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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学对策分析与研究论文(共3篇)

发布时间:2023-12-11 05:29

 

 第1篇: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时代发展日新月异,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现状也随之变化,对青少年犯罪现状的探讨就显得比较复杂,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十分有必要,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笔者将从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进行简单的分析和论述。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一般说来,青少年犯罪是指14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笔者在走访调研中,对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2012-2014年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以下数据: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低。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犯罪嫌疑人数居多,2012—2014年分别占到青少年案件的73.3%,79.8%及83.9%,他们大多都没有工作可干,游手好闲,很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之徒拉下水。


  (二)犯罪性质上主要集中于抢劫、盗窃等侵财性犯罪。从以上数据可以得出,盗窃罪及抢劫罪这类侵财性案件在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列较高,2012—2014年分别占到39.6%,35%及38.8%。


  (三)犯罪形式上以共同犯罪、团伙作案居多。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时期,身体力量单薄,依赖性强,他们往往会在同学、同乡、同龄人之间形成小的团伙,当他们遭受挫折或在某种利益的驱动下,在同伴之间不良情绪的相互感染下,三五成群,拉帮结伙,往往不计后果实施犯罪。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就办理过如“千河独立团”等青少年团伙抢劫的案件。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之所以走向犯罪道路,是由一定的内在因素与外部环境所致。内因主要是青少年自身原因,外因主要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


  (一)内因—青少年自身原因


  1、青少年心理结构的变化,自我意识增强。进入青春期后,青少年的认知结构也发生根本变化,产生了强烈的独立性意向,不想按照父母和老师的指导办事,心理上不稳定,表现出冲动和盲目。


  2、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抵御诱惑的能力较差。从统计数据可以得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犯罪率最高。他们初入社会,处处感到很新鲜,法律意识淡薄的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想尝试,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抓住他们的这一心理,趁机拉他们入伙,部分不谙世事的青少年便稀里糊涂的走上了犯罪道路。


  3、未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及人生观,有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青少年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不能正确看待诸如贫富差距、腐败等社会问题,易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二)外因—家庭、学校及社会的共同作用


  1、家庭因素。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犯罪的青少年家庭主要表现有:一是过分溺爱的家庭。其子女性格具有明显的自傲、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二是简单粗暴的家庭。其父母在管教子女时,不讲道理,简单粗暴,使子女产生逆反或报复心理,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因此导致违法犯罪。三是残缺少爱的家庭。有的长期在社会流浪,受环境影响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任意放纵的家庭。这些父母对子女的思想、学习、生活不管不问,漠不关心,任其发展,最后导致子女犯罪的恶果。


  2、学校因素。有的学校和老师过分追求高学分和升学率,忽视素质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甚至有些老师的素质低下,体罚、训斥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学生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社会因素。歌舞厅、网吧、酒吧等场所极易吸引青少年,部分不良网站、歌舞厅根本不顾及是否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使一些不应向青少年开放、传播的东西进入了他们的视野,对青少年产生消极影响,毒害其心灵,使其堕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几点措施


  (一)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二)家庭措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都影响着子女。对子女进行教育,首先父母要自我教育,严以律己,从自身做起,躬亲示范,从思想和行为上影响教育孩子。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行为差错,要从正面引导、启发、教育、纠正。克服简单、粗暴、放任等教育方法,用爱心来启迪孩子的心灵,真正担负起教育下一代的伟大使命,为社会培养出有用的人才。


  (三)学校措施


  学校应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培养学生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个高尚的人,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要把加强对青少年的遵纪守法,预防犯罪的教育与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


  (四)社会措施


  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与家庭、学校有关,还与社会有关,因此全社会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社会综合治理,防患于未然,超前疏导,对青少年的不良思想苗头和劣迹行为积极调处帮教。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蕾,民族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呵护花蕾,净化未成年人心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用之才,这不但有利于青少年的成长,有利于提高家庭幸福指数,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王蕾

