搬迁。在历史上,五棵树村民倚靠石林地耕种为生,对石林也起到二定的保护作用,而政府的搬迁要求侵害了原住民利益,伤害了村民的乡土情感,使得拆迁工作得不到顺利的实施,造成自然保护区的发展与当地居民利益的矛盾无法协调。至今,石林景区中还残留有未能拆除的村民楼房,不仅破坏了石林的景观,也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

  

  2.3 自然保护区资源过度开发


    不少自然保护区受商业化的利益熏陶,缺乏综合性的评估调查,盲目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发展经济。此外,许多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的需求,进行大规模的旅游规划和开发,建设大量的人造景观和设施,使得旅游开发失控。不仅使自然保护区失去了原有的景观风貌,而且对生态环境的整体性造成严重破坏。例如,道路、饮食、住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开展旅游活动必不可少的,但无科学规划的建设会造成植被的破坏、土壤结构的改变、野生动植物多样性和栖息地遭威胁等,直接改变了环境现状。又如,在自然保护区内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乱建造佛像寺庙,过度采矿放牧等,不仅破坏了自然保护区的原始性,而且其所产生的工程废弃物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坏。

  

  目前,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出现了“掠夺式”放牧、过度采矿等行为,造成草原和冻土层的破坏,引发地表地质灾害。另外,随着全球日益变暖、冰雪反射率因矿业粉尘降低,祁连山的雪线逐渐上升、冰jI丨加速消融,原有的生物链也遭到威胁,祁连山的自然环境岌岌可危,生态旅游也就无从谈起。

  

  2.4 游客与自然保护区的相互影响

  

  2.4.1游客及其旅游行为影响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我国自然保护区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游客超载的现象,特别是旅游旺季的一些旅游热点自然保护区,对自然保护区的资源造成巨大的压力,甚至超出了环境承载力,造成生态景观破坏和生境破碎化。这一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自然保护区在开发前未进行环境容量分析’开发管理者由于薄弱的生态意识和急功近利的心态,在旅游高峰期不顾保护区的环境容量,使游客人满为患,满意度下降,环境质量得不到保障。

  

  另外,许多游客在自然保护区旅游的过程中,由于环境意识淡薄,生态旅游知识匮乏,经常出现随意吸烟,乱丢垃圾,踩踏草地,破坏植物,伤害动物,对壁画、佛像、古塔等历史文化建筑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对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2.4.2自然保护区提供的游憩活动过于单一。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自然保护区中盲目模仿新兴的旅游产品,使旅游产品千篇一律’缺乏区域特征,而且单纯的低水平模仿未能吸弓I游客市场,从而拉低了自然保护区旅游的积极性。另外,自然保护区的游憩活动大体都是以景观观赏为主,缺乏参与性,降低了游客的体验质量。

  

  3. 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的对策

  

  3.1 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督自然保护区多头管理的特征使管理交错复杂,责权不明确。因此,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自然保护区需要有专门的生态旅游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承担保护区管理的全部责任,同时对其他部门起到协调和监督的作用,使整个管理系统具有整体性,提高办公效率。这一机构的选举建立可由自然保护区林、农、水、矿等部门以及相关的主管部门和政府单位共同协商。另外,为了更好地维持整个管理机制健康运行,可鼓励一些非官方组织以及当地社区参与管理,共同监督,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实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发展。

  

  3.2 开展保护区与社区的生态旅游开展保护区与社区的生态旅游不仅能够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使社区居民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还能增强社区居民和游客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给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以一定的支持。为了实现保护区和社区的生态旅游,就要在社区的管理方式、生活环境保护、居民教育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3.2.1实行自然保护区自下而上的管理。自然保护区在管理上需要建立自下而上的社区参与机制,并在保护区开发、规划和管理时,关注和尊重社区的权利,加强社区和自然保护区之间的合作,体现和维护社区的利益,为社区参与和共同管理提供支持。对于社区来说,经济利益是提高社区参与度的途径之一,若社区居民在生态旅游中取得足够的经济利益,他们就会重新看待保护区的资源,从而提高他们的资源保护意识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能力。国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的3种资源所有制形式,股份制把生态旅游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纳人经济分配,以此形式让社区居民具有主人翁的意识,不仅实现保护区和当地社区的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而且推进民主决策和共同富裕[14]。

  

