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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书法教育论文(共2篇)

发布时间:2023-12-06 16:48


第1篇:目前中小学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现当代中小学书法教育概述


自古以来,汉字的认知与书写教育便一直是学子们的必修课程,在《周礼》《说文解字叙》《唐六典》中,对此相关内容俱有记载。强调以字书与正体学习为主,尊崇规范、齐整、美观是官方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清季,受西化影响而产生的新学制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推行。1902年以后,从清政府陆续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


中可以看到,学习书法已被纳入到了“小学堂”?的教育之中。例如,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颁布的《钦定小学堂章程》第二章《功课教法》提到,高等小学堂第二年便有“习字”课程,内容包括“楷书、行书,兼习小篆”。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颁布的《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第二章《学科程度及编制章》明确要求,高等小学堂学生必须“习楷书,学官话”,教学内容系于“中国文学”科内。民国时期,革故鼎新,吸收西方的制度与理念成为一时的潮流。在这个大环境下,初等教育体制出现了全新的局面,书法教育也被更广泛地纳入到了新式学校中去,民国政府教育部对于书法教育的具体内容及目标均有详细的规定。比如,1913年教育部一出台的《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将书法课的教学目标设定为“日用文字及普通文之书法”,明确提出“书法教学是‘国语’教学的一部分”,“书法所用字体为楷书及行书”。在中学阶段,书法教学亦被纳入国文课中。1929年和1932年,教育部两次改定初中课程标准,其对于书法教育的具体要求是“书法指导:课内略微说明用笔、结体及书法源流大意等,课外及假期中临摹大小字,先求整洁,次及美观,笔记与作文簿均需缮写整齐,并制止使用破体字,随时予以考证指导”。从目前可见的大量资料来看,民国政府教育部无论从宏观的学制布局,还是微观的教学内容安排,均对中小学书法课程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规划。只是可惜在政局动荡、国运危殆的年月里,这些规划很难实施下去罢了。其基本方思路还是延续了古代书学教育的理念,即书法课的基本定位为规范汉字的美化书写,教育目标也主要是为了致用于世。需要说明的是,从现有资料看,民国时期的中小学书法课并没有在“艺术性”方面有过多的要求,“整洁”与“美观”是其教育的主旨。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事筚路蓝缕,由于诸种原因,书法课(大字课)的开设在全国各地的中小学中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直到1984年,陈云同志在《对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作出重要指示:“要向教育部门提个建议,小学要重视毛笔字的训练,要把大字课作为小学的基础课,严格要求。在今后很长时间里,汉字仍会是我们的主要书写文字。


因此,让孩子们从小把字写好很重要。”这一指示得到了教育部的部分落实,为此教育部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小学生写字训练的通知》。《通知》下发以后,一些地区对写字课的训练是有所加强的。但是由于当时国内经济尚处于复苏发展时期,各地的文化教育基础也是良莠不齐,再加上教育行政部门缺乏持续有力的政策支持。因此总体而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状况并不乐观,其破冰之旅直到新世纪初方才起航。


二、教育部新政的出台


经济的繁荣是文化教育发展的重要前提。21世纪初,教育部没有正式发文之前,在广东、上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区,书法课已经悄然得到局部普及与推广。地方成功的先行举措得到了越来越多高层人士对书法教育的关注与认可。2009年以后,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苏士澍、吴为山等委员数次对“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问题提出了强烈的呼吁。地方的试点与委员的议案最终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极大重视,在2011年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贾庆林明确指出了大力发展“中小学书法艺术教育”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此后,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更是将中央领导的指示落到了实处。2011年8月,教育部正式向全国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在小学三至六年级的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书法课。与此《意见》相配套,2012年初,教育部出台了修订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简称《新课标》)。为了对《新课标》中有关书法的内容作出详细的说明,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还专门组织专家讨论并编写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简称《指导纲要》)。2013年1月,教育部正式发布了这一《指导纲要》。《指导纲要》对于当前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纲领明确阐释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与内容,以及实施建议与要求,并对书法课上的法书范本作了细致的规定。仔细解读《指导纲要》,可见贯穿其中的四条基本教育理念:即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根基是汉字素质教育、强化书法的传统文化内涵、重视汉字书写的共性美,以及积极引导学生去体验书法美。这四条理念我们今后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理论支撑。


