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清至民国时期四川藏区城镇的城墙建设

发布时间:2023-12-10 19:35

  摘要:明清时期,伴随着中央政府基层权力在民族地区的深入,四川藏区城镇开始修建城墙,这些城墙主要出现在地方行政中心、兵营驻地和一些军事据点。由于四川藏区特有的地形特点及民族文化,城墙的防御功能并不强。随着近代以来城墙所代表的礼教与中央秩序的符号体系日益崩溃,藏区城镇城墙建筑的符号意义逐渐消解,民国以后更是消融在城市生活中。通过梳理四川藏区城镇在不同时间的城墙建设情况,不仅可以透视出四川藏区城镇的空间形态特征,为我们勾勒出民族城镇在中原汉地文明与民族文化冲突与交融中的发展轨迹,也为我们提供了考察清代至民国时期国家权力在民族地方社会生长方式的路径。


  中图分类号:K928.7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18)02-0107-08


  关键词:清代;民国时期;四川藏区;民族城市;国家权力;中原汉地文明;民族文化;城墙建设


  四川藏區在历史上并无固定疆界,今天四川境内的藏族文化区(包括甘孜藏族自治州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共32个县,生活着藏羌等不同民族①。隋唐以前,曾有若干原始部落和民族在四川藏区地域内频繁活动和迁徙过,并留下了各自的痕迹。公元七世纪初叶,吐蕃王朝进入藏区后,藏文化开始向康区传播和渗透。直到今天,四川藏区仍然积淀和保留了多民族的文化,加之在地理上自成单元并相对隔绝,从而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地理单元。清代至民国,中央政府致力于将四川藏区纳入王朝国家的行政体系,国家权力日益介入该区域的社会生活,国家权力与地方社会开始互动。


  在历史上,代表中原文明的中央政府扩大和延伸权力的方式是通过城镇控制广大腹地。在农业文明发育的城市中,城墙是重要的物质空间②,具有一定的政治军事职能,因此逐渐成为传统教化的文化象征之一。直到清代,“一省之中,工程最大者莫如城廓”③,所以当清政府将藏区纳入整合“天下秩序”的构想时〔1〕,藏区城镇开始出现城墙。考察四川藏区城镇的城墙建设状况,可以透视清至民国国家权力在民族地方社会的生长方式,以及民族城镇在中原汉地文明与民族文化的冲突与交融中成长的轨迹。


  一、清代四川藏区城镇的城墙建设状况


  城墙是中国传统城市景观中的代表性建筑,它最初的出现是因为农业冲积平原地区聚落防御或防洪的需要。但伴随着火炮的出现,城墙的防御功能弱化,特别是对于四川藏区这样特殊的高山峡谷地形,城墙本身的防御功能受到质疑。但是,在漫长的历史中,城墙作为统治与权力的衍生品,形成了新的符号象征意义,它作为传统教化的象征,一直以来被视作“国”与“野”、“化内”与“化外”的分隔标志〔2〕。


  对当时的清政府来说,四川藏区地形复杂,“层峦叠嶂,亦西藏之要区,然审其大势,为中国之藩篱,则险足恃,为一方之保障,则散而难守”④,所以中央政府一方面將四川藏区作为中原文化的“藩篱”,将其纳入国家正式权力体系,但同时仍延续了中国传统的“边界”观念,视藏地为“边徼荒服之地”⑤,认为其是“古荒服地,皆吐蕃羌猓之俦,髡骨毳裳,鸟语垢面”〔3〕。


  要将“化外”的四川藏区变成“化内”之地,城墙的象征意义在城市建设中变得非常重要,因为它不仅可以使城市作为安全的行政中心控制广大的周围腹地,也可以使汉文明的教化模式得以在“异域”践行。


