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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3-12-07 06:37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科技,核心在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是农村实用技术的践行者、示范者,他们立足家园,活跃乡村,在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同时,更要强化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激励作用。


  一、当前农村实用人才激励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后缺乏相应的报酬。农村实用人才出自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乡村,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出身。对评定了某一职称后的农村实用人才的相关待遇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也基本没有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奖励。因此,对于农民来说,职称评定也只能起到宣传和精神鼓励的作用,职称评定本身没有给他们带来实质性的、直接的物质利益。因而,职称评定以及人才选拔对于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的促进作用就非常有限。


  2.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缺乏直接物质激励。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农民由于其文化水平低,不得不从事那些纯体力、技术含量低、城市居民不愿意去干的工作。农民包括农村实用人才面对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贫困,物质利益的满足就显得更为迫切,并且它是精神需求能得到进一步满足的条件。因此,当前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激励机制建构应以物质利益为主,兼顾精神激励。


  3.对农村实用人才的理解狭隘


  农村建设和发展涉及各行各业,产业链条涉及各个环节,农村实用人才这一概念的内涵应该是非常宽泛的。而不少地方对这一概念给予了片面的、狭隘的理解,有损公平竞争原则。例如,有些地方建立的“农村党员人才库”,对非党员就不公平;对农村实用人才实行优先参加科技培训、优先提供贷款、优先领办经济项目的“三优先”政策,对那些还没评选上农村实用人才的创业者就不公平;有些地方建立了“农村实用人才库”,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每季度组织专人对在库人才进行严格考核,把表现不好的随时调整出去,把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进来等等。这些措施对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到底具有多大的实际价值,值得我们商榷。


  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的构建与运作


  1.人才引进培养机制。要很好的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悬赏借款代偿政策。对录用到镇(街道)机关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计划地组织下派到村级班子挂职。同时,采取公开选拔等方式,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村级班子工作。对在村级班子工作一定年限以上,实绩突出并受到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表彰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时,对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通过定期组织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召开座谈会,并组建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县农广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及要求,培养和造就大批农村创业人才,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自2004年开始,积极实施以“订单培养,免费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创业培训工作,参训人员主要是农村两委成员、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科技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等。


  2.职称评定与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把实用人才技术职称评审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管理范围,坚持重成果、重实绩、重贡献、重效益的原则,对农村实用人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颁发职称证书,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职称与奖励、补贴挂钩。


  加快农村基层涉农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体制和机制方面入手,为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施展才华创造环境。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在农业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评价、职称评聘、工资定级、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3.创业激励机制。大力吸引农村实用人才回乡创业;鼓励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企业;积极鼓励能人自主创业。不断优化创业环境。要制定农民创业优惠政策,对创业者应在建设用地、工商登记、税务减免、资金借贷、新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兴办企业、壮大规模,要为他们将事业做强做大,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保障,以此来带动更多的群众,吸纳更多的就业,归根到底是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4.榜样激励机制。县农广校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同时,注重农村实用人才的榜样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道、报刊等渠道对培训学员先进典型实例进行广泛宣传,极大的激发了农村青年的学习热情和创业激情,从而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示范引导作用。另外县在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发挥产业和项目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效应,利用园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开发建设聚集和吸引农村实用人才;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牵头组织农民建立各类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引导农民进行规模化生产,提高农民的市场竞识、竞争意识、营销能力和组织网络化程度,促使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确保农民收入的的稳步增长。


  5.激励保障机制。建立领导保障机制,明确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县政府设立“村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县财政局要把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乡镇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人才开发专项基金。出台《农民科技指导员选聘管理办法》,每年集中选聘部分农村实用人才为农民科技指导员,就近为周边群众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完成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补助、补贴;对农民科技指导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调整补充,对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的,予以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选拔进市、县区拔尖人才队伍,享受政府津贴。本文来自《农村实用科技信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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