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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心理学是一门科学吗

发布时间:2016-03-15 17:21

  山西大学的石岩博士在2005年的一次邂逅中送给笔者他近期所撰写的两本书,《射击射箭训练新理论》一书中“Choking现象”一文引发了笔者十余年来一直悬在心中而至今仍未解决的一些有关“运动心理学”问题的思考。个中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把“心理问题”或者“心理准备不足”当作比赛失利的借口的做法,实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托词。本文想尝试去解决如下一个疑问:当下非常时髦的运动心理学究竟能否成为“一门科学”

  

  1.是“科学”还是“学科”

  

  以特里普里特(Triplett,1897)作为一个分界,运动心理学已经有将近120年的历史,在这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运动心理学一直是一门饱受争议的学科,笔者以为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究竟如何看待这门学科的属性。学者所选定的研究对象决定了他的研究领域。如果选择实在界作为某种存在者的研究范畴,我们是在追问“科学”和“知识”的问题;而当选择的对象是宗教或文学,那我们是在追求某种心理效应。运动心理学的研究所要追求的是一种实在还是一种效应?与传统心理学相比较,当代心理学在一些“眼花缭乱”的哲学基础、理论建构和实验设计的背后,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运动心理学作为一般心理学的“子学科”亦是“一步一趋”地跟在普通心理学的后边“望其项背”。当代运动心理学出现的困境一点也不比它“初出茅庐”时所遇到的危机少,比如:当代运动心理学那种追求“物理学的心理学”和“化学的心理学”、总之是“科学心理学”的宗旨一如20世纪初的普通心理学一样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具体而言,当代运动心理学仍然是一种以“物化研究”为内涵而以“实证主义”为方法的“物性心理学”。

  

  《现代汉语词典》把“学科”定义为“按照学问的性质而划分的门类”,而把“科学”看成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朗氏当代英语大辞典》中的“学科”定义是“Abranchoflearningstudiedatauniversity(在大学里研习的一门学问)“科学”的含义是:


 (1(thestudyof)sonseeingandtestingfactsandstatinggeneralnaturallaws(对于系统知识的研习,而这种系统的知识通常来自于亲知的和可验证的事实,并且这种系统的知识能够阐述一般的自然规律);(2)abranchofsuchknowledge,ingwhichmaybestudiedexactly(来自于这个知识系统的并且能够被精确研习的学科);dinatuniversities,suchasphysics,biology,chemistry,engineering,andsometimesmathematics(任何在大学里被研习的学科分支,通常包括物理学、生物学、化学、工程学,有时也包括数学)[2]。从上面的各种定义中可以看出,“学科”和“科学”都是某种系统的知识体系,其中的主要区别或许是在一种系统的知识体系的构建方式上。“科学性”的知识体系是与所谓的“客观规律”的发现紧密相连的;而“学科性”的知识体系却不必非要如此。前者的构建必需具有“可重复性”、“可量化性”、以及“精确性”等特征;而后者却是以“逻辑性”、“严谨性”和“创造性”为主要特点的。

  

  运动心理学是一门“学科”,这本无争论。但是,哲学、美学、伦理学等都是学科,这也是事实。问题的关键是:是否所有的学科都必须具有“科学性”?1925年,美国的科曼?格里非思(ColemonGrififith)因其在伊里诺伊大学建立了第一个运动心理学实验室而被誉为美国的运动心理学之父。在此之后的40年里,运动心理学在西欧、东欧、北美以及日本学者的手里缓慢地前行着。只是到了1965年,由于在意大利罗马召开了第一届国际运动心理学大会并且成立了国际运动心理学会(Internationa]SocietyofSportPsychology,ISSP),运动心理学才被当成为一门独立的心理学分支学科。走出宗教“圣地”的心理学究竟是否一定要成为一门科学,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心理学如果走形而上之路,则其与哲学相比实在是够不上、形上”的标准;而心理学欲走形而下的路,却又难免成为生物学和生理学,乃至物理学或者化学的不争气的子孙。是走“道”的路还是走“器”的路?这也是运动心理学所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如果按照流行的纯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划分标准,无疑,运动心理学属于后者,它同普通心理学相比,是应用性更为明显的学科。问题的关键却是:应用性强的学科可以是知识性的,也可以是准知识性的,尽管两者都涉及到经验和对经验的验证问题。按照古希腊哲人的说法,真正的思想指向、真理”(logos)而糊涂的观念表达的只是、意见”(doxa)。中西方当代运动心理学研究中的许多“成果”只不过是一些“意见”的表达罢了。我不否定运动心理学的有用性,恰恰是因为它有“效用”,我才费心地去思考它。并非那些由于采用了科学技术手段而变得更为有用的学科都是科学并且科学也不是万能的。就我个人的看法,运动心理学是一门更加接近“技艺”或者、才艺”的学科,换句话说,运动心理学是一门应用(有用)学科。这种“应用”(有用)体现更多的是“技艺(才艺)性”而非“科学性”

  

  那些经常把运动员的心理因素当作竞赛失利借口的教练员们做梦也不会想到:这个在他们的心目中一直具有着“光辉的科学形象”的运动心理学恰是“不科学”或者至少是“非科学”的,因为运动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缺少的恰恰是“科学之为科学”最为重要的几个标准:可实证性、可重复性和可量化性以及精确性。运动心理学的不可验证不是它的缺点,反倒是它有可能走出误区的一剂“醒脑药方”。早在20多年前,我曾经看到过搞文学的人尝试用计算机通过某种程序去研究《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的人物个性,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如果结论可信,则我们研究的肯定不是人而是别的什么物件。运动员在瞬息万变的竞技场上的表现是运动心理实验室里的科学实验所说明不了的。竞技场上从来就没有运动心理实验室里所控制的“标准情境”和“理想状态”,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运动心理规律”,只有“才艺”意义上的运动心理效应。张洪潭在探讨运动训练问题时提出了一个、科艺有别”的原理,这不无洞见。而以我的看法,运动心理学领域的心理技能的训练就更加要注重“科”与“艺”之间的重大差别了。

