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技巧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8-16 11:56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技巧关系到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和质量,影响着法学本科生的法学素养、法学功底。提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技巧,需要关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节奏掌控的技巧、课堂提问的技巧、教学信息展示的技巧、课堂授课的具体技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为十四门法律主干课程之一,其教学质量的高低影响着法学本科生的法学素养、法学功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程主要围绕行政权力的规制展开,涉及行政、行政权、行政法的界定,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等非常庞杂的内容,而且现实中行政权相较于立法权、司法权对人们的生活影响更为广泛,不同行政部门还涉及到数量众多的部门行政法律规范,这使得缺乏相关生活体验的本科生极易认为该门课程枯燥,进而失去学习兴趣。如何提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质量,学者们从模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宏观讨论,具体而微地探讨该门课程课堂教学技巧的比较少。然而无论模式、方法如何改进,都离不开课堂教学技巧的支撑。

 

  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节奏掌控的技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节奏主要指的是课堂教学呈现出一种有规律的动态变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自身教学规律的;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师生互动过程。掌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节奏要做到动静结合、起伏跌宕、快慢搭配、张弛有度,让学生感到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一种美的享受,进而提升学习兴趣。

 

  其一,关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进度的节奏。从整体上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应该让学生了解该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完整的体系结构,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重要的法律规定等。一般来说,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开始之前,专业教师应该根据该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课时制定一份教学进度计划表,保证教学的完整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从内容上讲包括四大部分: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有的专业教师偏爱讲理论,学期过了大半,还在讲第一部分,后面的内容就只能草草收尾。如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进度的节奏没有掌控好,学生对该门课程的了解就不完整,知识体系就有漏洞。

 

  其二,关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内容的节奏。除了保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的整体性外,专业教师还要在对该门课程内容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确立具体教学内容的详略问题,做到详略得当、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即重点、难点要分配较多的时间,反复地讲、详细地讲,如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一般性的内容分配较少的时间,略讲甚至可以安排学生自学。如果不分主次,平均用力,专业教师就无法在规定的课时内完成教学计划,学生也无法分辨、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难点、重点,学习效果会大打折扣。

 

  其三,关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语言的节奏。教学语言的节奏主要指的是掌控好讲课的语速、语音语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语速应适中,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讲课语速太快,说话像机关枪一样,学生上课听讲始终处在一种紧张状态,高负荷运转,没有时间思考;讲课语速太慢,慢条斯理,学生容易思维涣散,注意力不集中。语音语调应有变化,抑扬顿挫,时而舒缓,时而激昂,让学生感受到一种节奏美。如果专业教师的语音语调一直没有起伏变化,学生长期在一种单调的声音的刺激下,思维会被抑制甚至昏昏欲睡。

 

  其四,关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环节的节奏。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通常是由一系列环节组成的。按课程进程,教学环节可分为课堂的导入、授课、结课等。掌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环节的节奏,需要根据教学内容的难点、重点设计课程的高潮,激发学生的兴趣,不能一直平淡如水;需要使用各种教学方式,例如讲授、提问、讨论、回答、总结、板书、练习等穿插进行,学生可以时而聆听,时而思考,时而做笔记,动静结合,劳逸结合。

 

  其五,关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学生思维的节奏。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是双向活动,学生应该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因而掌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的节奏,还要求专业教师了解学生思维的节奏。尽管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相比,更能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注意力,但课堂上学生的思维也会呈现出注意力松散、集中、松散、集中、松散的规律性变化。专业教师应该观察学生的思维节奏,在学生注意力集中时,抛出教学内容的难点、重点,引发学生思考;注意力松散时,专业教师应该稍微放慢节奏,强度降低,让学生稍作调整。一张一驰乃文武之道也。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提问的技巧

 

