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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市场营销学决策分析论文(共2篇)

发布时间:2023-12-08 23:14

  

第1篇:水稻定价决策分析


  我的家乡方正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是黑龙江省水稻主产区之一。水稻年产量3亿公斤,已成为东北地区水稻市场营销良种工程示范区。1999年方正县被国家授予“中国富硒水稻之乡”。2005年3月,方正水稻以其独特的品质和良好的生长环境,顺利通过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家审定,成为了继辽宁盘锦、黑龙江五常之后,全国第三个水稻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但由于种种原因方正县的水稻销量和价格一直不太稳定,致使当地农民不但不能获得较理想的收益,反而有时会担心价格过低而导致粮食积压。


  一、方正县水稻现状


  1.资源丰富


  方正县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平原坦荡,物产富饶,素有“塞北小江南”、“龙江鱼米乡”之美誉。除此还是全国水稻寒地旱育稀植技术发源地,水稻种植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2.水稻价格较低


  方正县农业生产的小规模和非专业化,使得农产品生产成本很高,制约了农产品价格下降的空间。水稻经营企业又不注重市场调查与预测,且定价策略模糊,使得水稻价格在市场开拓、增强农产品竞争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所以现阶段,我县水稻面临着产量大,价格低的严重问题。


  3.品牌规模较薄弱


  方正水稻,主要包括富硒水稻,有机水稻,长粒香,稻花香米等。虽然方正县的水稻产量较大,并且品质优良,但是品牌规模建设较薄弱,没有强力品牌,更没有进军国内市场以及国际市场的知名品牌。


  4.农产品销售渠道狭窄


  虽已充分利用了广告,超市,专卖店等平台,但是效果不佳,力度不够,方正水稻仅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小有知名度,并且价格较低,致使很多人不认可,更无法以高价格打入国家市场甚至海外市场。


  二、方正县水稻价格低的原因


  1.水稻价格的自主定位能力薄弱


  根据我国经济体制现状,农民只能作为农产品价格的被动接受者,除此我国政府确定的粮食收购价,一般仅考虑了对农民生产成本的弥补,并没能充分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基于以上原因,方正县水稻的价格基本上是依赖于国家政策以及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出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方正县水稻的价格。


  2.缺少强力品牌的支撑


  具有方正县特色的水稻注册商标少,仅以“秋然”、“绿宝石”等知名品牌为代表,也正是因为品牌建设薄弱,不注重强力品牌的的发展,所以方正水稻在销量和价格等方面远远不及五常水稻和三江平原的水稻。所以,在品牌效应较差的情况下,很难提高水稻的品牌价格,也无法分地区、分级别的定价,这也是制约其价格低的原因之一。


  3.水稻销售率低


  方正县存在明显的市场功能不完善。首先是外销的渠道主体薄弱,市场基础设施差,没有健全的市场销售体制。其次是由于信息化程度在城市和乡村的差异性,导致市场信息在农产品生产者和购买者之间分布的严重不对称。这些问题,不仅造成水稻的销量低,同时也制约了水稻的销售价格。


  从上可知,要改变目前方正县农产品的营销现状,必须认真加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创新营销方式,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参与市场大流通。


  三、提高方正县水稻定价的策略


  1.决策好农产品的定价


  价格是影响市场需求和购买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首先,在制定价格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竞争状况等。其次,要制定灵活的定价策略。再次,在制定产品价格时,可以适当分开档次。


  2.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产品是市场营销的基础。首先,要尽力提高方正县水稻的加工水平,开发更多的具有高附加值的特色产品。其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包装策略,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除此企业还要重视品牌建设,制定特色水稻品牌远景规划,完善品牌管理系统。


  3.拓宽水稻营销渠道


  方正水稻在营销渠道的建设上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快方正水稻批发市场建设,发挥其流通主渠道作用。其次,要大力发展特色水稻流通中介组织,带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最后是积极推动水稻的网络营销,大力支持推动农产品交易的计算机网络工程。


  四、结论


  一项产品的销售情况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但是价格的高低却是产品以及企业是否盈利的主要因素,所以为了拓宽方正县水稻的销售平台,提高方正县的水稻销售量,增加当地农民的年收益,就应注重对价格决策及价格变动的分析与研究,及时作出合理的价格调控措施,把方正大米推向更广阔的市场,进而打造出一个完美的水稻品牌。