  

  从袁晖给出的一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心理学距离科学还有多么遥远。弗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和方法事实上也是打着科学的旗号进入心理学领域的。弗洛伊德本人深受19世纪实证主义哲学的影响。他坚持认为精神分析是一门科学,临床资料的收集是精神分析的主要研究方法。弗洛伊德坚信临床交谈可以为精神分析的理论发展提供客观的实证基础。精神分析的理论和方法的影响力远不止存在于心理学领域,它们几乎渗透到了包括哲学、伦理学、美学、文学、宗教学等学科在内的所有人文学科当中,且引用者皆以为凡有弗洛伊德理论出现的地方,就都是深刻而有档次的领地。而据袁辉的研究,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的临床效果上没有说实话从1899年发表《释梦》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2005年,法国出版了一本名为《弗洛伊德批判——精神分析黑皮书》的文集,作者分别来自法国、英国、比利时、荷兰、美国等国家,其中有西方着名的哲学教授、心理学教授、历史学教授、精神病医生等。此书主编卡特琳娜?梅耶尔(CatherineMeyer)女士的结论是:、如果没有精神分析,人们可以更好地思维、生活和发展。按照当代科学哲学的观点,科学可以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提出假设,然后是对这些假设进行严格的检验,并经过检验证实或否定它们。如果观察证明没有产生所预定的结果,那么这一理论便被“证伪”。


    不可否认的是,弗罗伊德一开始曾经提出了对于他那个时代来说十分有说服力的假设。例如他指出,成年人的某些心理的或精神的疾病的根源,是其在童年时代曾遭受的性创伤的记忆被压抑的结果。后来弗罗伊德声称,他通过艰难的自我分析发现了儿童的性欲。当时的人们只顾得上“惊异兴奋”,却忽视了一个并不复杂的道理“精神分析理论成为其创始人的自我分析的结果”这一事实使得精神分析陷入了一种恶性的逻辑循环,这种带有“主观驳不倒”特征的“科学结论”使佛罗伊德理论奇迹般地产生了一种抵御检验和不被证伪的“免疫机制”。这正是导致后来的精神分析专家与患者的临床交谈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一直被人们所质疑的重要原因。、临床交谈”的非公开的操作特性怎能让人信服?如果临床交谈可以提供客观的实证基础,那么这无疑是在说,精神分析学说具有自己可以为自身理论的发展创造客观条件的能力。精神分析具有伪科学的基本特征,即它可以解释一切情况,可以适应一切变化,可以不断证明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这就是所谓“主观驳不倒”原理(比如“俄狄浦斯情节”的“正面你输,反面我赢”的解释当然具有了所谓的普遍性)、无意识”只有借助精神分析专家的分析才能被人们所认识,、无意识”的解释权又仅仅归精神分析专家所有。这种“解释的标准存在于被解释的理论当中”的恶性语义循环现象不可能经得起、科学”的考验。看来,弗罗伊德的“贡献”仍不足以给心理学的头上戴上一顶“科学的王冠”。运动心理学的研究者为什么就不能以“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而非要以技术操作层面的“科学方法”来对待作为一门“有效用的学科”式的运动心理学呢?

  

  2运动心理学的“脱胎”之路

  

  按照欧阳志远的观点,“科学”一词的本质含义,是客观规律的意思,并非特指西方科学[4]。这里,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运动心理学是如何从一般心理学中脱胎出来的。在描述“儿子”的成长时,“母亲”是我们不能不说的重要因素。

  

  2.1走不进科学殿堂的心理学

  

  心理学家仍然在进行着物理学和生物学般的、科学努力”,这与心理学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物理学和生物科学不仅有着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同时也有着与研究对象相匹配的方法系统。心理学中的一个貌似科学的分支是“实验心理学”,我说它是“貌似科学的”,因为实验心理学在把它的生物学或物理学范畴的实验结果转换为心理学领域的研究结论时,中间似乎缺少了必要的“转换条件”在这个关键的点上,心理学与物理学或化学比较起来,实在是有些“黔驴技穷”。Plomin和Kosslyn在一篇《基因、脑和认知》的文章中作出推测,灰质体积与智力之间的相关并不仅仅说明了遗传的作用,部分原因是高智商的被试喜欢寻求更有挑战性的活动,进而促进了他们大脑灰质体积的增加,但大脑结构是怎样被遗传并且与环境交互影响而发生变化的,目前尚不清楚,需要更多认知神经科学领域的实证研究来进行探究%与物理学家、化学家、或生理学家相比,心理学家在分析一些争论的时候,发现了一种令人十分尴尬的情境:不是被试间的差异,也不是实验方法的不同,而是两个(或多个)研究分别在探讨着一个“同名不同性”的东西(比如:智力”研究中的“张冠李戴”的现象)。这是从局部来看的,如果从整个心理学的学科属性来看,心理学之被当作一种科学去进行探究这样的整体性构思,实为一种“羊头狗肉”的工作。

  

  人们在工业领域(例如人工智能)和临床领域(例如对早老性痴呆症的预防等)已较广泛地利用认知神经科学对智力研究的一些成果,但是教育领域在应用这些成果时,出现了巨大的障碍。这个所谓的“障碍”实质上不仅是由“系统内的误差”所造

