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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影响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发布时间:2015-12-14 12:02

摘 要: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我国税收制度也不断进行调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给企业纳税带来了新的环境,本文主要针对新的纳税制度进行解读,并提出了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希望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会计 纳税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通过对经营活动的统筹安排,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以获得“节税”( tax savings)利益的行为很早就存在。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所重视,已经成为有关中介机构一项特别有前景的业务。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和单位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避税。
一、税务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
   税务筹划的合法性是指企业的筹划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按照税法规章进行的合理纳税。纳税单位可以根据税法的要求,合理运用税法的知识进行优化选择,从而减少纳税负担。而对于违反税法规定的不履行纳税责任,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要进行坚决的抵制。
2.筹划性
  在纳税活动中,纳税义务具有滞后性。企业经济交易行为结合后才进行纳税行为,收益进行分配结束后,才进行纳税活动。这就在客观条件上使纳税活动可以进行筹划。因此,筹划性是纳税的一个特点。税收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决定了税收待遇的不同,这在另一个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决策的机会。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偷逃税或欠税,都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
3.风险性
   纳税筹划是有风险性的,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的进行减少交税,但是在纳税的实际操作进行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这是受税务筹划的风险影响的。
  税务筹划的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税收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比如聘请专业人员支出的费用,采用一种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另一种税收筹划方案所导致的机会成本。与此同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当或者是在执行中的偏差,都会使企业在不知不觉的情况造成了税务筹划的失败。或者触犯法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都可能使得税收筹划的结果背离预期的效果。
4.专业性
   税务筹划是比较专业的知识,是需要一些专业会计人员来进行的,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企业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性影响下,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是很难实现的,正因如此,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影响
1. 税收优惠的实施
   新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对税收优惠的方式和重点做了较大的调整,实行统一规范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从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二是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产业领域,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国民经济需扶持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如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老服务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也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见,新企业所得税所设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产业和项目导向的。另外,新制度在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非居民企业来自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收入,技术转让所得,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的减免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固定资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方面都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2.税率的调整
  根据原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均适用33%的法定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充分考虑了国家财政承受能力、企业负担水平、国际税改趋势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税率水平等综合因素基础上,将法定税率定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另外,新制度出于扶持弱势群体、鼓励自主创新以及继续吸引外资的政策目的,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均规定了不同的优惠税率。
3.资产的税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资产分类、计价、扣除、处置等问题的处理,与财务会计规定尽量保持一致,同时对一些与财务会计处理不一致的特殊问题进行了具体明确。这样,一方面减轻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税法优先的原则。
三、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1.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3.减少纳税筹划的风险
  要想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就必须要领会当前立法的精神,还要准确把握税法的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进行合理筹划。同时,要对纳税筹划的风险有一个预测,
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行为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最后,聘请纳税筹划专家,提高纳税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纳 税筹划是一门复杂的学科,涉及的领域非常多,如会试、财务、管理、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专业性较强,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多轮的自我检测,由会计人员、财务人员、管理人员一起进行研究,制定出合理的纳税筹划,保持企业的最大利益,从而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4.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我国当前企业的多样性,税种的复杂性,纳税筹划的专业性,都对企业纳税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对税法有着很好的了解,而且还要熟悉最新的经济制度,同时,还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与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要加大对会计人才的培养与职后教育,一方面,在高校开设与纳税筹划相关的专业,满足社会对纳税筹划人才的需要;别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进行岗后培训,定期举行业务讲座,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适应时代的需求。企业也应该加大对会计人员的考核,使会计人员有一种危机意识,不断的进行自我素质提升。
5.完善纳税筹划的法律环境
  要想使纳税筹划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要对现有税法进行完善,避免一些真空地带造成法律的漏洞,影响纳税筹划的发展。一方面,我国立法机关应该不断对纳税进行立法的完善,由于我国税法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税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现有税法已不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新纳税法的立法是不可避免的。应对现有的纳税进行完善,把一些不公平、不适合当前社发展的立法进行修改。必须对已经发现的有关税法的模糊或不明确之处进行修订,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避免因对税法的随意理解而使纳税筹划偏离税法制定的初衷,给税务部门、税务代理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另一方面,应试对责任进行追究,加大对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法律约束,如发现企业通过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的纳税筹划若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要对企业进行法律制裁,同时也要对税务代理中介进行法律与经济方面的处罚,这样可以加强企业与纳税代理机构的管理,使企业依法进行纳税筹划。
  小结 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有利于企业准确地把握政策法规,增强纳税意识,减少涉税风险。因此,研究和探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可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税收筹划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杨珣.??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 湘潮(下半月)(理论). 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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