  3.2.2保护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游客和旅游活动的增加’无论对自然保护区还是周边社区来说,都是一个促进经济增长的机会,而保护区、社区内的商户都是分散的,很容易出现“价格攀比”,“高物价、低质量”等市场现象,为了维护游客和社区居民的利益,需要组织相关机构对市场进行系统管理和监督。为解决社区和游客使用空间上的竞争和冲突,需要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合理的分区规划和管理,保证游客在使用资源的同时,不占用社区居民正常生活所需要的空间。对于废弃物的管理,除了自然保护区对游客进行宣传外,还应布置和建设相应的废物分类、回收等基础设施’方便游客对垃圾的处理,同时做到资源的回收利用。另外,景区可向游客发放可降解的垃圾袋,减少游客随意丢掷垃圾以及环卫工人冒险索降至崖壁上捡拾垃圾的情况,实现生态旅游的目标。

  

  3.2.3提高社区教育程度。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开发对于社区居民来说是一种新事物’他们对此都不甚了解,为了提高当地居民对生态旅游开发、规划、管理的参与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就需要保护区的相关单位对当地社区进行宣传教育,说服引导。社区教育可以包括文化素质教育、旅游就业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等。社区教育可充分利用农闲时间或旅游淡季进行并通过专业培训,培养一批由当地居民组成的旅游服务工作者,既解决自然保护区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也让更多的社区居民以此获得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3.3 强化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理

  

  3.3.1实行“资源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管理策略。生态旅游的开发应该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例如,道路、建筑、管道、指示牌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尽量避免对植物、土壤、水域等自然环境的破坏,并尽量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和谐,严禁对保护区进行人为分割。为游客提供吃、住、购等服务的设施可在毗邻保护区的社区中建设,并协调其建筑外观与当地民居的建设习俗,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生态旅游的特色[15]。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任何可能会对区内生态环境造成伤害的旅游项目、建筑或设施,应勒令禁止,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管理理念。

  

  3.3.2保护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我国绝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建立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自然景观和维护生物多样性,所以,在生态旅游管理中,应该对生物资源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其在旅游开发中干扰和破坏生态系统。在自然保护区开发前,需要确定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主要的分布区并划定界限,禁止在野生动植物集聚区内进行旅游开发,保护生物的生活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

  

  3.3.3保护和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保护区文化。自然保护区在进行生态旅游开发时,需要对区内的人文景观进行专项保护,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游客到自然保护区旅游,除了观赏区内独特的自然景观外,还热衷于追寻和体验与游客常住居住地不同的生活氛围。因此,自然保护区可通过一定的经济补贴政策,鼓励当地居民保护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语言、服装、歌舞、节日习俗等,充分展现当地特有的生活方式,创造一种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氛围,提供与众不同的文化体验,增强市场吸引力。

  

  3.4 优化游客管理

  

  3.4.1控制游客数量。为了使自然保护区在旅游旺季时不至于人满为患,威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不至于在旅游淡季时寥寥无人,闲置和浪费旅游资源,就需要对游客数量进行控制和管理。游客的管理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在时间上,如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游客较多的时间段,可通过旅游通道限制和经济限制客流量,如封路、限量出售门票或抬高门票价格、限制车辆或收取停车费、优化保护区游览线路等措施。2013年《旅游法》要求各大景区测算最大承载量,以及2015年《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的实施,在法律上对景区旅游客流量进行了规范化。而在旅游淡季或工作日,自然保护区可针对客源市场采取促销手段。例如,提供景点间的专车接送服务、降低票价、赠送当地特色小礼品等吸引游客。在空间上,保护区可根据不同类型游客的旅游偏好进行区域划分,利用游憩机会谱(R0S)w协调旅游需求和自然资源的关系,并在不同区域设置多样且参与度高的游憩活动来实现游客分流和分区管理,满足游客的游憩体验感,实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

  

  3.4.2规范游客行为。游客的各类行为会对游憩区域产生不同程度的冲击,因此,在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发前,就需要运用旅游环境承载力管理系统的可接受改变的极限方法[17](LimitsofAcceptableChange,LAC)确定游客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环境、生物和社会影响的可接受度,并通过监测、评估和管理等手段,将游客行为对环境的破坏控制在这一可协调的范围内,实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在游客行为的管理上,对组织活动松散的自助游游客需要加强管理和引导,树立文明的旅游规范,并通过建立游客中心、博物馆,发放宣传手册,利用解说系统等手段,加强对游客的环境教育,增强游客对生态旅游的认识,从而有效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环境,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黄宏(1992-),女,浙江温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旅游开发、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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