成的,根本上来自于“科学心理学”整个系统的误差心理学不是科学!。正如Connell所发现的,教育工作者迫切地希望应用神经机制的研究成果来改进自己的教学,但却发现微观的神经加工过程与宏观的课堂教学之间隔着鸿沟%这并不奇怪,科学本来就是一种情境限定性的东西,它不是万能的,在有些时候(比如在需要灵感、才艺和技艺等素质的时候)它甚至是“万万不能的”。心理学实际上也遇到了同教育学相似的情况:微观领域的精确实验不适用与宏观领域的实际操作。我们在这种情况下经常给出要么是任意的解释,要么是主观的臆断。这两者是不同的:前者是在有确切研究数据情况下的“系统偏差”般的解释;而后者几乎就是在胡说八道。

  

  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沾上“科学二字”的学科应该从1879年德国心理学家冯特在德国莱比锡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算起,此一事件是科学心理学诞生的标志。而实际上在此之前关于“心理学研究什么”和“如何去研究”这类问题的解释模式至少已经存在了200年。早在16、17世纪,“经验原则”就已经压倒了抽象思辨的方法,这本来是研究心理学的一个很好的开端,但却没能继续走在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这里存在的是这样一种有趣的悖论性现象:亚里士多德式的“形而上学大厦”的坍塌是“经验主义大旗”树起的前提,而树立经验主义大旗的学者们却又是以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比如“金字塔”式的概念体系)为依据的,这真是有点“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味道。个中的缘由可能是这样的:理性学术地位的提升离不开作为经验主义基础的“观察”,观察是知识的来源;而亚里士多德哲学本身是一种综合的体系,它即具形而上学的特性,又存经验主义的方法。说到“经验主义”,必须提及的一个人物是跨越16、17世纪、生活在英国伊利莎白时代的培根(FrancisBacon)。培根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要确证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他极为推崇“归纳法”(induction),喜欢“从特殊到一般”的科学研究理路。他的一个着名思想是:对于不能通过观察而得到证明的“公理”,科学家必须要么怀疑,要么拒绝。

  

  科学发展到如此“喜人”的水平,按理说心理学也该脱胎现世,但是问题却远不是如此的简单。海德格尔曾经告戒:西方近代科学的道路是由其哲学所扫清的。尽管有了完全有理由使人乐观的科学发展水平,心理学仍然不具有探讨人类活动的充分准备。其中一个最为主要的障碍就是对“人是什么”这个康德式的关键问题的悬而未决。有趣的是,这样一个事关重大的根本性问题却不是能够在心理学知识体系内部本身得到解决的。哲学在此是必须站出来说话的。换言之,不首先解决“人是什么”这个哲学中的最为根本的问题,心理学本无立足之地。海德格尔深刻的洞见力又一次地显现了出来:建立“科学心理学”的道路必须由哲学为其扫清。

  

  笛卡儿所以被称作西方第一位现代哲学家,除了他那着名的“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他那种“把活人看成是精密的机械装置”的观点恰好与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科学发展观”是和谐共振的。可以说,由西方近代“科学主义”这位母亲所孕育出来的笛卡儿这个儿子又正是给这位母亲挂上“科学主义”标签的大功臣。笛卡儿的精通数学使得他始终追求着一种用数学推理而去求证哲学问题的方法论。严格讲来,笛卡儿才是“科学心理学”作为独立学科意义上的始创者。早于冯特240多年以前的笛卡儿认为,研究人体机制的是生理学而对精神功能的研究则属于心理学。我以为笛卡尔在此实际上混淆了人类的心理和心灵这两个具有不同性质的领域(详见后文)。真是值得庆幸:笛卡儿是哲学家而不是心理学家。

  

  前面曾经说到,16、17世纪的“经验原则”本来可以把心理学固着在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失之交臂。这是心理学在西方的命运(劫数?),决定这种命运的要素可以有许多,但是,奥古斯蒂?孔德(AugusteComte)是一个必需提及的人物。孔德一心想把科学研究中的所谓“客观的方法”引入心理学。他认为,人类对于自身生活的理解和解释随着人类知性的进步而将其焦点由“神学方式”移入“形而上学方式”,但其最终必将是由“形而上学方式”转入由成熟的科学所保证的“实证主义方式”。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这位“实证主义”大师所列出的六种基本科学学科(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清单中,却没有心理学的位置:他把心理学的研究任务交给了生理学,而心理学只是生理学中对个体某些相关内容(比如个体的感知觉等)进行研究的一个分支。事实上,正是孔德的这种观念促成了其后的康迪拉克(Condillac)和拉?美特利(LaMettrie)二人的以生理学式的感知机能为基础的心理学理论。孔德的总体思想未必直接推进了现代科学心理学的产生,但是,他的“实证主义”(positivism)观念,特别是当这种观念上升到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层次并且成为统摄欧洲大陆整个学术研究的主导观念之时,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促使先前的所谓“经验心理学”化成了一门公认的和独立的科学分支——“心理学”一的一种“间接的催产剂”。从经验到对经验的实证,这很可能是心理学这样一种“应用性学科”所应遵循的一条恰当路径,并且,我们即使在这条道路上在加上一条“科学精神原则”(只不过意味着“实事求是”罢了)也未尝不可。问题也恰好出在这里:如果我们至今仍然坚持孔德的“把心理学的研究任务交给生理学”这条原则,那么,今天的“心理学”就不存在非要“科学化”的问题。人类某些非法的野心促使其做出了另外的选择,心理学不仅要独立出来,而且还必需走上“科学化”的道路。我想,人们在这里或许多少冤枉了孔德,他只是告诉我们要“客观而实证地”去研究心理学,但谁敢大胆地宣称“客观的和实证的就是科学的”?我们的误解就在这里:由于误读了孔德而最终扭曲了心理学本身的学科属性。我愿冒险提出这样一个看法:心理学不是科学而是一门具有生活实效性的学科。针对这门学科的研究方法无论是科学性的还是技艺性的,都需要具备在经验基础上的“客观和实证”特征。心理学这门学科或许具有永存的价值,但心理学的方法论问题必需从其根基上进行重构。

