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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我国现代新型教师道德教育问题

发布时间:2015-07-08 08:59

摘要:长期以来,教师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而新的社会发展需要新型的教师。所谓新型的教师就是能适应社会新的发展形势和需要而具备相应特质的教师。自古以来,师德是教师应具备的最重要素质之一,同时,它也是现代新型教师所应具备的最重要的素质。新型教师的道德教育培养问题,是我们现今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要提高新型教师的道德,最重要的途径就是要关注教师的个体发展,提高教师的责任心等。

关键词:道德 新型教师 道德教育

  一、探析新形势下道德发展的内涵及主要特征
  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道德”二字,在汉语中的连用始于苟子《劝学》篇中:“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道德”一词发展至今,大体有以下几层含义:(1)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即它是人们在社会关系及活动中共同生活行为的准则和规范;(2)道德不是天生的,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的宣传教育及社会舆论的长期影响而逐渐形成的;(3)道德是判断一个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此外,道德具有发展性和特殊性的特质,即道德的内涵及标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同,且对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也会有不同。即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会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因此,没有任何一种道德是永恒不变的。教师职业是一种社会职业,因此,教师道德也主要是作为一种职业道德规范而体现的。
  二、把脉诊断——找到我国现代新型教师道德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症状
  (一)对教师职业理想化的社会期望
  1.我国长期以来在传统文化下形成的比较理想的教师道德观
  一般来说,从道德发生的方式来区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生活的道德。即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发现并积累起来日常生活的基本精神食粮,是人类生活本身的结晶;另一种是构建的道德,即少数道德家们为了现实的某种需要,而人为地构架起来的一系列伦理规则。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中,特别是宋明以来,人为的、神圣化的道德构建更多地取代了日常生活伦理秩序。道德也因置之天理而高高在上,道德教育成了对个体生命形式的规训,成了对个体生命感悟的僭越,道德教育远离个体的日常生活,个体生命成为对神圣理性的献祭。我国封建社会中,神权社会意识形态主宰着个体的日常生活,长期以来形成的文化氛围中,个人道德自主性的发展空间非常有限。我们整个封建社会形成的文化中,把人抽象化,而忽视作为个体的人的具体的特殊性价值。在这样的社会道德文化氛围下发展的教师道德的发展也必然会受到这样的道德模式的约束,形成带有这种模式烙印的道德教育标准——教师的道德标准打着神权的烙印,认为教师是理性与权威的化身。因此,教师就应该有很高的道德,且所有的教师都应该具有这样的道德素质,很少或者说不会去真正关注教师个体的道德发展,因此说,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对教师的道德标准比较理想化。
  2.现代社会发展中,对教师道德过高的社会期望
  长期以来我们都对教师有一种过高的期望,这种期望造成了教师巨大的压力。在当今社会中,对教师仍具有较高的期望:“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必须是“人师”。教师应该有高尚的道德,要有奉献精神、要有吃苦精神,要有一种无私的爱,他们是正义的化身,是希望的象征,是社会的骄傲等。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江泽民同志的话也体现出了作为一个教师应具备的素质和要求。在学生眼里,教师是智慧的化身、道德的典范。这样光环,其实给教师造成了一种无形的精神压力,即只要选择了教师职业,就是选择奉献。
  (二)忽略教师个体发展及其不断成长的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在给我们带来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更适合素质教育的教学方法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教育上存在的问题。其中教师的道德问题便是其中之一。近些年,有许多关于教师行为恶劣事件的报道,究其原因,在我们现今的教师教育培养中,太注重教师的社会作用,而忽视教师作为个体存在的具体性的现实价值。虽然这个问题,目前已有所认识,但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另一方面,在我们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当我们一步步从神权政治意识形态伦理控制的社会样式中走出,进入一个重商主义和流行时尚控制日常生活的时代时,我们可能又陷于另一种误区,那就是以利益驱动取代个体的伦理诉求,以流行时尚为个体行为的价值标准。这点在我们的现代新型教师道德教育中尤其值得重视。
  三、对症下药一科学发展新型教师