  (一)城墙的出现:修筑城墙的四川藏区城镇类型


  清代四川藏区修建的城墙主要出现在三种类型的城镇:其一是地方行政中心,其二是兵营驻地,其三是军事据点。


  1.修筑在地方行政中心的城墙


  作为地方行政中心,藏区厅治以上的城镇是城墙修筑的主要城市。到19世纪的清中叶,甘孜地区设有清政权机构的城镇只有6个,即打箭炉(康定)设直隶厅,巴塘、理塘设粮务(粮台)驻兵,丹巴设屯署,泸定、雅江设巡检或汛口。清末西康建省后,除打箭炉外,甘孜地区设有16个府县治,而阿坝州在有清一代只有6个县级以上的治所。


  清代,在这22个作为行政统治中心的藏区城镇中,只有5座城市拥有城墙,而这5座城市正是在康熙至乾隆年间设厅治的城市,即打箭炉(康定)、茂县(茂州直隶厅)、汶川(理番直隶厅)、理县(理番直隶厅、杂谷厅)、松潘(松州直隶厅),其中茂县、松潘的城墙建于明代,并一直保留至民国;而其他3三个城市则在清代建城墙,在民国时,城墙已消失。这些城镇作为中央政权伸入藏区的触脚,全部位于内地进入藏区的重要交通干道。


  这些藏区城镇城墙的形制与中原地区一样,在修建之初都曾以矩形空间为理想模式,但这一设想在地形复杂的藏区很难实现。实际上,这5个地方行政中心城市的城墙没有一个是标准的矩形。我们在清代雅州府地图上看到,15个城址中,只有作为厅级城市的雅州和打箭炉是方形城墙(见下页图1),其余城镇城墙的形态则是圆形或不规则形⑥。而事实上,清代地图上的城墙形态只是其城市行政等级的象征,并不是城墙的实际形态,因为打箭炉的城墙其实并不是方形(见图1),作为在河谷地带修建的城市,其城墙也难以修成方形(见图2)。而一度拥有方形城墙的松潘城为了防御,在明代就把规则的方形城墙改建成了五边形(见下页图3)。


  按照礼制规定,城墙高度有固定规制,但在四川藏区,明代所建城墙与清代不同。凡是始建于明代的城墙,多较高大且更加坚固,清代的修葺只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如松潘的城墙高达3.5丈,茂州城墙高2.7丈;而在清代重建的城墙则较为低矮,更符合礼制规定,如打箭炉和理县的城墙都只有1.2丈高,汶川的城墙高1.8丈。


  这些建有城墙的城市与藏地其他城镇相比有相对完备的礼制空间:官署、屯署、关帝庙、城隍庙都已出现在城市中;与商业和农业文化相关的火神庙、龙王庙、观音阁等祠庙也出现在这些外来移民较多的城镇中(见图4)。


  2.修筑在兵营驻地的城墙


  清代戍军驻守及交通要道沿线的城镇也修有城墙,由于这些作为兵营存在的城镇没有融入地域社会结构中,往往容易随军事政治形势变化在城镇体系中被弱化。如位于道孚的乾宁城就是曾筑有城墙的军事重镇,也称噶达城。雍正年间,因蒙古准噶尔部入侵,清政府在此为西藏七世达赖择址建寺,并委派巡抚王景灏等修建城垣。城墙由黄土筑成,高约3丈,周围4里,坐落于四山环绕的乾宁坝子,清廷在此设协营,派兵1800人驻守〔4〕。但雍正十二年(1734),准噶尔部向清廷请和,藏区威胁解除后,协营转移至打箭炉。乾宁城此后逐渐衰落,道孚地区中心逐渐转移到今道孚县城鲜水镇。


  3.利用前朝一些军事卫所的旧堡址改建的城墙


  四川藏区城墙建设的第三种类型是利用前朝一些军事卫所的旧堡址改建城墙。唐至明代,历代政府都曾在松茂大道的一些重要隘口修建驻兵守卫的军事碉堡。尤其是明代,在当时边陲要塞地区,依托卫所制度建立了许多军事性城堡。清政府依托这些军事城堡或原址重建、修复,或易址而建,在阿坝地区修建了许多军事防御性质的城墙。如雍正三年,清政府在松潘周围一批卫所都筑起了城垣,如漳腊城垣、平番城、南坪城(今九寨沟县城)、会龙关城、隆康关城,其中漳腊城、平番城的城墙都是明万历年间既有的砖石城,在清雍正至光绪年间重修。这些城堡高1.4~1.8丈之间,周围长1里左右,城墙大多为石或土筑,建于关隘之地,易守难攻〔3〕。