  

  休谟(DavidHume)是所要谈论的另外一位重量级人物。休漠的心理学观点早期存在于《人性的断裂》(ATreatiseofHumanNature;1739),晚期可见于《人类理解力研究》(AnEnquiryConcerningtheHumanUnderstanding;1748)两部者作中。作为哲学家的休谟既承认了“一切观念皆来源于感觉”这一基本的经验前提。不过,同贝克莱(Berkeley)—样,休谟否定了物质,他认为人类仅仅了解自身的“心理世界”。而且,休谟对“精神”(mind)的看法也有其奇特的一面。在他看来,作为精神过程的心理现象不过是延展着的感觉和知觉过程,赋予这类过程以任何的其他精神性特征都是“画蛇添足”。在休谟的眼里,心理现象是暂时的“印象的米集”(collectionofimpressions),而联想也只是由兴趣的激发而产生的感觉链接,链接过程服从于事件的“相似律”和“接近律”。在心理学(当然也在哲学)上,休谟坚持他的所谓、不可知论”我们所观察到的一切都是事件的相继,、因果律”的错觉来源于生活当中的惯性。事实上,休谟在坚持着一种常人目力所及的相当被动的经验心理学观,然而,我们还有后话在等着。无论如何,、科学心理学”诞生之前的英国经验主义者(如孔德、洛克和休谟等人)都坚持如下的观点:心理学的坚实基础乃为经验。

  

  在德国的古典时期,值得一提的与心理学相关的人物有莱布尼兹(GottfriedWilhelmvonLeibniz)、沃尔夫(ChristianvonWolf)、康德(ImmanuelKant)、赫巴特(JohannFriedrichHerbar)、叔本华(ArthurSchopenhauer)和哈特曼(EduardvonHartmann)等人,其中的康德是我要多费笔墨的人物。可以说,当时的德国的心理学都多多少少带有康德学说的深刻印记。正是康德给出了“可感世界”与“可知世界”的区分:感觉只能对现象世界作用于感官的信息做出反应;掌握知识却离不开理性或知性。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区分,康德把“时间”和“空间”特征看作是人的内在心灵的统觉形式(perceptualforms)。这个观点如果成立,人的心理就不是一种(如同经验主义者所认为的)由感官剌激所引起的被动现象,而是一种被内在规律和结构所统辖的主动实体。正是这样一种功能,才把感知的“杂多”转变成了理念的“统一”。而这样的一种统一又是科学实在无法把握的。事实上,康德的观点暗示出了一种与以往不同的心理学:一种并非仅仅依赖于感觉经验的心理学。康德以他的“纯粹理性”否定了“知识仅仅来源于经验”的观点:人类有着先验的知识(的构造能力)。康德哲学,乃至于他的“心理学”思想,都与休谟有关(康德自己也承认是休谟把他从“独断论”中唤醒的)。前面谈论休谟时曾说“还有后话在等着”。康德所要解决的正是由休谟首先质疑但又是悬而未决的“因果律”问题。康德把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留给了他的“先验知识”和心理的“内在结构”。对康德来说,个体的主观经验并非是感觉印象的被动过程而是心理对感觉杂多进行主动加工的产物,并且这种“主动加工”离不开四对范畴“量的范畴”“质的范畴”;“关系的范畴”和“形式的范畴”。

  

  以上概要性的回顾也仅仅是简要论述了促使心理学成为一门“科学”的一些“间接性”的准备,其中,人们有必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心理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则其必须首先考量自身的置基问题。换句话说,心理学的独立并非单靠自身的努力,哲学先驱们在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哲学家的工作,就没有心理学的独立。事实上,正是西欧的哲学先辈们在继承希腊的各种哲学性的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才产生了“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可能性。不过,这种“可能性”之为现实性,却还离不开19世纪所发生的三大“科学运动”。首先是生理学的进展:在神经活动方面的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为揭示许多人体功能的奥秘提供了实证性的基础,而在此之前,人们只能将这些奥秘归之于无法言明的心灵现象。比如,、布罗卡区(Broca’sarea)”的功能定位的发现揭示了语言表达障碍的生理机制;其次是德国人构建了“心理物理学”它试图为解释“心身关系”奠定一种定量化研究的基础,并因而十分注重实证性的方法。例如,解释重量差别感觉的“韦伯定律(Weber’slaw)”本质上是基于人体感觉的物理学实验;第三是产生在英国的达尔文的进化论:这种理论恰恰建立在对自然选择的经验性证明的基础之上。倡导“物竞天则,适者生存”的达尔文在其后来所着的《人与动物的情绪表达》(TheExpressionoftheEmotionsinManandAnimals)甚至宣称,人类与灵长类动物之间的根本性的差异只是层级上的而不是质量上的。由此人们就不难理解达尔文之后的英国人(比如罗曼斯和摩根等人)为什么竟如此地热衷于动物智商的研究或者是人与动物在心理因素方面的比较研究:当时的英国人受达尔文的影响太深了。

