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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科学发展观 强化土地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07 13:04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土地资源是中国社会的最基本资源。土地资源管理使用状况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作者:李星洲


  我国土地资源现状不容乐观,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尖锐,形势严峻。本文从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可持续发展和安全利用角度作些探讨。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贫乏。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我国耕地、林地、牧草地总量2004年分别高达12244.43万公顷、23504.7万公顷和26270.68万公顷,分列世界第四位、第五位和第二位,但人均分别约为当前世界平均水平的38%、31%和35%。以耕地为例,我国一直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活世界22%的人口。从1996年到2004年,全国耕地面积由19.51亿亩减至18.37亿亩,是世界上耕地资源消耗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随着人口不断增加,我国人均耕地面积迅速下降,极大地加剧了粮食安全问题。以人均年需400公斤计算(含其他用粮),必须保证在2010年和2020年有1.11亿公顷和1.18亿公顷耕地用于粮食生产,而2004年全国耕地才1.22亿公顷。


  工业经迅猛发展导致工业用地规模不断扩张,尤其是重型工业的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大对土地资源消耗。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继续挑战耕地资源保护。由于未来十几年我国城镇人口将净增约3亿,大量人口向城镇转移必将直接带动城镇住宅用地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需求迅猛增加,生态建设对既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持构成强烈冲击。根据测算,以2000年为基期,我国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的全部潜力为2.1亿亩,但在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束缚下,后备资源一定程度上能对当前高强度的耕地消耗起到缓冲,但无法从根本上抵消耕地持续锐减态势。而土地利用浪费严重加剧了资源“瓶颈”效应。我国土地资源供给将面临着所未有的挑战。


  一、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我国国土资源辽阔,但是作为人口大国,土地资源的极度稀缺是需要深刻认识的基本国情。


  1.人均土地小国


  我国土地总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土地面积0.777公顷(11.65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截至2005午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不足世界人均数的40%。


  2.未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十分有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全国耕地12208.27万公顷(18.31亿亩);园地1154.90万公顷(1.73亿亩);林地23574.11万公顷(35.36亿亩);牧草地26214.38万公顷(39.32亿亩)其他农用地2553.09万公顷(3.83亿亩);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601.51万公顷(3.90亿亩);交通运输用地230.85万公顷(0.35亿亩);水利设施用地359.87万公顷(0.54亿亩);其余为未利用地。值得关注的是,未开发的土地资源相当有限,仅占全部土地的25%。在十分有限的未开发土地中,相当兰部分属于荒漠化等不可开发的土地,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据估计,目前可开发为耕地的土地面积仅约667万公顷(1亿亩)。


  3.最宝贵的耕地资源极为稀缺


  在全部国土中,耕地只占14%,且总体质量不高。在超过18亿亩耕地上,坡度低于8度的平耕地只有9亿亩,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的耕地面积只占40%,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的79%。更令人担忧的是,1996到2005年,我国耕地面积净减少1.2亿亩,约占耕地总量的6.6%。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共有闲置土地、空闲地和批而未供地共计393.61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约相当于美国的1/8、印度的1/2。


  4.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日趋严重


  据1999年遥感普查,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5.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42%。全国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表层土流失量达50亿吨以上,损失的氮、磷、钾养分相当于4000多万吨的化肥。长期以来的过度开垦和放牧造成的植被破坏,使得水土流失日趋严重,也造成了中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沙漠化土地的不断增加。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5亿美元,目前,荒漠化仍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发展,相当于每年损失一个中等县的面积。


  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粗放带来的弊端突出


  当前在国土利用方面的主要问题是粗放利用。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失控,结构失衡,存量土地粗放利用比较严重。1990至2004年,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由1.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将近3.4万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布局松散,集聚性差;空间利用率较低等问题突出。


  农村建设有地的粗放问题也非常严重。2004年全国村庄用地2.48亿亩,人均村庄用地达到218平方米,比城市人均用地面积最高限98平方米多一倍以上。


  2.未批先建等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依然相当严重


  新增建设用地是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通过未批先建、以租代征等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使耕地保有量一度处于失控状态。“十五”初期,特别2002和2003年,年均新增建设用地达682万亩。到2005年未批先建耕地面积仍然达到30.8万亩。


  3.占优补劣造成耕地质量普遍下降


  国家多次要求各地在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005年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460万亩,全国建设占用耕地208.1万亩,虽然数量上得到补充,但补充土地的质量上却一直存在着占优补劣的问题。2005年当年,建设占用的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占67%,而补充的耕地有灌溉设施的只占35%。


  4.预计到2020年我国耕地缺口在l亿亩以上


  “九五”和“十五”期间,全国耕地被占用的速度非常快,从1996年的到2004年,8年内平均每年减少1425万亩。2005年全国耕地面积减少540万亩,耕地快速减少的态势得到扭转,但全国耕地资源仍然非常有限。耕地在不断减少、人口却在不断增加,按目前趋势分析,到2020年,我国耕地缺口将达到1亿亩以上。


