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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回合谈判失败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12-13 11:05
摘要:本文从多哈谈判失败的意义、今后可能对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供应、及未来中国应如何应对三方面分析了多哈谈判失败后对世界各国农产品贸易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得出这样的结论:面对未来世界农产品市场将出现供给增加、价格下降的趋势,中国应在保证一定程度自给率的前提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农产品质量、进一步寻求双边合作才是应对之道。
关键词:多哈回合,世界,农产品贸易,影响
由于在农业自由贸易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世人瞩目的多哈回合谈判再次破裂。这场发端于2001年11月的、继西雅图和坎昆会议失败后的漫长谈判再次无功而返。2006年7月 24日,wto总干事拉米悲伤地宣布,多哈回合将被无限期终止。这一失败向世人昭示了多边贸易谈判的复杂性及未来世界自由贸易前景的黯淡。由于多边贸易谈判中农业问题始终是一个核心问题,因此,多哈回合失败对未来中国农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就非常值得关注。
一、多哈回合失败意味着什么?
农业问题始终是谈判的焦点所在,本次多哈回合谈判的核心议题是提高市场准入、减少出口补贴和农业支持。有研究表明,多哈回合谈判如果成功而给全世界的贫困人口带来的收入增长中,有63%来自农业贸易领域的进一步开放,而在这些可能实现的收益中,又将有93%取决于市场准入程度的提高。然而,由于农业在世界各国的经济中均占有着举足轻重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各国均不肯在此问题上做太大的让步,发达国家尤其如此。面对多哈谈判的失败,作为世界三大农业供应集团的美国、欧盟、凯恩斯集团及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是“几家欢乐几家愁”:美国农场主将继续享受美国政府提供给他们的每年220亿美元的财政支持;欧盟的部分成员国如法国,作为欧盟第一大农业生产国将可以继续获得22.1%的欧盟农业补贴;而原指望通过多哈谈判大幅度削减农业支持从而扩大其粮食出口的加拿大凯恩斯集团则非常失望;对于那些处于全球生产链最低端的贫困国家而言,由于进入发达国家的困难增大而使得它们与全球市场融合的步伐更迟缓,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也将越来越大。按照拉米的说法,多哈谈判的被迫中止,对所有成员都是一个失败;这将使多边贸易体制受损,发展中国家失去发展经济和减少贫困的良机,对世界经济将产生负面影响,保护主义也会趁机抬头。
二、多哈回合谈判失败对世界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多哈回合谈判失败意味着世界农产品自由贸易进程的推迟,西方高额的农产品补贴将扭曲世界农产品供应。西方国家农业国内支持和补贴额历来很高,其中美国、欧盟及日本的农业补贴约占世界总额的80%,且对部分农产品维持高关税,严重扭曲世界农产品贸易。如日本,200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仍保持17.7%高税率,其中大米407%,魔芋粉1124.1%。日本农业仅占其gdp的1.0%,但政府农业补贴却高达1.4%;美国1996年后的农业政策计划7年内给农民补贴356亿美元,《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今后10年将给农业补贴 1900亿美元,《2003年农业援助法案》再次规定向遭受与气候有关的灾害及其他紧急情况损失的生产者提供补贴。多哈谈判失败后,这些国家可以继续堂而皇之地给予本国农业以巨额财政支持,导致国际农产品市场长期处于扭曲状态。
凯恩斯集团是世界上农产品自由竞争程度最高的国家,他们试图通过多哈谈判以提高本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从而更多地占领世界农产品市场份额。多哈谈判失败后,他们只能在扭曲的世界市场体系下进行农产品生产,这时它所释放的生产能力将小于或等于其在市场均衡状态下的产量水平。
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在一些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如粮食)生产上本没有优势,如果大规模的削减农业支持,大量农产品的进口将对国内粮食生产者产生冲击,多哈谈判失败,使得中国暂时避免了这一冲击。按照我国目前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今后政府对农业的支持还会继续加大,因此,中国未来的粮食自给率依然会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从世界粮食市场进口的数量会比较稳定。然而,喜忧参半的是,我国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如水果、蔬菜等,在出口时也会面临较高的市场门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判断这样的结论:多哈谈判失败后,今后世界各国的贸易保护将有所抬头,各国在农业补贴上将会形成攀比,导致世界农产品市场供应进一步失衡,进而导致其平均价格的下跌。
三、多哈回合谈判失败后,中国农产品贸易将做怎样的调整?

1、积极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调整我国农业产业结构。我国人均可耕地少、资本短缺、劳动力充足的要素禀赋特征决定了劳动密集型产品具有比较竞争优势,而耕地资本密集型产品则处于比较劣势。在确保粮食安全前提下,为将比较优势转化成现实竞争优势,需适当减少粮棉油糖等土地密集型产品生产,增加比较优势农产品生产,合理配置土地、水、资金等资源,以获取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世界上多种利益集团的存在为我们利用世界市场提供了可能。由于多哈回合谈判中存在着多个利益集团,如代表谈判主要力量的美国、欧盟等 g20国家,以瑞士和日本等代表农业保守势力的g10国家,还有以印尼、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g33国家,还包括传统的农业出口国,如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凯恩斯集团等,这些利益集团的存在使得谈判几方互相制衡。因此我们可以预见,各集团均不会减少对其国家的农业支持,这为未来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供应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也为我们以后利用世界市场调整农业结构提供了产品保障。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产品品质,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我们也必须同时注意到,多哈回合的失败,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越来越高,尤其是在进入发达国家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国近些年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多哈谈判失败后,各国除了利用关税手段限制进口外,还将大量使用技术壁垒作为限制进口的主要手段,如检验检疫壁垒、食品反恐规定及身份认证壁垒等。为此,我国应重视以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构筑标准化生产体系为突破口,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为保障,以系统理论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品质为目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的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促进优势农产品的出口。
3、积极开展双边贸易,疏通农产品进出口渠道。多哈谈判破裂是一个消极的信号。中国是一个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的国家,需要一个稳定的市场,多哈失败,多边贸易体制的威信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为此,我们不得不将注意力转移到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结构看,亚洲仍是我国最大的出口市场,2005年 1~6月出口亚洲国家农产品达86亿美元,出口欧洲和北美两个世界最大农产品市场仅21.8亿美元和14.2亿美元,两者之和不及前者一半。故今后我国在保住现有市场份额的同时,要抓住欧美扩大市场开放的有利时机,积极开拓欧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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