  

  前文曾经提到“哲学为心理学扫清道路”的问题,事实也正是如此。正是哲学流派中的“经验主义”及其信奉者们在思想构建过程中的努力,使得心理学从哲学、物理学和生理学中脱胎出来,由此人们才知道世界上有了一个叫冯特的德国人。不过,问题并不那样简单,即使是在经验主义者的内部,也存在着对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和方法的争议。可以冯特和布伦塔诺为例,两个人虽然都信奉经验主义,但却在“心物位序”上有着明显的分歧。这可是一个不可小觑的重要问题,正是由于心理学家一直没有就此达成“统一的”认识,致使当代心理学仍然处在一种“缺乏元理论建设”的状态。这样的一种尴尬局面甚至使得在当代其内部见解最为统一的“新功能主义”(neo-functionalism)心理学流派给出了如下多少显得尴尬的结论:作为一种经验科学的当代心理学,其内在的一个硬伤就是缺少合法的理论性建基(theoreticalbedrock)。

  

  如果能够给当代心理学的总体状况做出一个简要的评价性总结,我愿意说,心理学在它企图踏上“科学道路”的出发点上就注定栽下了“一棵不结果实的智慧之树”。这棵树如今生长得高大繁茂,但是它的根却扎错了地方,以至于空有一种、屠龙绝技”。心理学发展到今天,其麾下有着相当捉人眼球的“四大金刚”心理分析学派,格式塔学派,第三力量运动学派和行为主义学派。尽管如此,心理学的“活力四射”和“激动人心”只能掩盖它的更多的问题,当且仅当心理学仍然死死地拥抱着“科学”这棵大树。也许,在以下的几个范畴中重新考虑心理学学科重构的时机到来了:第一、心灵的二元论与一元论;第二、心理起源的唯心与唯物以及知识的自我生成与外在感知;第三、信息的内部调节与外部联想。前两个属于“元理论”的建基问题,后一个是方法论的问题。作为一门理论性的“科学”,心理学在其生存的百余年中一直饱受非议;而作为一门强化应用性的“学科”,心理学的成果却不可谓不丰富。其中的一个重要启示是显见的:心理学若想要继续鲜活地生存下去,只能抛弃“手段性科学”的幻想而执着于“精神性科学”的实事求是。

  

  2.2运动心理学不能是一门科学

  

  上面对于心理学发展历史的论述多少已经暗示出身为“子学科”的运动心理学也不可以削尖了脑袋非要钻进科学的殿堂里。按照通用教材的说法,特里比特是从事运动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人%并且人们时常“望词生意”地把“动作心理学”看成是“运动心理学”的直接脱胎之处,这是一种误解。动作心理学甚至根本上不是“一种”心理学而是一场心理学的运动(movement)。这场运动的对头就是在当时大行其道的具有原子还原主义特征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而其始作俑者就是在前文中提到的布伦塔诺。布伦塔诺针对经典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提出了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人们通常把心理事件定义为某种“现象”,然而,被定义为现象的心理事件却不能被分解为一个个构成事件的组成因素,否则“事件”难免会失去其存在的“身份”。这种对心理学研究中“原子论还原主义”的批判是致命的:人总是一个应景生情的整体存在者而不是某个机器上的部件。布伦塔诺更愿意从整体的“行动(动作)”与“过程”的视角来看待心理学;而在方法论上,他偏重个体的自我定向,即,心理学的研究最好立足于具有主体性和直接体验性的个人对心理行动的描述。布伦塔诺的思想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学生胡塞尔。胡塞尔总想建立一门“科学的哲学”或者想把哲学建立在一个不容怀疑的“科学的”基础之上。在他心目中,“心理机能主义”的论证方式保证不了“建立一种科学的哲学”。有趣的很,恰是十分警愒“心理机能主义”胡塞尔本人,在构建他的现象学理论的过程中最终没能避免误如歧途。这里不能过多地去讨论胡塞尔的问题,只能简要地说明一点:在心理学乃至后来的运动心理学领域,格式塔学派和现象学心理学的第三力量运动都深深地打上了布伦塔诺的烙印。

 

  当今的运动心理学专家们表现出一种非常尴尬的矛盾:一方面,他们希望自己的尽量严密而精确地设计的研究过程以及最好是带有量化指标并且具有可操作性特点的研究成果能够显示出高度的可信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他们在挑选研究对象或者确定研究领域的时候又作出了“缘木求鱼”式的抉择:选择了那些科学领域所不能把握的对象(比如“竞争态度”、“运动员的高级情感”、“获胜的幸福感”和“比赛的成就动机”等等)。不是这些对象不能被研究,而是它们不能以“科学的方式”被研究。不妨在此再次搬出胡塞尔来作个例子。如果仅仅从心理学式的方式去观察“我思”(cogito),人们所能够看到的也不过是“我思”的各种意向方式,但却看不出这些方式的本体论和价值论次序,即所思(cogitatum)内容在存在和价值意义上的梯度。运动心理学者常犯的错误就是“用意向方式替代本体论和价值论次序”。比如,人们很喜欢用所谓的“竞赛的高级情感”来取代“比赛的低级情绪”。情绪就是情绪,其被体验的方式不存在什么高低的质性差别。而当我们是去关注“竞赛的情绪内容”的时候,运动心理学家在此必需像维特根施坦所警告的那样在不可言说的命题之前“保持沉默”。胡塞尔好像也是一个既反对自然主义又反对心理主义的“独断论者”,而自然主义和心理主义正是西方古老的客观与主观二元对峙的典型思想方式。胡塞尔是决意要在意识中寻求纯粹现象的纯粹本质的,这是他所以反对心理主义的重要原因。因为胡塞尔看到了这样一个关乎“纯粹”的问题:如果不驳倒心理主义,对意识的研究就必然回到贝克莱主义的那个“存在即是被感知”的颇具争议的命题中。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指出了“心理学偏见”的根本错误在于把意识活动和意识内容混为一谈。