三、目前中小学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教育部系列文件下达之后,各地中小学在现有基础之上,大多设聘了专任书法教师,并开设了书法课。和前二十年相比,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整体氛围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变化,关注并重视书法课的风气已经在全国普及开来。于此同时,全国近百家出版社也在“政策蛋糕”的吸引下,开展了中小学书法教材的编写工作。如此超大规模的教材编写,恐怕在中小学书法教育发展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但是通过较为广泛的调研,我们认为当前的中小学书法教育由于尚处于磨合研讨阶段,因而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客观存在着一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必对将来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从硬件的角度来看,问题集中在师资、学习场地、学习材料等方面,其中师资的问题最为突出。


我们发现在文化经济发达的地区,师资的达标率(在岗人数与技术水准)较高,而经济欠发达、文化底蕴相对薄弱的地区,书法教师的达标率则较低。


为此,各地教育部门除了人员编制的扶持外,一些高等院校还纷纷承担起培养中小学师资的重任。


例如,首都师范大学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中心自2012年起,便开展了一系列的中小学书法教师的培训工作。经过多期的课堂教学、技术训练与理论研讨,数百位书法教师的专业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此外,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书法系、中央美术学院书法系等高校院系也有相应的举措,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客观而言,由于教育部政策下达的急迫而带来的人才培养与需求的不对等性,中小学书法教师的缺口将在近几年内一直存在,该问题也亟需得到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书法专业院系的重点关注。


和硬件相比,中小学书法教育中的软件问题更为突出,这些问题涉及教育理念、目标、途径、方法等诸方面,从一定角度来讲,倘若软件问题解决不好,中小学书法发展前景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在认识层面,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书法课的定位。要做好教育工作,首先要解决目标定位的问题: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教育的目标与出口又在哪里等都需细致思考。从《指导纲要》的精神看,书法课与语文课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联系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识字与书写的紧密联系。在古代,文字的“识”“书”教育是完整的。但在今天,由于现实环境中各种外因的影响,“识”与“书”这种原本很紧密的关系被割裂了。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就常会发现当前的语文识字教育与传统书法之间的不少尴尬——笔顺的问题就很有代表性。目前公布的汉字笔顺基本规则是“先横后竖”“先撇后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外到内”“先里头后封口”和“先中间后两边”,这一顺序的确立主要根源于汉字传统的书写方式,另一方面则与新中国成立后几次公布的简化字方案有关。由于文化传承的原因,书法创作中的绝大多数笔顺是与规范汉字相一致,但还有一些特例。比如“左”与“右”字,规范汉字是先横后撇,而在书法创作中,“左”是先横后撇,而“右”则是先撇后横;又如“方”字,规范汉字的末笔是横折钩,而书法则是一撇;再像“成”字,规范汉字起笔为横,而书法则是撇画。以上所举的还是楷书,如到行草书,笔顺的情况就更加复杂。在一些笔顺上,规范汉字与书法创作之所以会不一致,原因有二。其一,在书法创作中,古文字的传统精神还是得到了较好的保留,而规范汉字在这方面则要少了许多;其二,在书法创作中,艺术性是书家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因此在遵循汉字共性美(匀称和谐)的基础上,书家会力求展现汉字书写的独特美感。基于此,书法作品在笔顺、笔形、笔势、部件诸方面都会与规范汉字有一定的不同。以部件为例,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中有个“泉”字,该字“白”部(在古文字中像岩石的形状)中一横,和左右两竖都挨不上,是孤零零的一个短横。这样的写法如果在出现在语文生字课上,那绝对是错字。汉字的艺术性处理只是“识”“书”联袂过程中的一个问题,而在书法作品中的众多异体字更是在讲究规范的语文课堂亟需规避的。文字异体对于我们研究汉字与进行书法创作是非常好的材料,但对于中小学(尤其是小学)书法教学而言,却未必是一件好事。在调研中,我们常会听到书法教师们的“抱怨”为什么“墓”字下面非要加上一个点?尽管在教材上已经对此做了“释字”说明,但如果学生在课堂上询问“加点”的问题,又需费多少口舌才能说清楚。还有一些书法教师(主要是语文教师兼任)向我们反映:上午语文课刚刚给学生讲了生字的规范写法,而下午的书法课上却出现了“尴尬”的例字,这实在是件棘手的事情。


