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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3-12-09 11:15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当前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对社会安定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在运营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搞好服务指导、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调整农村和农业结构,促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加强农业投入机制


  一是要按照分税制的原则,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事权和支农范围。二是应适当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资。这部分投资应考虑在财政中单列,专项使用,并使投入的份额和方式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集体和农户增加农业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及外资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引导国内外大型企业对农业投资。四是对上级下拨的各种农用专项资金要依照业务部门提出使用意见,综合部门平衡把关,政策主管领导审批的原则,集中使用,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建设而造成的浪费。


  二、调整农业结构


  把握区域经济特点,发展优质、名牌产品,改变一般农产品“资源型、趋同型、低变化”的状况,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出路。种养业要在布局上实现转移,即从不适宜区向适宜区和最适宜区转移,从分散产区向集中规模化产区转移。要以科技示范区为载体,按照市场需求淘汰传统低劣品种和落后技术,大力推广良种工程,把引进、选育和推广农产品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以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工程为突破口,寻求地域、季节和市场差异,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把传统农艺精华与现代加工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人精我特”的农产品种植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实现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基层政府要及时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帮助农民抢抓市场机遇,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合同农业和创汇农业,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市场的关系,克服结构调整中的盲目性和分散性,让农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农业科技带来的实效,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使他们自觉接受科学的种田思想。


  三、完善农业家庭组织形式


  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大胆探索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公司+农户”的产业模式,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生产。农户主要从事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公司与农户通过农产品的购销合同和相互投资入股,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尽管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但其生产不再是单个的行为,而是统一规范的要求。农民通过参与龙头企业的发展,还从农产品的加工、流通等环节得到收入,从根本上改变以前农民只是种养一个环节取得收入。积极吸收村干部、供销社负责人、治富能手、科技爱好者參加,引导他们学习技术,收集农业信息,为农民提供产前购种、产中技术咨询、产后销售的服务,并逐步使其过渡为公司。


  四、改变农业科研体制


  农业科技机构应当通过调整结构、分流人才、转换机制,使种子、农药、饲料、疫苗、农产品加工等单位逐步由事业法人变为企业法人,成为科工(农)贸一体化经营的科技企业,或者进入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以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缩短科技成果进入市场的周期。完善技术咨询中介服务型科研机构,全面落实其研究、开发、经营、服务等各项职能,积极开拓第三产业,重点是发展农业科技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建立社会公益及基础型科研机构,从事遗传育种、病虫害灾变规律及防治机制、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综合增产技术及规律、农业资源、生态环境等研究,建立起高效、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农业知识、技术转化的新体制,成立以“县为中心、乡为骨干、村为基础、专群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行试验示范和二次开发及转化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制度化的农民成人教育体系,组织农民学习社会科学理论、现代科技知识和市场经营本领。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发布农业信息,指导结构调整,研究市场营销等,培育一批具有现代素质的新型农民。


  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第一,提高农民的文明素质,对农民进行先进的文化思想教育。第二,加快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和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企业。随着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对各种社区服务的需求会逐步增加,要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增加农村就业,扩大农村消费。第三,利用小城镇的集约优势发展壮大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不仅为小城镇带来了动力,也增加了吸收劳动力就业的能力,人口集中又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取消户籍管制,缩小城乡差别,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劳动力流动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引导农民向小城镇迁移。第四实行土地使用权转让,鼓励有经商能力的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城镇转移,允许农民以土地入股,促使农业走上集约化发展之路。


  作者:巴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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