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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10 22:31

 山东省的发展战略实现驱动创新,这对于突破经济发展的传统形式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十三五”时期,山东省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呈现出速度变挡、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的新特征,这对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注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将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三者实现优化部署,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命题。 

  2016年山东省加快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实现了十三五科技创新良好开局。与2015年相比,全省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3%,提高0.0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3%以上,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692家,增长20%;发明专利授权量突破1.9万件,增长1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6.33件;登记技术合同交易成交金额420.24亿元,增长23.69%,数据表明,目前山东省的创新推动进一步提升了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益。 

  一、改革创新决策机制 

  山东省加快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改革创新决策机制,实现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的根本转变。 

  1.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 

  市场决定性作用在资源配置中通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同时政府发挥更好的效用性,要求我们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对管理责任、权力进行权责分明,罗列清单,以达到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政府科技职能的创新服务这一根本性的转变。 

  2.发挥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 

  提高山东省的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我们坚持短期目标结合长远的目标,统筹好基础与应用研究,兼顾公益与营利。自然科学基金、基地和人才建设、产业引导基金、重点研发计划等分类,严格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执行标准。一方面对创新企业奖、公益类研究等重点支持,另一方面对公共科技提高供给,通过财政资金对股权投资、政府资本、民间资本、贷款信息等杠杆作用,使得技术创新活动的市场导向得到强化。 

  3.完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 

  科研资金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科研项目中的预算编制进一步简化,明确法人责任制,科研经费的预算调剂权限得到部分下放。一方面,统筹安排项目经费,在恰当处理分摊间接成本与激励科研人员关系的基础上,使得费用支出使用与实际的研发贡献相关,年终结余资金自动转结明年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对最终的资金结余也保留使用权。山东省部分高等院校、科研所等对重点学科及前沿技术领域,以自主选题,进行前瞻性的研究,并充分得到了省财政稳定的资金支持,并鼓励其接受或利用社会资金来开展相关技术或项目的研究,并根据合同条款自主支配项目资金。另一方面,项目承接单位需要建立并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尤其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以接受来自社会、企业、政府等各方的监督。 

  二、突破创新管理体制实施 

  1.区域科技创新高地的建立 

  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成为引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的发展区域。省级农高区、国家农业科技园、梯次发展的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取得可喜成绩,连续5年使区域创新综合能力保持全国第六位。 

  2.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机制的建立 

  项目的具体管理引用权责统一,不再由政府科技部分直接负责,实施专业项目专业机构管理,承担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建立制约与协调的决策、执行、监督、评估的合作方式。既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建立并完善科技项目的管理制度,并提供指导工作,也要鼓励科技社团、协会的组织与改革,以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同时,完善省级科技项目信息的科技管理,避免项目的重复申报与资助,形成行业的优化的运行。 

  3.科技计划体系及评价方法的改革 

  以项目产出和实际贡献为导向,探索实行市场、社会和行业认可的第三方科技评价方式,逐步拓展社会化、专业化评价渠道。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省级科技项目的计划与预算的依据主要依靠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也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科技奖励制度的完善,一方面提升了科技项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1.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科技项目的方向、路线、各类组合要素等需要调入市场因素并且充分发挥风向标的作用,并以此为主要依据,将所研发的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实现成果与产品的转化。一方面,需要将创新所需要素投入企业,向企业汇聚,另一方面为技术创新、组织形式,包括最初的决策及后期的技术转化等寻找依附体,建立完善“企业出题、先期投入、协同创新、市场验收、政府补助”的项目形成和实施机制。 

  2.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对接国家“创新百强”工程、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程,选择一批骨干企业进行试点,培育成为创新龙头企业。促进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继续实施“一企一技术”扶持工程,并进行分类引导,中小微企业慢慢转向为对单项技术原创性、前瞻性的研究发展;专业性企业竖立起科技含量且运营正常的模式;高新技术企业要不断地进行前期组建与培养。同时,要注意技术的发展性,避免滞后,一面进行技术的创意改革,一面注重企业高级人才,充分发挥以人为本的关键引领作用。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引導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的大型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给予后补助,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补助经费最高1000万元。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4.完善扶持企业创新的方式 

  改变已往的单向支持转为双向支持,即对企业的支持转向对企业与用户的同时支持。政府对创新产品的采购及服务的准入条件也不再以资本的注册、运营收入作为准入条件,坚持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将创新产品与服务研发相结合,推行新的示范与创新相结合的模式。 

  四、完善支持人才创新机制 

  人力资源作为发展的首要资源,山东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战略,全力打造优越的科技研发环境,建立并完善以创新质量、贡献、效率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发挥科技人才的最大作用。 

  1.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鲁创业就业,山东省先后出台了《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关于为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关于为我省技术创新工程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重视人才、学者的引领作用,在科技项目产业中发挥创新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对前沿、顶尖的团队,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每个人才团队3000—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2.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发挥作用 

  充分支持科技领军人物发挥的积极能动性,不仅支持自主选用流动性、兼顾的科技创新工作人员,也支持成立自主的科研团队,建立领军科技人员的研发室,同时发挥政府科技部的服务方向,加强与科技尖端人才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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