这些“尴尬”其实完全可以从教育定位上加以规避。书法课(尤其是小学阶段)的主要目标是辅助和服务于语文教学。通过教学,学生能够书写出规范而有美感的汉字,这才是教学的主要任务。


所以,我们并不提倡在书法课上过度夸大汉字书写的艺术性与个性特色,这一点也与《指导纲要》的精神相违背。基于此,我们在编写书法教材,或是讲解古代法帖例字的时候,也务须紧紧围绕着教育部颁发的《新课标》中的《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和《常用字表》去入手。对于古代法帖中出现的大量异体字,建议在教学时最好慎用。但是,书法课也绝不等同于语文写字课。中小学书法课的教学目标是在强调汉字规范书写的基础上,兼顾汉字书写的艺术性。如果书法教师仅仅知道了规范与死板的美观,而对于汉字书写中的艺术性没有了解的话,那他的书法课一定不能达到规范与艺术兼顾的教学目标——上述笔顺以及“泉”字等问题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第二,强化范本的共性美。《指导纲要》明确提到了“适度融入书法审美”的要求,什么是“适度”?质言之,就是书法美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在《新课标》中,也曾提到了有关培养学生汉字修养的问题,其要求“初步让学生感受汉字的形体美”。


结合这两个文件可以清晰地看到教育部对于汉字书写美教育的一个思路:从初步的汉字形体美到书法艺术的共性美,再到书法艺术的高级审美(个性神采)。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不管是教材编写还是具体的教学中,我们都会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对于汉字基本知识的了解实在需要加强。文字素养是语文修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太学中,学生们仔细研习古籍经典之前,《说文》的基础是一定要打好的。研习《说文》,可以使学生了解汉字的形、音、义之美,进而有益于其进一步理解与研究文献。但在今天的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由于减负等原因,有关传统文字的不少知识已经不在语文课的讲授之列,绝大多数的中小学生对于汉字形体的“六书”常识,不甚明了,对于汉字形体演变的基本规律与形态,也是知之甚少。由于缺乏了这类基本的文字常识,我们的学生自然不能准确地了解汉字的形体美,进言之,又如何让他们去理解和表现书法艺术美呢?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寸”在“六书”中是一个指事字,作为指事符号的短线表示右手腕关节的位置,这个指事符号在隶书与楷书中变成了点画,但其位置依然要对着横竖相交之处,这才是“汉字的形体美”。


如果学生没有“六书”的知识,恐怕他们根本无法理解放置这一点画的意义。因此,我们建议在书法课教学内容中应该适度融入汉字基本知识的讲解。


其二,对于书法共性美的重视与认识还远远不够。《指导纲要》推荐了13件临摹的范本和30件欣赏的作品,其目的非常清楚,临摹范本强调的是书法共性美的重点学习,而欣赏作品则为了学生提供了书法个性美的体验。但我们仔细思考一下,《指导纲要》中提供的这13件临摹的范本,其实还是有可增减的余地,个别范本的个性特征还太鲜明,而一些颇具共性美特点的法书则没有列上(如颜真卿的《郭虚己墓志》等)。在书法课上,学生需要掌握的是书法的共性美,我们并不期望每一个学生将来都成为书法家,但一定要让他们知道汉字书写的基本的美感。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无论是教材的编写,还是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对这种共性美的认识与重视是远远不够的。以教材为例,我们都知道系统性和科学性是编写教材必需遵循的原则,它们分指这门学问的共通性与严密性。但是现在许多的中小学书法教材,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选取范本的共性典范不够、体例不尽一致、编写用语缺乏科学性等问题。教材尚且是如此,我们的基层教学情况就更可想而知了。