  第2篇:青少年犯罪心理健康相关因素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增加,这证明我国已经进入到另外一个层面意义上的上升阶段,国内的社会学家以及心理学界专家,对这一情况进行了着重的研究以及分析,经过数据收集以及对大量资料的分析表明,青少年冲动犯罪的因素有以下几点:第一,对社会认识的扭曲,他们认知错误,所以行为偏激,性情暴躁易怒又或者冷漠偏激,对社会好奇但是看法独特,容易被自己的某些看法以及情绪所左右,自控性差;第二,家庭教育因素,家庭教育以及家庭关爱不足,尤其是单亲家庭以及重组家庭尤为突出,因为沟通不足又或者某些家庭因素,容易影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以及造成某些心理问题;第三,社会文化对于青少年的影响,当今社会酒醉金迷,某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以及社会文化现象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并加以引导后,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这种心理状态下,青少年很难得到有效的缓解,所以基于以上几点,对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是必要的,因为心理健康状况的差异性会导致截然不同的后果,既可能导致犯罪,又可能波及其在犯罪过程中以及对其心态造成影响。所以,本文的主旨就是针对青少年罪犯的心理状态以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相关的分析,同时希望能够对正在发育期的青少年以及正在服从管教期间的少年,提供心理健康教育。


  一、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在部分少管所中采取抽样的方法,将不同年龄段以及不同情况的340名青少年罪犯作为研究对象。


  (二)工具


  1.青少年罪犯情况调查表、青少年犯罪资料、父母受教育程度及其职业、家庭成分以及收入情况调查分析表。


  2.犯罪青少年自我反省以及思考感受详细,其中可以包括管教情况反馈,监狱环境、监狱管教干警,管教方式,受管教之后的想法,以及对管教方式的感想,对自己罪行的弥补以及感悟等八个大的方面,并且对每个方向进行分级评分,按照四个等级进行评分,评分越高的,接受改造程度就越高。


  3.症状自量检测表:由净胜专家进行编辑翻译,内容非为九个部分,九十个项目,每项按照五个等级进行评分判定,分数越高的就表现为其心理症状越严重。


  (三)方法


  选取好参加研究的人员,引导其对每项研究内容以及研究工具的使用方法,在与测验中进行一致性测验,对各项的工具以及其测验后的不同检验结果进行分析,通过对所有人进行讲解的方式,让每个接受研究的对象进行独立的表格填写,对没分表格进行信息编辑并记录到信息库,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


  二、结果


  (一)青少年罪犯的一般情况


  年里统计如下:13-15岁的32人,占总人数的9.4%;16-20岁的196人,占总人数的57.6%;21-23岁112人,占总人数的32.9%。


  受教育程度:文盲16人,占总人数的4.7%;小学学历124人,占总人数的36.5%;初中学历152人,占总人数的44.7%;高中学历40人,占总人数的11.8%。


  其中来自农村的264人,占总人数的77.6%;来自城市的有76人,占总人数的22.4%。


  犯罪类型:偷窃256人,占总人数的75.3%;涉毒吸毒32人,占总人数的9.4%;抢劫28人,占总人数的8.2%;杀人12人,占总人数的3.5%;性罪错8人,占总人数的2.4%;其他罪责4人,占总人数的1.2%。


  不良行为:抽烟252人,占总人数的74.1%;酗酒12人,占总人数的3.5%;吸毒16人,占总人数的4.7%;嫖娼28人,占总人数的8.2%;无不良行为32人,占总人数的9.4%。


  管教年限:一年期96人,占总人数的28.3%;两年期224人,占总人数的65.8%;三年期24人,占总人数的5.9%。


  (二)家庭情况


  父母职业:父亲干部的2.4%;工人的27.1%;自由职业的14.1%;无职业的56.5%;母亲干部的2.4%;公认的8.2%;自由职业的12.9%;无职业的76.5%。


  父母受教育情况:父亲文盲的5.9%;母亲文盲的14.1%;父亲小学学历的5.9%;母亲小学学历的36.5%;父亲初中学历的34.1%;母亲初中学历的41.2%;父亲高中学历的15.3%;母亲高中学历的7.1%;父亲大学学历的2.4%;母亲大学学历的1.2%。