  (二)四川藏区城墙修建中的困难


  清政府对城墙修建非常重视,但修筑城墙所耗资金与物资数额巨大。在明代,四川修筑一座高仅一丈四的州城城墙,“凡用夫万人,木工百人,铁工五十人,石工一千三百人,皆计日而给饩与直。铁万斤,柏万株,灰百万石,石百万余片,运石之舟百艘。白金二千五百余两,米一千余斛”〔5〕。乾隆年间四川藏区打箭炉、保县等地建城墙的难度不亚于明代,在交通不便、地广人稀、财力匮乏的四川藏区,要发动众多人工参与工作,并且调配数额如此庞大的物资与资源,难度可想而知。


  有清一代,四川藏区城墙修建资金的来源因时势而变化。《清实录》中专门记载:乾隆三年(1739),川西北边城保县(今理县)筑城垣等工料银多达二万五百九十五两,此外还有监理官员、工匠、运输人员等费用。这笔庞大的开销分别从四川省地方税收及军需专项资金中支出〔6〕。到乾隆十年(1745),因“或逼近番夷,或通省扼要,计十二州,县,卫”,四川边城的修城工程提上日程,工部要求四川以工代赈或由流寓商民捐监,并许官民在川捐纳贡监,照土方例开捐筹资〔7〕。我们在清代县志中看到许多顶着巴州知州、眉州州判等官职远入藏区城镇筑城的候补官员,可能就是在川捐纳贡监或照土方例开捐的捐监商民。光绪年间,四川藏区许多城墙出现坍塌,亟需修补,但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财力匮乏,城墙修缮事项只能由地方士绅承担,或由地方专门税款支持〔3〕。


  此外,四川藏区恶劣的地质条件也影响到城墙的修建。清代打箭炉和保县、汶川、南坪营的城墙都曾因地質灾害出现的泥石流而坍塌,城池也被迫易址重建。这也是藏区城墙建设面临的一大问题,即城市的安全决定了城墙的修建风险成本增大。


  (三)四川藏区城墙修建的效果


  四川藏区中由汉人兵站发展而来的城市一般择址于交通要道,位于河谷平川,如松潘、茂县、汶川,这些城镇城墙并没有起到与内地城市同样的防守作用。


  茂州城“逼近羌戎,环带山险”,居“成都肩髀之地”⑦,是成都平原心腹地带的外防线。如大多数地方行政中心一样,它坐落于河谷之间,但四周“堡寨参错于中,州城孤立于外,而属部藩落,周分环据,二三百里之间,官路惟留一线”〔8〕。这样一座在羌族聚落包围之下的孤城,维系着二三百里之间的官路(见图3)。


  茂州城早在宋朝时就筑有土城,明成化中(1465~1487)添筑外城,城墙高一丈六尺,周长五里,但对于骁勇的羌民来说,“有山如障,来则高巢,有坎如隍,履同平地”⑦。这座千里孤城常常被边民围困,所以茂州城北门外虽有田数千项,却不敢放牧马牛,西门外两岸则常有飞矢,戍守边城的将士“生还十无四五”⑦。拥有高大城墙的茂州城与其说是一座城市,不如说是一座困守孤地的碉堡。


  汶川是松茂古道的枢纽,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知县李天骏用山石重修县城城墙,城高1.8丈,底宽0.9丈(见图5)〔9〕。但是城墙修好后,发生番乱,警报沓至。主修城墙的县令李天骏认为“城不可守”,于是“募夫于城外山水会隘处,起上下二关,相距二里许”〔10〕,叛民不得不绕道而走,城中乃定。他感叹:“有关则城固。”〔10〕可见在地势险危的藏区城镇,主修城墙的地方官吏也不相信城墙在军事冲突中的防御作用。修筑城墙与其说是为了防守,不如说是出于国家礼制建设的需要。