所以,我们建议在后续推出的教材或是教师用书中,一定要有一本类似“汉字书写基本原理”这方面的书。有了这样的教材,教师和学生才会扎实而全面地了解汉字书写的基本美感。


第三,从文化的角度阐释书法的个性美。书法的个性美是共性美的艺术升华,也最能展现书法艺术的多彩魅力,因此《指导纲要》推荐了不少作品让学生去欣赏,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学生对于书法艺术美的审美体验,进而使得学生深入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在编写教材与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我们为学生讲析这些作品一定不要专就笔画、结构去就事论事。倘若斤斤于此,对于缺乏书法艺术实践的中小学生而言,实在是一件费解的事情。在调研中,我们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有位教师为学生分析《张迁碑》的艺术美,他讲解得十分仔细,比如方笔、拙朴等。这些概念如果是高校书法专业的学生来听一定可以马上理解,但是坐在课堂下的中学生们肯定是一头雾水,他们根本不理解方笔到底好在哪里,拙朴又是什么。教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障碍在哪里?其实就是一个专业知识的背景差异。因此,我们主张要使中小学生理解书法的个性美,一定要从文化背景的阐释入手,要让学生知道正是由于文化因素的影响,才形成了书法艺术丰富多彩的个性美。这样的教学是一举两得的,既可以解决学生书法美的欣赏问题,又能够丰富他们的传统文化修养。


四、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模式


根据《指导纲要》的精神,并结合实际调研的成果,我们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模式有如下规划。在一、二年级阶段,由于学生认知水平与生理结构的限制,因此书法课应该与语文课(可由语文教师兼任)密切挂钩,用硬笔书写规范而美观的汉字是书法课的主要任务。书法课的范字可以采用方正字库的方正楷体GBK。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把教学的重点放在汉字结构的美观上,可以采用启功先生“黄金结字律”的原理去讲解例字,并初步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书写能力。在作业方面,教师可以结合语文课文中出现的成语,让学生用硬笔书法加以书写。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一、二年级与三、四年级的过渡与衔接问题。由于从三年级开始,学生需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教师可以提前为学生增加一些诸如介绍毛笔的使用方法、经典楷书的名家名帖以及临摹书法的基本方法等内容。


三、四年级也是书法学习的重要过渡阶段。《新课标》规定,三年级到四年级的学生不仅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还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由于涉及毛笔书法的临摹,我们建议在有条件的学校还是聘请书法专业毕业的教师作为专任人员。所谓“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实际上指的就是和一、二年级书法课的有效衔接,其“正楷字”可以仍旧以方正楷体GBK为标准。由于三、四年级的生字量很大,学生已经掌握了大量的常用汉字,在教学中,教师可以指导学生自主地运用汉字结构规律去书写美观的汉字,并可以加大作业的书写量(例如由一、二年级的四字词组扩展到一段文句等)。鉴于《新课标》中已经涉及了“毛笔临摹正楷字帖”的科目,那么选用什么字帖作为临摹范本就尤为重要了。从传统的楷书学习来说,人们大多一般会采用“颜柳欧赵”这四位楷书名家的法书作为临摹的范本。但我们建议,在对于三、四年级的学生来说,楷书临摹的范本应侧重于共性美,而不能从个性鲜明的作品入手,例如虞世南的《孔子庙堂碑》、颜真卿的《郭虚己墓志》、唐人写经等都是很好的选择。在临摹步骤上,我们主张从楷书结构的细致模拟入手,而后逐步增加对基本笔法的理解。由于方正楷体GBK更多表现出一种汉字形体的规范美,那么一旦学生接触到具有艺术美的正楷字帖,则常常会向老师质疑:到底是规范美好,还是艺术美好?因此,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必须对这二者之间的差异有着清晰的理解,给学生的讲解也须强调二者之间在层级上的差异。