  家庭月收入:月收入500元以下的116人,占总人数的34.1%;月收入500-1000元的72人,占总人数的21.2%;月收入100-3000元的132人,占总人数的38.8%;月收入3000-5000元的16人,占总人数的4.7%;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4人,占总人数的1.2%。


  (三)青少年犯罪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程度的相关因素


  经过多方面统计后,我们对犯罪人员进行了测验,根据以上统计以及其个人得分,我们经过详细的资料统计,并且经过青少年犯罪心理学与人口学、社会学的相关分析后论证得出结论为,通过对犯罪青年的父亲的受教育程度与以及其职业情况,家庭收入等进行融合分析,我们发现犯罪人父亲的受教育程度与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健康呈现负相关的趋势,特别要强调的是,这里面有强迫症、抑郁、敌对、空间、偏执等精神病性的负相关,其中有超过80%的青少年遭遇过家庭暴力,这证明父亲的受教育程度越低,青少年受到的教育就越趋向于暴力,心理素质就越差。同样家庭收入以及母亲的受教育程度也会影响到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程度。


  (四)青少年狱中心理健康情况分析


  经过对犯罪人员提交的答案以及对犯罪人员心理情况的分析,我们综合了他们对于监狱环境、管教干警、管教刑事、管教内容、忏悔表现、狱中启迪等方面的看法,以及其精神方面的偏向于其心理分析。我们发现管教的警员与其管教方式可以有效地缓解青少年罪犯的敌对以及精神压力,干警在采用好的管教方式的时候可以减轻犯罪青年的精神压力。而犯罪青年的当前想法,与青少年犯罪心理健康呈现出正相关。这提示我们犯罪青年对于家庭以及亲人、未来、前途的思考对于心理健康有着深刻的影响。父亲的职业以及家庭状况会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启发性,对他们未来的人生有一定的引导功能。


  三、讨论


  上述情况可以分析说明,青少年如果出现了犯罪情况,这些人一般教育水平都不是很高,并且家庭条件也都很一般,他们没有能够掌握固定的谋生手段,同时没有经过持续稳定的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根本没能达到与其年龄相符的知识结构形态,对事物的理解能力也与常人不同,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形成良好的控制以及调节。同时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家庭暴力现象严重,对青少年的身心发育的健康与否起着决定性的因素。因此,由于教育形式的简单以及粗暴,造成了不合理的、低文化的家庭教育方式,使得身心尚不成熟的少年容易对社会以及人生产生偏离事实原则的看法,从而产生不好的行为,走向社会的阴暗面,将会沾染上不良的习惯,例如抽烟、酗酒、吸毒和嫖娼等。其实在我们看来,不难看出不良的行为习惯对于青少年犯罪有着一定的影响以及联系。同时,父母没有固定职业,家庭收入不稳定,居无定所等等一系列的生活行为以及习惯会对少年产生不好的影响,再加上,父母疏于管教以及错误的管教方式,很容易就会让青少年的心中滋生犯罪的行为,例如小偷小摸等,更甚者就会形成犯罪。在上文中调查道德75.3%的偷窃行为,就占了总比的大多数。


  同时,在上文中我们所进行的两项分析中,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是偏低的,同时普遍的带有负面的情绪,例如强迫、抑郁、焦虑、恐惧、偏执等等精神病性的情绪。这就从一方面表明父母的受教育情况与子女的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许多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背后都有着父母或多或少的影响。根据上文的相关分析,结合社会学,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与子女的犯罪心理健康其实是呈现负相关的。这就说明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越低,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分数就越高,同时心理承受能力就越差。这个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例如热门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又或者他们对于错误以及理解的能力,他们缺乏表达能力,子女很难在他们身上得到家的温暖,经常性的使得孩子感到无助与孤独,这是因为大部分青少年的心理年龄并不成熟,根据我们上文的资料,我们不难看出大部分的青少年年纪都很小,同时来自农村的也占很大一部分,这就说明了教育的重要性,越早的进行教育,让他们能够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远离违法的事情其实是很重要的。