道德教育
  (一)树立切实、平等的教师个体理念
  当我们的社会在一步步走向公民社会的时候,人与人的平等是我们需要树立的一个重要的理念。现代公民社会的教化理念,要求我们必须先行设定的基本理念就是人格上的平等,尽管我们承认每个人的道德境界是有差异的,但每个人在道德人格,在生命存在的价值与尊严上是平等的,没有君子与小人、上品与下品的等级差别。我们倡导对他人和社会的关爱,这不是我们人格上优越。足以去充当他人的导师,而是因为我们在社会中,作为社会的成员,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职责。我们需要走出传统文化下形成的君子与小人先行设定,垂范人格导师教化者的身份意识的文化思维逻辑。现代社会需要相互之间真诚的倾听,平等的对话,从而敞开社会的知识视野。因此,在对现代教师的教育中,应逐渐改变长期以来在传统文化下形成的以理想的、单一的、机械的标准来规范教师道德的文化模式。我们首先应做的就是承认和认识到教师个体的具体性和特殊性,树立切实的、平等的教师个体理念。
 (二)回归个体的教师道德教育观
  任何教育总(应)是人的教育,是为了人的教育。为人的教育总是洋溢着人性的光辉,适于人性的教育总是那种充满自由、和谐趣味关爱的教育。因此,好的教育应该是能让师生双方作为人感受到的来自其中趣味的教育。我们的社会发展到了今天,社会已经越来越多的尊重个人的存在,尊重个人存在的基本权利,尊重个人存在的价值与尊严,尊重每个人存在的基本权利。从而给个人生活的自由、自主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保障与发展空间。在教育的发展中,教师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参与主体,在教育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教师直接关系着一国教育发展的成败。在我们的教育中,我们虽然有很多的教育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只能对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大体构架进行一些宏观的指导和约束。对于存在着的一个个具体的教师,这些法规也只能起到一些大的约束和指导作用,而对于在其行为过程中约束力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因此,对与教师的行为真正起作用的,就是要如何提高教师的个人道德和修养。
  今天,我们提出的道德教育应回归个体生活世界,是指道德教育一长期以来在传统文化下形成的神圣天理的高远世界下移,回到人间,回到个体,回到日常生活,关注普通的人与事,并凭借个人的生活世界来显现并诠释不同的道德内容及境界。惟其回到个体生活世界,道德及其教育才充满着人间温情,才成为真正属于人的精神家园,而不是奴役人的桎梏;惟其引领个体生活,超越个体生活,道德及其教育才把人与人、个人与世界紧密地联系起来。因此在呵护日常生活的同时引导个体超越日常生活,超越平庸,超越个人狭小的圈隅,走向他人,走向世界,在个人与世界的相遇中走向个人内心精神生活的圆满,走向个体人格精神的实现。
  (三)加强教师责任心教育
  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沟通,灵魂与灵魂的交融,人格与人格的对话。教师应该成为传道、授业、解惑者,成为具有教育智慧的学者,成为人格修养的楷模。教师不仅要注重教书,更要注重育人;不仅要注重言传,更要注重身教,必须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心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核心,可以说离开责任心教育,就谈不上道德教育。责任心以认识为前提,以情感为基础,靠意志来维持,通过行为来体现,需要家庭、学校、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精心设计、持之以恒。有人说,责任有魔力,人一旦被赋予责任,就马上开始注意的影响,并严于律己,开始变得伟大和神圣起来。《学习——内在财富》报告中指出:“事实上,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在其职业文化结社和消费活动中,每天都应该承担自己对他人的责任。”其实,教师的道德修养不仅是—个理论问题,而且也是实践的问题。教师的道德修养,不但要靠这些理论上的指导和约束,重要的是必须依靠教师自己长期不懈的努力,自觉地进行修养和锻炼。因此,广大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儆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四)加强师范教育
  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奠基者。有好的教师,才可能有好的教育。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有待加强、教师管理机制需要完善。因此说,能否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必须先办好师范教育。以教育为职业者,必须具有淡泊名利的高尚志趣,刻苦勤学的精神,诚挚友爱的感情。师范教育的目标绝不是造就“教书匠”,而是要造就堪为人

师的教育家。师范教育不能仅注重让学生在知识、能力和专业素质方面得到应有的发展,更要注重未来教师气质的培养。最重要的是文化熏陶。师范学校的专门训练,不限于教学的技能,而尤其在于多年的教育文化氛围中涵濡浸渍,使学生对教育实践的兴趣油然而生,对于教育事业的敬仰日益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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