五、六年级是小学书法学习的高层次阶段。


《新课标》规定,五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体会其中精神,实际上是在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提高学生楷书的书写水平,其二,使学生具有一定书法美的欣赏能力,提高其人文素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在五、六年级的书法课中,教师需要着力做好两件事情。第一,学生在三、四年级阶段已经对楷书书法的共性美有了一定的基础,那么在五、六年级阶段则应该拓展其视野,不同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各自的特点以及书法教师的专长,确定自己的主攻楷书经典碑帖。备选帖目主要有:《九成宫醴泉铭》《化度寺碑》《雁塔圣教序》《郭虚己墓志》


《颜勤礼碑》《神策军碑》《玄秘塔碑》《三门记》《胆巴碑》《妙严寺记》等。和三、四年级不一样,在学习过程中,五、六年级的学生不仅要会临摹,还要进行初步的楷书创作。书法创作是临摹的进一步提高,它可以有效地检验学生的临摹能力,《新课标》中所谓的“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应包括楷书临摹与创作两方面,教师在教学中应该逐步为学生讲授书法创作的相关知识。第二,五、六年级的学生也应初步具备欣赏书法艺术美的能力。教师须为学生介绍欣赏楷书美的基本方法与途径,并通过具体的经典作品加以说明。在教学中,教师还要重点培养学生感悟书法美的能力,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与人文素质。


初中三年(七至九年级)的书法教育则是小学书法教育的延伸与拓展,小学书法教育着意于揩书字体的练习,初中三年则不能局限于此。《新课标》提到:七年级到九年级的学生能够“临摹名家书法”。其意图非常清楚,即学生应学会临摹除楷书以外的其它字体的名家书法。当然,在短短的三年,要使学生遍临诸体是不现实的事情,因此我们认为在初中的三个年级,应该分别为学生介绍三种与楷书(唐楷)有密切关联的字体。这样既可以巩固小学的楷书训练,又可以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在七年级,可以学习魏碑体书法,推荐作品有《元怀墓志》八年级则需学习行楷书,推荐作品为智永的《真书千字文》;在九年级,还可以接触一下隶书,推荐作品有《曹全碑》。在每一种经典碑帖的学习中,教师应该简明扼要地讲解这件作品在技法上的主要特点,并进而使学生对这种字体的基本特征有所了解。在作业方面,教师则应采用少而精,注重实效的方法,以免因为学习时间短,学习内容多,而达不到学习的目的。在初中三年的书法学习中,《新课标》还提到了“书法的审美价值”的观念,这是一个文化的问题。因此,我们主张不仅要给学生解析这些经典碑帖的艺术美,还需简要介绍产生这些美感的文化因素,诸如书写工具、书家轶事、书史要事等,使学生能够在轻松的文化之旅中感受书法艺术的魅力。


五、结语


中小学书法教育是当前很热的一个议题,在国家文化战略的背景下,深入研究其相关问题意义重大。面对着这么喜人的局面,我们的决策者和实际操作者们一定要有一个长远规划的意识,从扎实有效、实际可行的角度出发,积极落实教育部《指导纲要》的精神。我们期待着以此为契机,国民的书写水准能够得到全面的提高,汉字书写也将作为一个国家的文化符号展现于全世界。


作者:虞晓勇,郑然(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北京100875)


第2篇: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对策


书法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2011年8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校还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该意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许多专家和书法教育工作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激发了学界对此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一、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必要性