  松潘也是藏区较早建城墙的城镇。早在明洪武十二年平羌将军丁玉克收复松州后,即于崇山下筑城。城墙最早是土筑,五年后,始甃以砖。然而明正统时,周边“番变”,“据崇山俯瞰城中,势如建瓴,矢石纷下,居民苦之”〔3〕。松潘不得不“拓城跨崇山”,把城墙修到岷山顶,在山顶多开一门。驻守松潘的明代将领的记录中很形象地描述了藏区城墙的处境:“孤悬边徼,距省七百余里,一片危城,羌猓窥伺。且附郭环山岭,寨落交错,负险碉居,一有烽警辄,占据要险,扼我咽喉,全城如困釜底。”〔3〕四川藏区所有中央政权驻兵之城几乎都面临着这样的困境。因此在四川藏区,政府的城墙建设与其说是为了军事安全,毋宁说更多地是顾及心理安全,并作为国家区分“化外”与“化内”的标志而存在。


  二、四川藏区民众对于城墙的态度


  四川藏区聚落往往以土司官寨、寺庙为中心,据高临险,以碉楼、自然山势为防守屏障,很少用城墙围护。


  1.藏族聚落获取安全感的方式与中原不同


  四川藏族地区地理环境独特,周围大多有高山作为屏障,与世隔绝。特殊的高山峡谷地形与气候带来各种难以预料的自然灾难与挑战,聚落在发展中一直伴随着危机与焦虑带来的不安全感。聚落中民众这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仅靠围墙、建筑等一般物质实体获取的安全感是难以消解的,人们不自觉地会在这种环境中产生对大自然的敬畏,对神灵的依赖。所以,宗教文化在藏族聚落中发挥着比城墙等物质形态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人们在危机四伏的真实生活世界中提供了安全感和精神慰藉,并有效地调节着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


  2.藏族聚落在居住环境中发展出了特定的聚落围护机制


  藏区聚落一般属于分散式聚落,是特定的聚落围护机制,几户或十几户人家形成不同的组团散布在河谷山川里,各组团既没有围合构筑物作为边界,也没有绝对的地理中心,与围合边界清晰的平原城镇有着巨大差别。聚落周围的河流、草场、山脉使聚落成为与外在世界隔绝的独立空间,自然地形的划分使聚落自发形成一个个有着清晰边缘的独立空间单元。这个边缘也同时存在于人们的精神世界中,这些大大小小的藏族聚落都供养着各自的山神或地方神,即地域独特的保护神,如丹巴的墨尔多神山。这些有着特定保护范围的保护神产生于当地的乡土社会传说或历史,作为具有强烈地域色彩的民间信仰,是聚落对抗外部世界威胁的心理依靠和精神防护,为村民提供了安全感和归属感〔11〕。因此,藏族聚落不像农业村庄文化那样依赖围墙,而是通过自然围护和精神围护的方式获取安全感。


  3.藏式建筑的防御性使聚落在军事上不依赖于城墙


  民国时期的藏区研究者已注意到,藏区的村落或寺庙都选择建在山坡或居高临下的地方,而不考虑交通或汲水不便之处,这是因为数百年来的不断争战促使他们将地势是否有利于防御作为选择聚居之所的首要考虑因素〔12〕。在政治上,部族社会体制使他们一直没有形成过统一政权,隔绝的自然环境使他们各自依河谷高山据险而居,围绕着寺庙,“环寺而居,商贾骈集,交易货物,又俨以寺庙为市肆”〔13〕。喇嘛寺不仅是藏区大批壮年男丁集中的地方,也是藏区财富积聚最多的地方。这些据险而居的喇嘛庙,利用当地材料栗钙土筑起高大坚固的泥墙,自身就相当于一座城堡,“因此藏区各地都没有城垣”〔12〕。


