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对强化地方财政税政管理的初步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07 19:56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在财政税政上的制度和体系构建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做到税政与征管的分离,让财政部门来管理税收,税务部门管理税收的征缴,让税收政策的立法权和执法权分离,构建权力制约和制度制约的财政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形势下,提高地方财政税政的管理效能意义重大,强化地方财政税政管理工作的职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已经是形势所迫。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探究了强化地方财政税政管理的相关问题,希望能促进我国地方财政税政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就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来说,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采取有效的额措施,制定相关的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改革探究重点问题。我国实行分税制以来,各项事务都按部就班的进行着,面对着新形势的变化,应该进一步强化地方财政税政的管理,构建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地方财政税政管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我国财政管理和税务管理质量的提升;有助于建立良好的财税工作秩序,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确定管理权限,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

 

  地方财政税政管理毕竟属于地方事务,所以在管理改革的过程中要激活地方管理的因素,让地方财政税政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动起来,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管理的主体作用。在我国,由于以往管理思维和管理制度的限制,在很多的时候,地方事物往往受到上级或者中央的严重干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完善和成熟的当下,我们应该转变工作思维,地方的事物应该尽量交给地方管理,让渡一定的管理权限。我国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往往是由国家制定和确立的,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主要是从全局出发,而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不一,所以在制度的制定上要立足各个地方的实际,让地方政府参与其中,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是非常有必要性的。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也可以赋予地方政府一些税收立法权限:地方政府熟悉地方业务,了解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所以他们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整合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在不违背国家宏观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报批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征新的地方税种或停征有关税种。需要特别强调的就是,无论是开征新的地方税种还是停征有关税种,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结合地方的实际操作,不能与中央的相关政策相违背,也不能有悖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现行的经济政策。

 

  二、拓展管理思维,强化地方财政税政管理的执法监督权

 

  在地方财政税政的管理工作中,牵扯到的利益较多,容易出现管理问题,所以强化监督非常有必要。为此,新形势下,强化地方财政税政管理工作,较为重要的途径就是赋予地方财政税政管理的执法监督权,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般来说,地方财政税政管理部门应有权对税收征管工作执法检查,对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现的偷税、避税、多征、漏征问题,有权进行检查处理,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按照既定的法律和制度进行管理维权。地方财政税政管理部门有权监控税款解缴入库情况,对相关的财政税政数据进行查看,对于出现的违法乱纪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提升监督的实效,促进地方财政税政管理质量的提升。为了提升税政部门对税收征管的监督与管理,搞清楚财税之间的工作关系,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税政部门管理,取消税务部门的税政机构,把税政管理权还给财政。

 

  三、扩展工作方式,赋予地方财政部门各项政策性减免税和先征后退审批权

 

  要想有效的规范税收征管,强化地方的财政管理,各项政策性减免税和先征后退应统一由税政部门审批,把征税与退税分开。把住减免退税关。与此同时,对地方税的减免政策,中央应适当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不宜过度集中于中央。中央只需制定相关的规范,不要什么都管,管得过于细致反而不易于税政财政的管理与改革。新形势下,要想优化地方政府财政税政管理工作,提升管理质量,就必须扩展工作方式,赋予地方财政部门各项政策性减免税和先征后退审批权。地方政府作为地方管理的机构,熟悉地方的实际情况,对地方的财政税政都有全方位的了解,所以他们在各项政策性减免税和先征后退的工作中有一定的把握,为此,中央政府可以适当的转变工作思维,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管理权限。让熟悉业务的部门来处理业务,是可以有效提升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

 

  新形势下,如何通过优化财政税政管理的策略来实现既定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我国财政改革探究的重点问题。在我国实行财税分离制度以来,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作为地方政府来说,在财政税政管理的过程中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财政改革的进程。为此,要想强化地方财政税政的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必须激发地方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赋予他们一定的财政税政管理权限,只有这样才能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浪潮中,推动我国的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税政管理效能的提升。

 

  作者:孙颖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 201624

上一篇:循环经济的企业环境成本控制的措施

下一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风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