书法艺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缩影。书法是以汉字为书写内容,而汉字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所以书法不同于其他的艺术。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不仅仅可以提高中小学生的书写能力,促进其审美的养成,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和掌握,从而促进其全面发展。着名美学大师宗白华认为:“中国人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了虚空,留下了笔迹,既流出人心之美,也流出万象之美。”著名法籍华人艺术家、哲学家熊秉明先生则主张,书法是艺术中的哲学,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把书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着名文化学者、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陈绶祥先生认为,书法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的最佳方式。通过书法教育,不仅仅可以树立起学生的规范意识,还可以使他们获得一定的控制能力,同时学会自由选择。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书法较其他的艺术形式,在德育培养上,更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汉代扬雄认为“书为心画”,元代郝经则说“书法即心法”,明代项穆主张“书为心相”,清代着名书法理论家刘熙载在《艺概》中论述“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可见,书法艺术在沟通心脑、培养美感、陶冶性情等方面的作用不仅为先贤所重视,还体现出相当明显的特殊性[2]。归纳起来,对中小学生进行书法教育的必要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书法教育是继承传统文化,加强国学教育的有效途径。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自身应有的文化传承,其生命力就不会长久。近些年以来,在中小学中开展国学教育已经逐渐为人们接受和认同。而国学教育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书法教育更是其中应有之义。这不仅仅是由于书法特有的书写形式,还与其艺术表现的内容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些形式和内容对于传统文化的学习有着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第二,书法教育是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广义的素质教育内容包括道德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书法教育既可以提高中小学生的审美能力,又因其能承载文化典籍的内容而可以达到德育的目的。在内容的表现上,书法选择的是那些脍炙人口的文辞,或语言精美,或词浅义深,或激人奋进,或怡人心神,长期书写无疑会提高中小学生的道德水平。与此同时,还可以平和心态,调节身心,有益于身体的健康。此外,在人们的日常书写已经成为奢侈的信息化时代,恢复书写更具有特殊的意义。第三,书法教育是中小学生养成良好学习品质的有效途径。


书法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细心、耐心和恒心。学习中国书法必须要认真地临摹古代经典,在临摹的过程中要认真地观察、仔细地分析、准确地记忆和精确地再现,同时还需要长期坚持,临池不缀。这些无疑对于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大有裨益。


二、当前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现状


书法教育的基础是写好汉字。早在1984年教育部就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小学生写字训练的通知》,2002年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再次强调指出,义务教育阶段要加强写字教学。2011年教育部又颁发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明确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


值得深思的是,这些原本属于国人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在新时期竟然需要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多次加以要求,可见书法教育的重要和我们现今书法教育的严重缺失。


据《燕赵都市报》载:上海《咬文嚼字》编辑部,2011年12月21日公布了2011年中国出现频率最高、覆盖面最广的十大常犯语文差错。排在第一位、社会影响最大的语文差错是““扞”误为“撼”。2011年5月,故宫送给北京市公安局的一面锦旗上,把“扞祖国强盛”错写成“撼祖国强盛”,舆论哗然。语文专家指出,“扞”是保卫、防御的意思“撼”是动、摇动的意思。虽然读音相同,但两个字并不通用。故宫“撼”事,令人遗憾。故宫是中国文化的象征,出现如此的错误实属不该,该事件反映出我国文化教育的严重缺失。这一点也十分普遍地存在于我们的中小学生中间,作业本上字迹潦草,歪歪扭扭,毫无美观可言。但他们操作起电脑来却是得心应手,十分熟练。其实,如果我们仔细地梳理一下,就会认识到,造成这一现象绝不能归咎于中小学生,它背后有着十分复杂深刻的社会因素。


第一,计算机的普及对日常书写的冲击。计算机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果。现在许多单位都倡导无纸化办公,许多家庭依靠网络交友、购物,许多学校也通过计算机网络来进行电化教学和网络学习,这都充分体现了计算机网络的便捷,无疑大大提高了效率。但是,我们在享受便捷高效的同时,会惊讶地发现:不知何时竟然提笔忘字,原先我们熟悉的字越看越不像样,甚至有些时候小学生问到的一个简单的字还要到网上查一查。这些又都显示出了计算机网络时代对于我们日常书写的负面影响。正如网上曾流传过一条短信所说:“一手好字被电脑废了。”