  5.我国未来占用耕地极限为1.5亿亩


  耕地资源是无法通过贸易途径获得弥补的战略性资源。1996-2003年我国耕地净减少l亿亩,其中建设占地高达2240万亩,粮食从1996年的5.045亿吨,下降到2003年4.3亿吨,到2030年预计中国将达到16亿人口按照人均年500公斤的粮食需求计算(西方发达国家在1000公斤左右),需要7.2亿吨粮食。目前,世界谷物贸易量每年两亿吨左右,若中国可以获得1/4即5000万吨,我国自产的粮食也必须达到6.7亿吨。假设我国平均亩产达到525公斤,2030年我国耕地面积的保有量就必须达到17亿亩,这就意味着,我国在未来占用耕地的极限是1.5亿亩。


  三、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与安全利用的基本思路


  未来20年,要保证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安全利用,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更加严格规范地保护资源,从根本上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保障土地资源安全有效利用的规划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


  l.总体目标


  ――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亿公顷(18亿亩)


  ――年度供地总量中有偿供地的比例达到80%以上(目前不足6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面积占出让面积的比列提高到60%(目前不足30%)。


  2.主要任务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经济发展用地。二是积极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和制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法律法规,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监督和管理。三足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基础作用,在城乡用地统一市场配置建设上取得突破,保证土地市场健康稳定进行。提高土地的配置效率、交换流转速度和利用效率,切实加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改革完善土地产权管理制度。


  四、保障土地资源安全有效利用的对策措施。


  1.要更严格地保护耕地


  (1)严格保护其本农田。按照耕地的保有量保持在1.2亿公顷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左右的目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重点保护国家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基地的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监管体系。以建设保护,加大投入,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全面提高基本农田管理和建设水平。


  (2)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要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确定各级、各类城市的规模和布局,切实防止城市无序扩张。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格核定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有效控制耕地减少过多状况。坚持按建设项目考核,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确保与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加快建设耕地保护国家监管系统,提高耕地保护的信息化水平和国家监管能力。


  (3)搞好土地整理复垦。积极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复垦。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土地整理复垦质量。加大废弃土地复垦力度,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4)处理好生态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保障国家生态脆弱地区治理和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用地需求。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政策,科学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生态退耕标准和指标,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做好陡坡耕地、严重沙化地区等的退耕工作,严禁将土壤条件和耕作条件良好的平坝缓坡地退耕。生态退耕地区要确保每个农村人口保有一定数量的基本口粮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


  (5)加强新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城乡各项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支持农民最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重点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电网改造等新农村建设工程用地。


  2.要加强土地调查评价和监测


  (1)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按照统一标准、技术先进、图数一致、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要求,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的类型、数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建立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实现土地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


  (2)建立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开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成渝地区、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地区、5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继续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国家级开发区(园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各业用地状况、集约利用程度和经济效益的监测。选择土地利用变化频繁、有技术条件的省(区、市),建立省级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


  (3)加强土地市场调查与监测。深化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调查评价。开展全国主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建设用地供应、使用和交易情况的调查和监测。建立全国土地市场运行监测预警网络和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建设用地备案等土地利用监管制度。


  (4)开展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和监测。实施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工程,开展国家八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规划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覆被变化、土地退化及生态环境建设状况的本底调查和动态监测,从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角度评价生态环境建设效果,为农、林、水、环等部门提供公共性、基础性信息。建设全国重点地区的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系统。


  3.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作为根本指导方针,全面完成全国、省、市、县和乡(镇)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强化全国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综合性和政策性,提高地(市)级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性、结构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的调控。按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东部地区要优化结构,节地挖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部地区要合理布局城镇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生产能力。西部地区要在重点满足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基础上,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要盘活存量土地,加强老矿山等废弃土地的整理复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3)严格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要求,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立土地利用计划分类考核办法,加强实施计划台账管理,及时评估分析计划执行情况,落实计划执行报告制度。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农用地转用及其他土地利用项目的规划审查,对违反规划、突破计划批准用地和供应土地的,依法严肃处理。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预审规定,凡不符合法律、规划、计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通过预审。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完善约束与激励并重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部门协调机制和规划实施评估制度。


  4.强化土地产权管理


  (1)完善土地权利体系。改革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明确国家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各类他项权利的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取得和消灭条件等,建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产权机制。


  (2)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任务,及时做好国有土地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实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做好地土开发整理、土地置换中的权属管理。


  (3)建立完善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研究基层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经费的解决途径,建立调处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形成一支高素质、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队伍,依法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


  (4)推进土地统一登记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以县级为其础,建立自上而下的全国土地统一登记体系,实现土地产权信息、土地登记资料的异地查询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制度、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全面推进地产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5.完善土地有偿使用


  (1)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划拨供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调整土地收益支出结构,建立土地基金制度。


  (2)加强土地评估和地价管理。制定完善土地评估的政策和方法,按市场化的原则开展地价评估。开展地价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地价政策,全面落实协议出让最低限价、土地转让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价等制度。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建立全国农用地的等级评价体系。加强土地评估中介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本文来自《中国土地科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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