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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是农垦经济的战略发展方向

发布时间:2023-12-12 00:37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垦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垦改革、发挥垦区整体优势的有力手段,是增强农垦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促进企业增效、职工增收和增强农垦示范带动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首先是形成了一批具有农垦特色的优势产业。比如,农垦的粮棉胶乳种等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黑龙江、内蒙古(大兴安岭、海拉尔)、吉林、辽宁、湖南、湖北等主要产粮垦区,已经初步形成了规模化、集约化、产加销一体化的粮食产业体系。目前,农垦粮食生产能力达1500万~1700万吨水平,粮食商品率达到82%,提供商品粮占全国的近7%。海南、云南、广东三垦区天然橡胶产业持续发展,总产量占全国的70%。大中城市垦区和部分东、中部垦区的牛奶产业也保持高速增长势头。


  其次是培育了一批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截至2003年,农垦系统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龙头企业达518家;龙头企业销售收入587.4亿元,其中超亿元的龙头企业85家。各类产业化组织直接带动农户约182万户,农户增加收入37亿元。近5年来,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增就业人口超过100万。


  三是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和利益机制进一步完善。目前,在农垦的各种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中,仍以加工企业和专业市场带动的组织形式为主。同时,一些垦区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了各种形式的专业协会和组织,有力地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户增收。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带动经济发展


  1、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为产业化架起坚实桥梁。一是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并引导使其发展成为带动和组织农民发展特色优势产品生产的购销集团公司,更好地带领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2、积极扶持各类重点专业市场。进一步完善以县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乡镇交易市场为补充的农副产品市场体系。


  3、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为产业化经营提供持续动力。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要采取鼓励企业兴办绿色基地、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等多种办法,引导农民发展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建立农户、基地与企业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机制,以分散风险,提高效益。


  4、加强科技服务引导,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智力支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坚持把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力素质作为加速农业产业化的首要推动力。一要加强以改良品种为主的农业科技攻关;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目前,随着农业发展和国企改革都步入新的阶段,农垦农业产业化经营也面临着新的课题。


  首先是如何深化改革,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要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集团化经营。在现有龙头企业基础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既是产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应对激烈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采取资产重组、并购、拍卖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并使之成为农垦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柱。


  二是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使优势更优。农垦优势产业大体可以分为战略优势产业和一般优势产业。战略优势产业主要包括粮食、天然橡胶等产业;一般优势产业是指除战略优势产业以外的其他优势产业。要通过资源整合和集团化,形成以战略优势产业为核心、以一般优势产业为骨干、新的优势产业快速成长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一方面,龙头企业要积极引进或共同研发能够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经济效益,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以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另一方面,要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创新推广机制,增加服务网点。


  在当前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显得越来越迫切。一要完善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注意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规范契约双方的行为。二要继续结合深化国有农场体制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减少对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三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垦区能人领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扶持流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本文来自《中国农垦经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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