第二,经济社会的物质需求影响了书法教育的环境。中国古代,书法是一个读书人的基本技能。在唐代,无论是贡举还是铨选,书法都被列为重要科目或作为任用的先决条件。到了清代中晚期,科举考试对书法的偏重在童试中就已经存在。到了现代,随着一些新的书写工具的出现,社会对书法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少,书法逐渐丧失了其实用价值而逐渐走向纯粹的艺术创作。再者,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许多商家在广告中用谐音别字,以达到让人注意和记住的目的。比如:山地车广告是“骑”乐无穷;补品广告是“鳖”来无恙;艮镜广告是一“明”惊人;驱蚊器广告是默默无“蚊”;治结石病广告是大“石”化小、小“石”化了……这尽管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商家的智慧,但问题是,这些错词的泛滥对刚刚开始学习的孩子造成了很大的误导。书法教育的一个目标就是把字写对,把字写好,让学生接受规范正确的文化信息。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学生对于书法教育的接受无疑是障碍重重。另外,在人们日益凸显的功利心面前,书法教育周期较长,见效较慢,不能为学生升学加分也成为制约一部分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主要原因。


第三,不彻底的素质教育限制了书法教育。目前,中小学校对写字课普遍不够重视,虽然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学校每周要开设一节写字课,但却常常被其他课程占用。尽管我们实施素质教育已经多年,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大多数学校仍为应试教育所左右。这其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评价的标准,而中小学校的教育着眼点也很大程度上放在了考试成绩上,从而影响了书法教育的正常进行。


我们再来看一下邻国的书法教育情况。在日本和韩国,中国传统的书法对他们有着极其广泛的影响。汉字书法教育在日本被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称之为“书道”,从小学到初中均开设有习字和书法必修课,文科大学书法也被列为必修课。而且,书法教育关系着国民素质的内容,是早已写入日本宪法的。2012年4月14日,日本着名民间书法团体“天溪会”会长南鹤溪女士第8次站在嵊州王羲之墓前郑重地鞠躬行礼。“天溪会”是日本着名的民间书法团体,创立于1970年,每隔5年,南鹤溪都会领着一些会员来中国参加拜谒书圣活动,这成为“天溪会”的传统。南鹤溪在拜谒仪式上说“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向中国借字的恩情。”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不仅需要卓有成就的书法家,还要有严格规范的书法教育,既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也为了中华精神的延续。书法教育的规范和普及,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康庄大道。


三、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对策


中国的书法教育可以上溯到隋唐。隋代开始,官方就为书法教育设立了应有的位置。据《隋书·百官志下》记载,隋朝建立了高等专科教育一书学、算学、律学,这是汉代之后专科学校教育的一个新发展。唐代书法学校有专门的校舍和书法教师,书法教师称“博士”。《旧唐书》:“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以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兼习之。”可见,书法教育在唐代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同时也可以看到,书法教育在唐朝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备的课程体系。正是基于此,有唐一代才涌现出了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张旭、怀素、颜真卿、柳公权等一批彪炳史册的书法大家。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在中小学开设书法课,不仅仅是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同时承担着美育的功能,承载着传播传统文化的重任。实现这一教育目的,合格的师资、适用的教材、相应的评价体系则成为必要条件。但是,在这些方面我们恰恰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以河北为例,99%以上的中小学都没有书法教师,100%的中小学没有适用的教材,更谈不上相应的评价体系。一些中小学搞书法活动,基本上依赖学生在校外的学习所得。在学校开设的第二课堂里,我们也很难看到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尽管中小学书法教育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理出一条思路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稳步开展。


第一,建立起一支能够胜任书法教育的师资队伍。一支过硬的师资队伍是保证中小学书法教育效果的根本。


解决师资队伍问题,从长远来看不仅仅要着眼于现有的中小学师资,也要从师资培养的源头上作出努力。作为中小学师资队伍来源的高等教育已经为师资的选择提供了可能。目前许多高校都开设了书法专业,许多书法专业的毕业生都没有能够进入到中小学。这一是受我们现有的用人体制的制约,二是由于高校书法专业的培养方向和培养目标不能很好地与中小学书法教育对接,导致了许多毕业生只是停留在写字或是书法艺术的表现层面,而忽视了书法作为承载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这不能够完全满足中小学教育的全部要求。从继续教育的角度,应该从现有的中小学师资队伍中选拔一批能够胜任书法教学的人员,经过培训,使其系统地掌握适合中小学生的书法教育理念和标准,提升其自身书法教育素质。


