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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满意度内化为检验标准的基本途径

发布时间:2016-12-15 11:39


一、群众满意度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标准的内在联系


行政审批作为政府应对市场失灵和志愿失灵的必要管理手段,是各级政府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核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改革的成败一方面连着民生,另一头也事关政府形象。作为如此一项改革,无论其在机构设计、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上是运用何种理论,设定何种目标,但其内在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是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民系情、为民用权、为民谋利。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主动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内化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内化为政府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公务员的自觉行为。就像习近平所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切实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内化为检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的标准。


2001年国务院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十几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关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把取消、调整审批项同转变政府职能有效结合起来,科学论证统筹兼顾,不断深化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从精简审批数量上看,2001~2012年国务院对各部委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六轮清理,共计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2,497项,占原总数的69.3%。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就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截至目前又已分十批取消和下放了89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率先垂范要求各部委公布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除公开事项外不许再设置其他行政审批。2001~2012年各级地方政府取消了一半以上的审批项目。其中,省(区、市)本级取消调整3.7万项审批项目,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8.2%。从审批机制创新上看,各级地方政府紧紧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这个中心,从便民、利民、惠民和释放社会活力的角度出发,积极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和推广集中审批、一站式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有效做法。从监督制约体系上看,不仅将行政审批制度纳入到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了政府部门内部的监督。同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将政府的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几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以说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市场创造力,活跃了社会活动、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我们进入了综合改革的深水期,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环境、深刻的社会矛盾、巨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严峻的转型挑战,如何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做好“执政为民”的大文章,切实有效地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内化为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向,是需要我们重点研究的课题。


二、将群众满意度内化为检验标准的基本途径


第一,注重理念的转变。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我们的政府叫“人民政府”,我们的官员叫“人民公仆”,我们的改革就必须要以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为目标。2013年6月份以来,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内出重拳解决“四风”问题,为的就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抓关键,重民意,促活力,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路线蓝图,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把深化改革的方向放到与老百姓利益攸关的重点领域。要坚决摒除“四风”,将坚持群众路线贯穿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要破除行政审批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更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广泛吸收民意,积极汇集民智,及时反馈民建,构建群众与政府的互动机制,让群众参与到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程中,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全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横向间优化行政职能部门设置,立足现有部门管理行为合理配置管理属性,纵向间调整各级政府职责,健全行政审批的权责体系。要在深化改革实践中处理好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从大局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一方面中央政府要进行改革的顶层设计,在继续对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新一轮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重点任务,形成新改革的新蓝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确保取消和下放工作真正落实,同时针对自身所处的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分类分层针对性的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改革方案,找准自身存在亟待解决和服务对象急切盼望的突出问题,确保改革不被大而化之。


第二,推进机制创新。创新是改革的内生动力,要通过不断创新机制,才能保证实现改革的既定目标。近年来,各级政府探索出了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等卓有成效的审批机制。但随着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加强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立足在重视审批归属基础上的单纯依靠职能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要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出台要进一步加强对审批流程的优化,推进审批质量的标准化,审批方式的规范化,审批过程程序化,审批全程的公开化。同时,审批工作的中心开始大力向基层倾斜,越来越多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下放、委托、授权等方式被基层政府。县乡政府部门成为越来越多行政审批执行的“末端”环节,身处一线、面对群众,掌握民情民意第一手情况。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行政审批效果,直接关系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要切实引导县乡公职人员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方便群众的行政审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收费行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现象。上级政府也要把握好对取消、下放、委托权利的监督检查,在防止下级政府的变相审批、衍生审批的同时也要切实把权放下去,切勿形成责任下放、权力上移的怪圈。 


第三,强化共识动力。制度的改革必定会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尤其是有巨大利益纠葛的政府改革。政府肯定是应该先迈出第一步,认识到自己缺陷和不足,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去除掉那些与人民大众意愿严重相悖甚至违法乱纪的政府行为。审批制度改革要从承担审批业务的部门、机关、处室入手,但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就审批改审批的层面上,这是一项以审批部门为窗口涉及规划部门、监管部门、信息部门、后勤保障等多部门协调的综合改革。首先,各级政府内部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百姓的迫切诉求有清晰的认识,从而形成有关改革方向、目标、任务、方法的共识,增强积极改革创新的决心。在深入自我改革的同时,要引导民众对行政审批制度正确认识,尽可能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将政府的工作流程、工作进度甚至一些工作难点多向民众公开,一方面接受民众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形成一个动态的共识动力,否则政府自己做的再多,民众不知道、不理解,改革的目标难以实现。使改革动了政府内部的筋却没有顺了百姓的意,政府对内对外都丧失了公信力。


第四,严格依法审批。依法审批不仅是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更是我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根本体现。政府审批权利的追根溯源是来自人民的授权,严格依法审批只有在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过程公开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审批的公正与合法。同时,在当前“政务公开”和“信息时代”的背景下,我们的审批及处理、处罚行为都将置于公众之下。坚持依法审批,增强法制性、规范性和程序化,克服工作中的主观性、随意性和情绪化,既是政府将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将人民满意作为政府审批的出发点的反映,也是作为行政审批干部降低审批风险和自我防护的有效手段。因此,要继续加强行政审批法制化建设,对审批工作的各个环节、事项、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审批工作有法可依。同时,行政审批工作的特性决定了行政审批干部不仅要懂业务、作风硬,更要树立法律思维和依法审批的理念,学法、懂法、守法。行政审批干部在服务群众的同时,也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和接受着民众的监督。一定要将践行群众路线教育与本职工作融为一体,坚持以党性促改革,以法律保审批,用服务顺民心。


作者:杨凡 郝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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