  第2篇:泰宁县粮食生产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泰宁县地处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中段的杉岭支脉东南侧,最高海拔1875米,最低海拔180米,地形多属山地和丘陵,年平均气温17℃,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县。2013年全县人口13.47万人,耕地面积15.68万亩,园地面积4.6万亩,林地面积187万亩。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2块世界级和国家5A旅游区等14块国家级旅游品牌,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具有独特的丹霞地貌地理条件和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非常适宜水稻、烤烟、茶叶、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生产和旅游发展。


  泰宁县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水稻播种面积达18.6万亩,其中早稻4.8万亩、双晚4.8万亩,中稻和一季晚稻9万亩。在近三十几年内,水稻种植面积下降了4万多亩。2013年水稻播种面积14.3万亩,其中早稻仅0.07万亩、中稻和一季晚稻14.23万亩。


  一、粮食生产存在问题


  (一)种粮经济效益低。近年来,国家为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实施了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种粮农民的收益,但增长幅度十分有限。而同期各类农资价格增幅远高于粮价增长幅度。以2013年为例,稻谷收购价270元/百公斤,按亩产平均400公斤计算,每亩收入1080元,仅比2012年增加10元/百公斤,每亩增加收入40元。而农资价格涨幅较大,其中化肥、农药、水稻种子等价格上涨10%-20%左右,按这样的价格,种植水稻所需农资每亩就要净增支出近60元。经测算,种植水稻每亩物质成本约420元(含农资、溶田、机收等成本),每亩用工需10个,若全雇工按每日100元工资计算,扣除成本纯利润为-340元/亩,若是农户自己耕种不雇工,一亩地的收入加上国家财政补贴每个工日能赚75元。1户家庭按4口人、人均1.3亩耕地计算,1户家庭一年耕地的纯收入3432元,种粮比较效益十分低,不能维持家庭的正常开支,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一些农民因此选择外出务工经商而造成撂荒或者种植其他经济作物。


  (二)抵御灾害能力弱。我县的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投入主要以农民投工投劳为主,修筑山塘水坝,开挖灌溉渠道,基本属“土质”工程。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分散经营,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难以筹资筹劳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维护和修葺,在使用过程中,这些设施水毁、老化、失修、废弃现象十分严重,防灾抗灾能力差,使用效率低下。虽然近几年国家对“三农”工作比较重视,也增加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我县的农业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是我县属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常有发生,造成农田因旱、因涝抛荒面积逐年增大,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安全。国家为了保护农户利益,推出了水稻保险等惠农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户的风险,但水稻保险最高一亩理赔600元(制种800元),农户还是要承担很大一部分的损失。


  (三)耕地质量下降多。近年来,农村通过开展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使农田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在实施大面积的土地平整过程中,土壤耕作层遭到破坏,熟地变生地,土地肥力下降。再加上农户种植方式不科学,为了追求生产效益,存在只用地不养地的掠夺式经营行为,绿肥等有机肥料投入大幅减少,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快了土地无机化程度,破坏了农田生态环境,耕地生产能力下降。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占用了较多的优质粮田,大量优质耕地被地力条件不佳、灌排设施不完善的土地置换,耕地的地力水平下降趋势明显。


  (四)种粮面积锐减快。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由于农民种粮获得的收入有限,为了增加家庭收入,维持家庭日常开支、子女教育、医疗、建房等支出需要,绝大多数青壮年农民选择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在家的基本上是老人、小孩和弱势群体,农村整体劳动能力和素质偏低,导致种粮劳力不足、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困难、生产管理粗放,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好的洋面田多用于种植烟叶、蔬菜等经济作物,“双改单”现象普遍。尤其是种植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垅田,加上野兽破坏严重,农民弃耕的现象十分普遍,造成大量耕地撂荒。据调查,全县撂荒面积达2万多亩,约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3%。再则“双改单”严重,原来双晚面积还有4.8万亩,现如今不足0.1万亩。由于种植双季稻比单季稻更费时费工,种粮效益也不高,所以部分农户改种更省时省工的单季稻。