  而根据第二项研究表明,可以看出青少年在犯罪后进入了管教当中,管教中的生活对于青少年也是有一定的压力和环境的影响的,这些都会影响到青少年未来的生活情况。在管教期间,管教的方式对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好转是有一点帮助的,同时他们对于亲人的思念以及对前途以及未来的担忧是会对其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究其原因就是青少年心理不成熟,在做了错事被限制了自由以后,会对人生产生负担,对于家长亲人会有内疚的情绪,同时,对于自己未来感受都是很无奈的,并且也会对自己未来前途感觉担忧,这会增加父母的忧虑和其他亲属的忧虑。


  四、结论


  经过上述研究得知,青少年一般在犯罪后心理健康会受到严重的变化,并且这种伤害的产生不但与青少年自身有关系,还有父母的教育有着一定关系,也与青少年自身生活环境有着重要的关系,同时对于犯罪青少年目前的想法我们应该进行积极的疏导,我们应该倾向于以上几点进行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健康的疏导,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让青少年犯罪者在回归社会的时候,心理也能回归健康,对这个社会以及自己的将来也有一个好的看法,同时,我们也呼吁从以上几点对青少年进行关心,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作者:李芬

  第3篇:青少年情绪冲突犯罪的原因分析


  生活中,同学之间的友情弥足珍贵,有的甚至可以相伴我们一生。但贵港发生的这起血案,却让我们唏嘘不已:两个花季少年,一个魂归天国,一个身陷囹圄,两个家庭也要承受难以言表的痛苦。什么原因让同学之间拔刀相向?家庭、学校、社会当深刻反思。


  2015年6月17日凌晨,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一所中学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学生在宿舍内被同班另一名学生用刀刺伤,导致颈部出血过多后不幸身亡,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侦破了这件在当地影响较为恶劣的案件。


  一、矛盾源于受欺负


  行凶学生林某家在离桥圩镇12公里以外的新兴村大冲屯。26日下午,记者在这里看到,林某家的二层房屋坐落在村道边,周边并无建筑群,略显孤单。林某父亲表示,儿子小林之所以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源于长期被欺负。他说,事发后,他陪同儿子在派出所录口供,根据儿子供述,从就读7年级开始,儿子就一直被死者张某星欺负,死者不仅多次当着同学面脱儿子裤子,而且还嘲笑儿子是“大鸟蛋”。


  林某父亲坦言,儿子在被审讯时表示,他的初衷并非是想杀死张某星,只是想教训他一下,让张某星“暂时来不了学校”,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他。


  林某父亲说,儿子闯下大祸,他们夫妻也有很大责任。他表示,虽然平时和儿子交流不多,儿子也从未提及在学校被欺负一事,但要是他们平时能及时发现儿子情绪方面问题,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个悲剧,“我儿子平时很乖,性格内敛,要不是被逼到一定程度,不会做出这种举措”。据该村一村民表示,林某约1.5米高,瘦瘦小小,较为斯文,几乎没见过他跟其他人红过脸,这次做出这种事,实在不可思议。


  专家认为,在当前的教育中,学校不应该将全部精力放在关心学生成绩上,更应该花一部分力气放在关心学生心理健康上。他指出,处于青春期的初高中学生,生理上激素水平急速增长,心理上却处于断乳期,一些细小的问题,都容易导致他们躁动不安,甚至情绪失控,“当然,关心青少年心理健康,亦离不开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努力,但学校应承担相当大的责任”。犯罪心理学认为,“应激性犯罪”的成因,主要是受外界刺激和内心心理缺陷而促成的。何样的心理缺陷,会让其如此“小刺激,大反应”?这和“挫折教育”的缺失,有无关系?