   这样的一种混淆使得一些运动心理学研究者错误地以为运动心理学是运动竞赛观念论和训练的逻辑现实的根据。这其实等于是在说,作为一门科学的运动心理学恰恰追求的是一种主观性的目标。这就等于丧失了一切普遍必然性。另外一种“心理主义式”的错误是这样的,一些运动心理学学者不是客观地去研究心理现象,相反,他们只想利用“心理主观性”来解释某些事情(比如对“Choking现象”的解释)。运动心理学学者尽可以去做那些带有“主观驳不倒”特征的事情。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真正地去“客观地研究运动心理现象”?“客观的”就一定是“科学的”吗?维特根施坦曾经给出了一种“印象的印象”的论证“正在知道”和“正在理解”的心理过程本身“没有给我任何将会发生什么事情的保证”。心理过程不具备超出自身去保证未来的功能。那种认为“我的心理过程就是衡量我所知道的东西的标准”的看法是“主观驳不倒”原则的极佳例证。可以给出维特根施坦的一个类比来讽剌这种可笑的看法:“一个人说‘我终于知道我有多高了’,同时把手放在头顶上来证明这一点”。印象怎么能够等同于真相呢?一些运动心理学家总是在强调以科学分析的方式揭示真相,偏偏却在自己从事的专业领域犯糊涂:试图借助于“印象”而去解决科学才能够解决的“真相”问题。无论是运动员、教练员,还是运动心理学专家,其心理感觉本身并不能使他们推断出任何其所需要的东西,否则他们根本不必费尽心机地去寻找什么“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心理规律”之类的东西。可以说,迄今为止,相当数量的运动心理学学者的研究成果大多表明了对研究结果的“原因”(cause)进行了解释,而缺少对结果的“理由”(reason)的阐明。“原因”只是导致特定心理反应(效应)的某种致因;“理由”却是阐明一个运动心理现象在特定情境中必然存在的合理性的依据。这是两种在性质和层次上皆具差异的问题。看看下面的例子:当断定某一竞赛行为同某种心理反应之间的关系时,人们从事的是一种对因果关系的推断;而当阐明一种竞赛行动如此这般的表现是否符合特定的运动情境时,人们在此给出的是理由。可以看出,“应该怎样(特别是我感觉应该怎样)”不是“必须怎样”,更不是“本来怎样”。科学要给出的是“规律”,这“规律”甚至比“必须怎样”还要强硬:人们“不得不这样”。运动心理学能够成为一门必然会给出竞赛与训练心理活动的规律和理由的“科学”吗?!一门只能关心“是这样吗?”而不能关注“为什么是这样”这类问题的学科本质上不具备成为一门科学的素质,这是运动心理学的“命运”。

  

  运动心理学研究领域的另外一个比较隐蔽的失误就是用“心理”来涵盖“精神”。本世纪初,我曾经和一位同事合作发表过一篇有关“体育本质和功能”的文章(《体育学刊》2002年第4期)文中其实涉及到了体育的“育心”功能问题。实质上,“心理”一词一般是指后天习得的东西,而“精神”却是天然的心灵性质。所谓天然的心灵性质就是精神本能(赵汀阳)。心灵同样也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只不过心灵结构的存在不是那种显示个体心理差异的“我以为如何如何”的“自诩性”存在结构罢了。依赵汀阳,心灵结构是人类种类性的特征,它不是文明的具体情况的根据,而是人类文明的根本性质的根据。它也是心理的东西之所以可能的基础和根据。精神本能是人类文明的根本动力性质,心理的东西只是文明的现象。心理需要或动力结构只是由于精神本能才成为可能,才具有意义。

  

  姚家新等人最近发表了一篇题目为“运动心理学研究进展”的综述性文章[9],我将以此文为分析文本来延伸对一些相关问题的讨论。当今的一些学者为了证明运动心理学的“科学性”非常喜欢采用生理指标进行心理机能的监测与评价。姚家新等给出的解释是:“运动心理学还没有提供公认的有效指标来监测运动员的心理机能状态,这是运动心理学面临的重要挑战”。这里,真正的“挑战”不是来自于是否能够获取“精确而有效的指标”我们的指标,特别是其中的生物性指标已经精确到了、分子水平”,物理性指标更是精确到了“原子水平”,我们还想怎样?问题出在我们对“运动心理学”这门学科的定位上。既然“运动心理学是一门科学”,我们就要给出它作为“一门科学”的理由和依据来。实情是我们只是挪用了一般心理学的定义而未做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有人可能会用“历史的眼光”来为运动心理学目前尴尬的状况作出辩解:它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需要时间。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物理学从亚里士多德时代起直至今天,其内部的基本概念体系和研究方法(论)就没有本质意义上的变化。爱因斯坦从来都没有否定牛顿经典力学体系的科学性,而只是提出了另外一种思考和观察物理现象的理论和方法体系。这里并不存在所谓的“是否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问题,而是一个“元观念”假设的问题。心理学从冯特时代起,就建立了一个虚幻的、科学假设”。冯特虽然强行地把心理学拖进了实验室,但他却没有能够像物理学家那样,给这个引进实验室的“科学心理学”以配套的方法论;或者可以反过来说,科学的方法(论)所要研究的对象(心理学)却不具备科学性。在运动心理学领域,冯特们是“有想法而没办法”的。可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