  (五)农民种粮规模小。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耕地平均分配到农民身上。耕地分配到户后,在保证农民平均分得一份土地的同时,也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效益。由于农户实行分散经营,受资金、生产规模、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种粮仍停留在传统的耕作方式上,粮食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水平较低,生产成本也就相对较高。同时,农民种粮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自己的口粮,粮食商品化程度不高,制约了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影响了农民受益。泰宁县人均耕地面积少,土地发证面积人均约1.3亩,仅靠这人均1.3亩耕地种粮,收益相当低,且没有规模效应。如果提高种粮效益,必须大力发展种粮大户和合作社。2013年全县种粮大户50亩-99亩的仅106户,种粮面积6890亩;100亩-299亩仅61户,种粮面积9180亩。50亩以上种粮大户种植面积合计16070亩,占水稻播种面积的1.12%。合作社2个,种粮面积仅310亩,占水稻播种面积的0.22%。目前,全县基本还是以散户种植为主,种粮大户、合作社数量很少,规模也较小。种粮大户和合作社少,主要是由于土地流转渠道窄、流转成本较高造成土地流转困难。


  (六)机械化耕作水平低。大部分农户种粮特别是水稻种植基本上是以人工为主,机播、机插、机收的面积很少,政府对这方面的投入也较少。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县属闽西北山区,多数农田不连片,大块洋面田较少,山垅田较多,耕作条件差,造成机械化耕作水平低。其次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在家的多是老人、儿童和弱势群体,农户科技水平较低,接受新事物较慢,需要时间和示范带动来推行机械化。


  二、发展粮食生产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保证粮食种植面积的稳定。由于农业是个经济效益较低的弱势产业,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中低产田改造、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的投入,减少或取消农业建设项目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尽量安排更多的上级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改善农业规模化、机械化耕作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提升粮食产能。在土地平整且连片面积大的平原区,通过整合资源建立粮食高产区。例如:在朱口镇建立万亩一季晚稻和烟后稻高产区,在下渠乡建立千亩烟后稻高产区,在各乡镇建立百亩中稻和一季晚稻高产区。这些高产区结合2014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采取统一集中育秧、统一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配方施肥的管理方式,充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政府要在这些粮食高产区,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做好农业“五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做好重点示范户的培训,全面推广农业机械化,增加粮食产量,提高农户种粮收益。


  (三)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整合现有粮食补贴政策,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粮食综合直补三项补贴合并为粮食直补一项,一方面有利于财政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另一方面有利于政策的延续性,便于农民领取补贴。建立补贴标准合理增长机制,确保粮食直补标准增长速度不低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速度。改变涉农补贴发放方式,将粮食直补按面积补贴改成按粮食产量和粮食销售量进行补贴,生产和销售的越多,获得补贴越多,这一方面免去了每年要逐村逐户核实粮食种植面积的繁琐程序,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能充分调动农户多种粮、多售粮的积极性;同时,能有效杜绝农户抛荒或转包耕地、不种粮也能获补贴的现象,确保补贴资金分配公正合理。对种粮大户和合作社实行奖励机制,对种粮100亩以上的,给予100元/亩的奖励,充分调动种粮的积极性。建议政府全额出资水稻保险费用(2013年每亩缴费12元,其中政府缴9.6元、占80%,农户缴2.4元、占20%),保险部门放宽水稻的理赔标准,提高赔付额度。


  (四)强化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代耕、租赁、入股、拍卖等多种形式,建立政府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做好农户承包经营责任田的收储和流转工作,引导农民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产业特色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引导各类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土地流转主体多元化,推进土地分散种植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积极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同时加大资金、技术、物资和市场营销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土地经营者进行粮食品种结构调整,提高机械化耕种水平,生产优质高效的粮食,形成规模和品牌,从而提高产量和收入,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因地制宜择优建设,加快休闲农业发展。高山区、边远山区环境优美,宜发展生态休闲农业。这样既可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还可带动城镇化的进程和美丽乡村建设。要发挥龙海与泰宁扶贫对接的优势,利用农业专场招商、林博会等平台,与龙海等发达地区开展项目、资金、技术对接,力争引进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高、生态环保的休闲农业项目。要充分发挥泰宁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大金湖旅游资源优势,将休闲农业与大金湖旅游业有机融合,引进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因地制宜择优发展。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择优发展生态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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