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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08 03:14

  【摘要】我国现代中医药事业随着改革开放取得了新的发展,由于中医药本身的特性,如保健性,天然性等等,也使得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利用率大大增加。但是与之相对应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确存在很多问题。在西方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体系中,我们应当学会利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中医药的结晶。加强传统中医药的保护,对于维护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和经济利益都有着深刻的意义。文章从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探析,探究了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不足,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60-01


  一、中医药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中医药有着数千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疾病防治和中医古哲学的统一。中医药在现代社会,其药品形式和治疗手段都有了新的突破。在世界四大传统医药体系中,我国的中医药具有成熟而系统的理论,是唯一仅存硕果。它是属于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具有无可估量的商业价值。


  但是我国的中医药开发极不完备,在世界中医药市场大宗交易中,我国中草药类产品的出口,多是原材料出口,具有科技优势的外国企业又利用我国的原材料和大量的传统药方进行二次开发,或采取专利战等手段,占领世界中医药市场,甚至返销我国境内。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完善,需要在我们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建立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中医药真正成为“中”医药。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专利保护


  基于《专利法》,专利保护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最常见的方式之一,也是最国际通用的方式之一。专利保护不仅有利于保护中医药的最新的技术和经典处方,也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发明和创造。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而最近也有学者把方法专利和用途专利也应用到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当中。


  专利的严格程序化规定和专利技术信息的公开,还是给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诸多不便。同样,中药的多种特殊化合物特性,也使得专利侵权的认定困难重重。�豍很多企业认为中药特别中药复方的成份及作用机理不清楚,对于中药复方的药味进行加减或用量调整就会成为另外一种药物,因此不适合用专利进行保护。应当在专利“三性”的强制性规定下,对中医药“三性”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在审查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中作出针对性的规定,以提高中医药“三性”的认定明晰度,提高中医药的专利审查通过率。


  (二)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保护


  近代商标制度和中国古代的商号字号制度,既有所区别也有所联系。古代中药命名规范性强,同样的药物往往有着统一的名字。这就导致专有性不强,名牌容易丧失。商标保护在我国这样一个专有品牌意识不强的国家里,商标保护对于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还有待提升。而地理标志保护,在政府部门行政作为下得到应用,是中医药道地药材保护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在我国,即使注册了商标的中药企业,也不注重商标的权利保护,我国老堂号被海外公司抢注的事件频频发生:同仁堂、陈李济、王老吉、保济丸、等等都曾在国外被抢注。面对这种种情况,有人说:中医药生中国,而洋与外。加强企业商标保护意识已经刻不容缓。强化中医药的驰名商标保护,增强一大批优秀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并完善商标保护立法,增加企业商标权利保护意识,使得商标真正成为中医药企业的保护盾之一。


  (三)商业秘密保护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和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保护的显著特征就在于保护保密性。无论何种技术,丧失秘密性,商业秘密将一文不值。所有者将面临着巨大的财产损失。商业秘密保护在保护手段上更多的是权利所有人的自我行为。


  而在我国现阶段的,形式多样的违法行为使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难上加难。我国的商业秘密方面立法亦不健全,而人民群众的意识也使对中药产品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应当在提高中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同时,加强商业秘密违法的法律责任。同时规范本企业内的规章制度,通过保密协议和合同等诸多形式保护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四)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些作品的媒介。中医药领域中的学术著作、研究论文、药理研究报告、药物临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制剂流程方案、产品设计图案、产品说明书等,均为著作权的客体。


  在广大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研成果转化为专利知识产权方面不够重视,我们不能再重蹈863攻关计划的扭辙,将大部分研究成果无偿地贡献给世界,而应当积极利用己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将中药十五攻关项目中的研究成果转变成为知识产权,提高我国中药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中药现代化。


  三、结语


  在目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谁掌握了知识产权,谁就在竞争中占有主动地位。知识产权不只是“防御的手段”,而是作为战略收益源泉的中药存在。而知识产权确是我国产业界的一大软肋,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国家战略正式启动,并且提出了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我们应当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理论研究,争取在国际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从而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来自《中医药研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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