  二、应激状态下瞬间犯罪了


  个案1:2010年5月23日下午16日21时许,蒋某自习归来,未带宿舍钥匙便敲门求助,正在打游戏的袁某本想过一会开门,听到蒋某的不文明骂声后,便不予理睬。蒋某以为宿舍没人,取钥匙回来,进宿舍后发现袁某在内,遂生气发生争吵,厮打中,蒋某用手扣住了较瘦弱的袁某的头,袁某拿起水果刀吓唬蒋某,蒋某不理,袁某情绪失控,当下挥刀怒捅,致蒋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袁某的同学说他,无论是性格还是人品都很好,平时和同学相处十分融洽。


  个案2:2014年6月23日下午5点多,南京某中学13岁的小蔡同学和小李同学在自行车棚里闹起了矛盾。小李同学因个子矮小,一时情急,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很短的水果刀”刺向了蔡同学,致其身亡。


  因行为人“失常和失控”而发生的案子,被犯罪心理学称为“偶发性的应激犯罪”,属于情绪性动机(又称感情冲动型犯罪)犯罪中的一种。


  其特点是应激:行为人在应激状态下(受到出乎意料的挫折或打击,如个案1袁某的头被死死摁住),让其极为愤怒、惊恐和无助,蓄积了极为巨大的负面情绪。


  爆发:犯罪人为摆脱这种应激状态,情绪强烈地爆发了,因情绪极为亢奋,出手力量很大,结果十分惨重。


  如,个案1袁某因瘦小被死死摁住,个案3小李同学也是因瘦小在打架中处于下风,但他们却竟都是一刀致人死命。


  后悔:“偶发性应激犯罪人”又称“瞬间犯罪人”。


  “瞬间犯罪人”情绪性犯罪的过程,是情绪释放的过程。因其平时并不想侵害他人或社会,因此,待情绪平静下来后,立刻痛悔不已。如,“随后,袁某也吓坏了,赶紧叫来同学,并拨打了120。在送校医院治疗未果之后,眼见蒋某伤势严重,袁某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协助将蒋某送往同仁医院。”


  三、应激状态下大脑一片空白


  为何平时忠厚、老实,从不与人争吵的人,在应激状态下会出手杀人?犯罪心理学认为有其生物学的基础。科学家发现,面对应激事件时,人脑会立刻评估当前刺激,并与过去经验进行比较,一系列应激激素(皮质类固醇激素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种)随之释放;同时,大脑的边缘系统会与皮质类固醇激素协调行动,调节下丘脑室旁核的活动,并对情绪施加影响;面对压力,杏仁核结构和功能的变化也会导致相应的情绪变化,帮助我们远离应激产生的有害情绪。


  但是,如果其应激事件激发的强烈情绪,超出了其“情绪调节系统”所能承受的阈值,就会让其调解失灵。


  研究发现,人在受到外界突发的强烈刺激时,产生情绪上的激烈冲动,失控的情绪造成机体活动受到严重障碍,致使大脑一片空白。如果刺激超过了所能承受的阈线,失控情绪过于强烈,大脑思维难以恢复,令其思维狭窄,自控能力减弱,理智分析受到抑制,情绪就暂时性地处于失控状态。


  四、心理缺陷导致小刺激大反应


  调查发现,应激性犯罪行为人大都在个性心理上存在很大的缺陷。这类人的意志品质薄弱,抗挫折能力较差,面对困难时,不积极寻求出路,而是一味怨天尤人,悲观失望,习惯性地将困难扩大化。


  犯罪心理学中有个“挫折攻击”理论,其理论认为:如果经受挫折,往往反应特别敏感、强烈。挫折是导致攻击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民工小李在路口的“小刺激,大反应”,应该和他生活中严重受挫,密切相关!


  犯罪心理学中还有个“自卑与补偿”的理论,其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可因自己身体状况、家庭出身、生活条件、工作性质等产生自卑心理。如果有“偏激狭隘的认识水平”或“消极的情绪品质”,很可能会将其“自卑心理”放大。


  心理学还认为:有自卑心理的人,常寻求自卑的补偿方式。如,有的人会以自负的形式掩饰自卑等。当他们以冲动、好斗来作为补偿的方式时,其行为就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


  作者:胡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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