  除了以寺庙为中心形成的城镇外,在四川藏区还有围绕土司官寨等统治中心形成的城镇,在西藏则是宗堡。这些宗堡或官寨往往选址于地势较高之处,有利于对周边地区进行控制和保护;居民都集聚于宗堡周围,其所属的土地、手工业、商业等也向宗堡靠近,这就是藏区城市最为典型的产生过程。这些高大坚固的中心建筑与周围碉楼一起取代城墙发挥着军事防御功能。


  藏区新龙县曾出现过两种截然不同的防御思路。新龙县原名瞻对,由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特殊,加之民风剽悍,战事频繁。道光同治年间,川藏联合会剿了瞻对的武装暴乱后,清政府将此地交给西藏地方政府管理。当时的瞻对作为四川藏区境内的一块政治“飞地”,面临各种冲突。西藏驻瞻对藏官曾在县城“修有土碉13座,置之周围山上,扼要防备”〔14〕,今土碉已不复存在,仅有个别断墙残垣。1911年清政府收复瞻对并改土归流后,面对这块多年桀骜不驯之地,“预备建修城垣衙署”〔15〕。但察勘地形后发现,很难完成这项任务。直到民国19年(1930)县长张瓒就任后,才在上街南北两端以方木各建了一个城门洞作为象征性城池,北门叫更新门,南门名不详。时至今日,人们还用藏语把上街称为“脚然”,即“土围墙”之意。由上可见,面对同一座城市,藏官的守卫方式是修碉,而汉官的守卫方式是筑城〔16〕。


  三、民国以后四川藏区城墙逐渐消融在城市生活中


  民国时期,四川藏区被正式纳入到国家的统一行政建制中,但阿坝自治区仅有6个县,甘孜州增加到17个县,藏区基本停止筑城,这23个城镇中仅有一次筑城活动,发生在巴塘。民国元年(1912),西藏地方政府军攻打四川藏区,为了抵抗藏军的进攻,康区临时大都督顾占文带领巴塘县县城民众快速在县城筑起城墙,通过短墙连接民房,墙壁上留有枪垛。战争结束之后,四角带有碉楼的城墙得以保留,城墙的6个城门在志书上有完整的记录。任乃强在1933年的游记中也记录下了这段城墙的历史〔17〕。


  民国以后,四川藏区与内地政治体制进一步一体化。为进一步实现政治整合,国家强化了对地方的控制。民国时期,四川藏区地方政府的注意力不再放在修建城墙上,而转移至市政建设上。如民国17年(1938),汶川县长雷蔚化对汶川进行大规模市政建设,修筑街道,遍植行道树〔9〕,而城墙则被人淡忘。藏区各地的城墙由于是土筑,难以保护,民国时期,常有藏民为修平屋顶而在城墙取土〔18〕。民国后期,一些城市扩张后,人口增加,一些城市不断向城门外延伸,城墙不再是城市边界,而被居民区包围,如松潘城在扩张后城墙被许多民居建筑用做内墙使用,以节约材料,城墙日益淹没在城市蔓延的过程中,许多城墙很快在地图上消失了。


  综上可知,近代以来,尤其是民国以后,随着民族地区政治传统中的多元权力中心逐渐弱化和消失,人们对城市与城墙的认知发生了改变。这一时期,城市的功能和特征逐渐变化,不再仅仅作为宗教中心和土司的统治据点存在,而成为国家行政网络中的节点和现代化国家商贸、市场网络的组成部分,商业贸易被认为是城市的命脉所系,城市的开放性与流通性不断被强化。而出于安全性需要修建的城墙的功能由此日益退化,其所代表的传统礼教与中央秩序的符号体系在现代化进程中日益消解和崩溃,也必然不断面临被拆除的命运〔19〕,最终彻底消失、成为历史。可见,四川藏区的城市功能的转变是城墙消失不可忽视的主因〔2〕。


  作者:田凯等

上一篇: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建筑设计问题

下一篇:欧美国家小城镇建设经验及其对嘉兴市特色小镇建设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