  

  刘淑慧依据“行为塑造”理论设计了射击心理训练的“系列程序”,形成心、技、战、体协调统一的个体化合理动作定型。但是这样的一个“复杂”的“定型”必然要遇到“相关的干扰变量很难、甚至是无法控制“的局面。研究者的“完型心态”或可被理解,而研究内容所具有的几乎是无限的容纳力和高度的复杂性却是显见的。虽然这个“个体化的合理动力定型”需要一个“协调统一”的原则,但是,协调统一的标准、方式、机制和运作过程等等都消失在玄虚的概括之中。姒刚彦提出了、理想竞技表现”(peakperformance)这样一个概念,但他可能忘记了:第一,理想即便不高于最佳,至少也不比最佳差;第二、传统心理训练范式所提倡的“最佳心理状态”包含着“在竞赛中对各种逆境的成功应对”的过程,所谓“逆境应对训练模式”不过是建立“最佳心理状态”的一个环节。

  

  在“自我调节”的研究领域,研究者一方面强调“自我调节”在控制和引导个人行为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却又担心“许多相互关联的因素制约着自我调节”,而“没有一个单一的因素对它(指自我调节,作者注)的成功与失败完全负责”。这样一个结论等于什么也没说。

  

  在运动竞赛和训练领域,运动心理学家最关注的问题有三个:运动员的认知特征与人格特征;运动员的心理状态的监测与评价;运动员心理调节能力的提高。我以为,像“认知与人格的特征”这类所谓的“变量”正是不可“科学化”的东西,而“心理状态”又是一个多么概括和含糊的词汇?!其实,就连研究者自己也已经感觉到了所谓“第三变量”的影响。Elavsky等人对“更年期女性锻炼与生活满意感关系的研究”就说明了这个问题:锻炼虽然能够促进被试的生活的满意感,但变量之间的关系却是错综复杂的。这种“错综复杂”在Molt等人的研究中也好像得到了证明,比如“身体接受”(physicalacceptance)作为中介“变量”的影响作用,并且除了“身体接受”,也许还有研究者考虑不到的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且这些“未进入视野的变量”未必是不重要的,这些理论构想仍然需要更多的实证检验。我们的运动心理学家真是有一股子加缪笔下的“西西佛精神”眼见着运动心理学的“科学化”道路难以通达,却也一定要“勇往直前”。

  

  《运动心理学研究进展》一文最后提出了四个展望:第一、运动员的心理训练始终是运动心理学工作者进行理论和应用探索的主要领域;第二、各种生理指标在监测与评价运动员心理状态或心理技能时的信度与效度如何,仍是有待探索的重要问题(比如:两者的相关性;生理指标与教练员和运动员心理状态的主诉的相关性)第三、运动员的运动认知仍将是运动心理学工作者的重点课题;第四、关于身体锻炼与心理健康关系的研究已经积累了许多成果,也遗留下许多疑问。

  

  针对第一个“展望”,我的看法是,进行“理论探索”这是毫无疑问的,任何一门“学科”的成立都离不开理论性的探索工作。因为即使运动心理学安于自身为一门学科,它也需要为其知识体系本身的不断完善而进行理论探索;而“进行应用探索”却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我不是在否定运动心理学的“应用性”,相反,运动心理学比基础或普通心理学当然具有更为明显的“应用学科”的特征。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对“应用”二字的理解上。如果我们连研究成果的可信性和可靠性都把握不住,何谈成果的应用问题?如果我们对研究对象的特性和把握研究对象的方法都缺乏必要的了解,何谈研究成果的应用问题?难怪一些教练员在大赛失败的总结会上使用最多的托词就是“心理因素”或是“心理素质不过关”。真正显示思想和研究功力的是这样一些问题:究竟是什么样的心理因素、心理素质?为什么“不过关”?怎么算“不过关”了?怎样才能过关?运动心理学家对此类问题所能负有的责任就是首先去反思“运动心理学”这门学科的真正属性及其研究方法问题,随后才能谈到“针对什么去研究”和“运用什么手段去研究”一类的问题。这正是我在文章中强调要重视对那种为运动心理学“建基”的“元理论”的反思和研究的“良苦用心”。那种“专家一来,问题解决,成绩提高”的幻想必须丢弃;而那种在根本不考虑自己能吃几碗干饭的前提下、什么课题都敢承担和研究”的“胆大妄为”必须制止。学术研究领域可不是一个“不行也行”的“我家”,那可是一个“不服不行”的“圣域”。

  