第二,编撰统一的教材,要既突出书法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又适用于中小学生。目前,我们还没能够看到一套适合中小学生的书法教材,尽管市面上有许多种书法技法解析、精讲、速成一类的入门资料,但严格意义上说,这些并不适合作中小学书法教材。根据现有的国家出台的教育纲要和书法教育的要求,借鉴中国历史上书法教育的经验,我们认为一套适合中小学生使用的书法教材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一是技法讲解的准确。书法技法是帮助中小学生科学合理地掌握书写本身的核心问题。技法讲解的准确无疑会直接影响书法教育的效果和中小学生对书法的认知。所以,系统的、相对准确的、不落俗套的技法讲解是书法教材的第一标准。二是书法审美的融入。在中小学开设书法教育课程,不仅仅是提高他们的书写能力,在教材中体现审美教育的理念也是书法教育的题中之义。三是书法和文化的关系。既然书法承载了很多的传统文化的信息,那么帮助中小学生了解书法和文化的关系就必然是体现这一特点的内容,教材中还应该以图文的形式将之体现出来,包括文学、历史、国画、音乐等领域。


第三,将书法教育的效果纳入相应的考核范围。现有的教育体制告诉我们,要保证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实际效果,必须将其与关系学校声誉、关系学生前途的考试挂钩。只有这样,学校才会重视,学生才会重视,家长才会重视,教育行政部门才能为书法教育提供各方面保障。尽管这会带来一系列的连带问题,但是,任何事物的成熟都需要一个开始的过程。我们只有坚定地迈出第一步,才能够理顺各种关系,逐渐完善。当然,并不是说书法纳入考试体系就完全等同于文化课程。书法教育的考试不同于文化课程,它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同时我们也没有必要把书法考试弄成与语文、数学、英语同等的分值比例。我们可以借鉴计算机考试和体育考试的方法,建立起一套相对客观的标准,使书法教育考核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第四,在中小学营造浓厚的书法教育氛围,突出环境熏陶的作用。在中小学,计算机似乎无需刻意地强调,中小学生对于计算机的使用有着充分的兴趣保障、物质保障和时间保障。在这一点上,书法教育有些与体育类似,同处于尴尬的境地,但还不如体育。所以,我们有必要在中小学校营造浓厚的书法教育氛围,为提高学生的兴趣和学习机会提供更好的环境。除了常见的书法展览、兴趣小组之外,我们还可以邀请书法家进校园,组织中小学生到校外参加书法展示,开设家长课堂等。在校园环境方面,则可以开辟书法墙、书法园地、书法长廊,同时辅以一些书法家的画像、勤学故事等等,有条件的还可以设计书法雕塑。同时,可以把这些同国学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融入到一起整体规划、设计,从而保证学生能够置身于浓厚的书法学习氛围中。


第五,重视校内外的互补教育。在校内书法教育还不能充分保证教育效果的现阶段,校外的书法教育也是一种有效的补充方式,但是如何达到真正有效的互补,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校外的书法培训机构更多地把教学的着眼点放在了技法的传授方面,有些机构甚至为了达到“速成”的目的,近乎畸形地让学生走一些所谓的捷径,比如频繁地参加比赛,为参赛而突击练习同一内容的作品;同时校外师资的自身素质客观上也良莠不齐。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书法的育人功能,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所以我们在尝试引入校外教育机构弥补现阶段师资力量的不足时,还需要从学校的育人功能出发,剔除功利性的成分,给学生以最大的纯粹学习空间。中小学可以选择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师辅助讲授与书法相关的课程。我们还可以同时引导学生走出学校,进入美术场馆,通过观摩、欣赏经典名作来提升中小学生对书法的深层次理解。


作者:刘世斌赵红芳2(1.保定学院外语系,河北保定071000;2.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河北保定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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