  针对第二个“展望”,我想借用“choking现象”的“无奈解释”和“流畅体验”的“可遇而不可求”这两种运动心理现象来分析一下。运动心理学家不可能像在物理或者化学实验室里控制实验样本(品)一般去“科学地”控制运动场上的竞赛选手的“心理现象”。而且,运动心理实验室里所搞出来的研究结果大多是一些中看不中用的“金玉其外”。1993年,我曾经在《体育科学》上发表了一篇“倒U曲线置疑”的综述性文章(《体育科学》1993第一期)今天看来,这篇文章中所谈到的“灾变曲线”很接近于本文所涉及到的“Choking现象”,就像“为什么到手的金牌会“飞走”竞赛中的“choking”现象”一文的作者王进(2003)—样,把“Choking”看作是“在压力的条件下,一种习惯的运动执行过程中发生衰变的现象”。在我的那篇文章中把这种现象叫作“灾变”,而对于“灾变规律”进行非标准知识式的描述过程被形象地绘制成了一条所谓的“灾变曲线”也有叫“逆转曲线”的)。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关于“标准知识与非标准知识”区别的问题。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来说,运动心理学的知识当属于非标准的知识,科学之为科学的判别标准至少要包括精确(量化)、实证、可重复等原则,而运动心理学的所有研究都与其相去甚远。我们可以看一个医学科学的例子。盘尼西林可以治好肺炎,这在医学领域不会引起什么争议。但是,如果你说某个运动心理学家有关“成就动机”的研究结果也像盘尼西林那样“百试百灵”,那只有儍瓜才会相信。也许有学者以为造成这种差异的致因主要是“中间变量”的问题,事实上,这种看似“中间变量”的问题在根性上反映着运动心理学的“非科学性”属性。当然这种“非科学性”的属性还不至于论落到“伪科学性”的地步。不过,如果我们“明知故犯”地继续进行所谓的“运动心理学”的“科学化”进程,并且试图利用人们的“科学迷信”我生造的一个词)来沽名钓誉和骗取信任、金钱等,那就有使运动心理学变成“伪科学”(peseudoscience)的可会邑了。

  

  在人类的心理活动中,那些无穷的心理变量我们是无法控制的。《运动心理学研究进展》一文的作者认为仍然不能忽视主诉,我看这是对introspectivemethod(内省法)缺之深刻认识的表现。可以用胡塞尔关于Noema和Noesis的理论来说明这一问题。按照胡塞尔的思想,Noema是“意向性的”内容,它是对应着Noesis的意识相关物;而Noesis则是意识行为本身。其中,Noesis展现了绝对主观性,Noema则展现了绝对客观性,两者的统一给出了意识的本质。运动心理学家在其研究过程中通常是将两者混而用之的。比如,他们分不清Noema意义上的“成就动机”本身的客观内容与Noesis意义上的人们对“成就动机”所进行的主观构建内容之间的差异。胡塞尔关于“Noema”和“Noesis”之间关系的哲学性分析对之于当今运动心理学学术研究的积极意义之一就是,它在“拥有不同含义的同一个对象”和“拥有同一个对象的不同含义”这样一个容易使人犯糊涂的问题上“揭掉了心理主义或主观主义的精神白内障”。运动员的心理在“原因”方面的确是相当的复杂,而且基本上不具备科学观察对象所具有的稳定性。对具体的一名竞技选手人而言,那些似乎普遍性比较高的原理、“规律”也不一定有效。所以姚家新等人看到了“因人而异的个人化心理训练”的重要性,并且认为“竞技运动的特点使追寻特殊规律的研究范式独具魅力”]。人总有特异性,而且各种原因的不同组合也会导致完全不同的心理状态。所以中国的古人有“人心难测”一说。这可能正是大量的运动心理学研究成果迟迟不能运用到运动竞赛实践中去并且寥寥有数的几项成果在实践运用中成功率不是很高的原因。实际上,早有斥责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为“伪科学”的呼声,有的心理学家甚至挖苦地说过:人们其实不真正需要被治好而是需要被治疗。在运动心理学界,如果允许稍微刻薄点,是否可以这样说:运动员只是需要一种运动心理学专家的“安慰剂”般的效果罢了。

  

  对于第三个展望,我只想提出几个有必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第一、把“运动认知”当作“运动心理学工作者的重点课题”的依据是什么?第二,在我们根本上还不知道“一般认知”同“运动认知”之间的质性差异的时候,“运动认知”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难道就是运动员对运动体验的认知吗?这里倒真是要考虑一下“科学化”的问题了。只不过不是操作层面的科学化问题而是运动心理学“元理论”建基工作中的“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问题。

  

  关于第四个展望,就我目前的学术造诣也只能说,类似于“身体锻炼与心理健康”这类研究题目,不是运动心理学首要关注的问题。也许,当有那么一天我们从事体育理论研究的学者开始真正思考一些关于“学科建基”的“元性质”(meta-ness)的问题时,才会发现“运动心理学的确不同于体育心理学”,但是这已经大大地超出了本文探讨的范围了。

  

  3结语

  

  如今的运动心理学专家们在大量地借用脑电图(EEG)、事件相关电位(ERP)、脑象图(EEpG)以及生理生化评定指标等等这些“科学化”的仪器或手段,试图使运动心理学早日地达到“科学化”的标准。“使xx学科学化”这个词实际上已经蕴涵了一种意味:那个需要被科学化的“xx学”本身尚未达到科学化的标准或者要求。这是一种非法的蕴涵,在此之前的一个前置性的问题是:那个“xx学”的被科学化是否合法?人们时常不仅在观念层次上而且也在方法论的操作层次上干着一些“张冠李戴”或“羊头狗肉”的事情。我对“科学化”这个术语至少有两种理解:第一是提倡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或者原则;第二是强调一种操作层面的精确技术手段的运用。运动心理学家正是在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上搞混了。一门学科的属性根本上受制于它的“目的论”倾向,即这门学科在其最为直接的意义上究竟是以何种独有的价值而存在的。运动心理学是研究运动员的“心理表现”的学科,而运动员却是人的一种派生的社会角色。康德最为困惑的一个哲学问题是:人是什么。看来,海德格尔的幽灵又要出现了:西方近代科学的道路是由它的近代哲学来扫清的。我想套用海德格尔的话说,运动心理学的道路也需要哲学来为其清扫。张洪潭曾经提倡在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中嵌入“哲学”一维,我以为是中肯的。我们总是赶时髦,我们又总是太匆忙。什么时候大家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地思考一下真正的运动心理学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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