  教学活动是专业教师与学生双向交流的过程,课堂提问则是促进师生交流的一种重要方式。然则现实中由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内容多、课时紧,有专业教师担心提问后学生不愿回答或不会回答进而耽误时间,因此宁愿自己滔滔不绝地讲述而不愿采用提问的方式,这是对课堂提问的功能缺乏足够认识的表现。课堂提问可以集中学生的注意力,启发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锻炼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课堂提问可以及时提供教学反馈信息,一方面让专业教师了解到学生对知识掌握、理解的情况,以便及时调整课堂节奏;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学生了解到自己的不足。课堂提问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课前专业教师应该精心设计问题。课堂提问应该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启发性等特点,而不是纯粹为提问而提问,因而课前专业教师应该精心设计相关问题。首先,要注意问题的类型。根据问题涉及的知识水平,问题可以分为基础型问题,如什么是行政权;理解型的问题,如请谈谈你是如何理解行政复议制度中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提起方式;综合分析型的问题,如请运用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分析案例中行政机关的行为;评价型的问题,如你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有什么看法,你认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有什么可以完善的地方。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中,这些不同类型的问题应当交叉出现,考察学生的不同能力。其次,课堂提问应该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的难点、重点、学生理解的薄弱点着手设计问题。这可以结合教学内容直接提问,也可以与司法考试题相结合来提问。虽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教学不能变为司法考试培训班、变为单纯的应试教育,但法学本科毕业生的职业资格与能否通过司法考试密切相关,因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教学也不能完全无视司法考试。课堂中可以挑选一些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教学内容相关的司法考试题供学生思考、练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考试题综合性强、注重应用能力的考察,例如,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第76题: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选项为: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这道题既考查了对合法行政原则的理解,也考查了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法条的掌握。再次,课堂提问要注意问题的难度和坡度。根据解答距的长短,提问可以分为:微解答距问题、短解答距问题、长解答距问题、新解答距问题。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中,如果所设计的问题均为微解答距问题、短解答距问题,学生的思维就只限于记忆、机械模仿,不利于学生认知的深入发展;如果所设计的问题均为长解答距问题、新解答距问题,学生可能会因为超出能力范围而受挫,甚至放弃思考。因而专业教师应该搭配使用四种不同解答距的问题,循序渐进,帮助学生通过已知逐步掌握未知,促进学生探究性、创新性思维的发展。

 

  其二,课堂提问的具体操作技巧。首先,在课堂教学中,专业教师要注意提问的时机。对于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应该在学生精力集中、思维活跃的时候提出。当个别学生注意力不集中时,也可以换个新颖的角度提出问题,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其次,要注意提问的对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中,专业教师提问应面向全班同学,提问之后再点学生回答或者请他们自愿举手回答,应该一视同仁,调动每位同学的积极性。专业教师不能仅仅针对学得好的学生提问,而忽视基础比较差的学生,久而久之基础比较差的学生的积极性就受到了打击。专业教师在对学生有一些了解后,可以按照不同学生的学习程度提出不同解答距的问题。再次,提出问题后应留有适当的时间供学生思考或者让学生分组讨论后再回答。当学生回答得不够全面、准确,甚至答错、完全不会回答的时候,专业教师可以稍加提示,引导学生考虑得更全面;可以针对学生的错误采用反诘式提问,促使学生重新思考该问题,进而得出正确的答案;可以请其他学生补充回答。最后,课堂提问结束后,专业教师应该及时对回答情况进行总结、评价。专业教师应该从学生理解知识的深度、广度、有无创见等方面做出中肯的评价,肯定学生回答正确的部分,指出不足或错误的部分,给出正确的解答。当然有些问题的答案是开放性的,应该允许学生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技巧的思考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信息展示的技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信息除了通过专业教师的语言展示之外,还可以通过黑白板板书和多媒体课件加以展示。在现代大学教育中,多媒体的运用已经非常普遍了。专业教师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中使用多媒体课件提高了教学效率,通过文本、图形、图像、动画、音频、视频等使得教学信息能够多方位地展示出来,更加直观、形象。但多媒体课件实际运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专业教师制作课件的能力不足,课件变成了教材的翻版;教学课件完全代替了板书,专业教师上课在黑板上甚少写字或者一个字也不写;学生也不做笔记,直接拿着手机、平板电脑把课件的内容拍下来,失去了边写边思考的机会。教学课件的运用要适度,不能完全代替黑白板的板书、不能完全替代专业教师的语言、不能剥夺学生的参与。无论是黑白板板书还是多媒体课件运用得当,都可以有效地展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的重点、难点,展示知识之间的逻辑联系,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上,使用板书(包括黑白板板书、多媒体课件展示的信息)要有计划性、科学性、直观性、启发性,要精练概括,具有系统性,设计巧妙,内容精和形式美有机结合。课堂中常用的板书形式主要有:

 

  其一,大纲式。大纲式是板书中比较常用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依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的内在逻辑关系,把相关知识点按照不同层次简明扼要地列成大纲。大纲式层次分明,便于学生掌握知识的主要脉络,同时可以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为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大纲也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例如,讲解行政权的概念时,板书内容可以如下:一、行政权的界定:()行政权的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权是归属于国家的权力;()行政权是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行政权是由行政主体行使的权力;()行政权具有强烈组织性能的权力。二、行政权的特征:()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1)自由裁量性;(2)主动性;(3)广泛性。()相对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权利而言,它具有:(1)强制性;(2)单方性;(3)优益性;(4)不可处分性。三、行政权的趋势:()膨胀化;()规范化;()民主化。

 

  其二,表格式。对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中的难点,专业教师可以画出表格,引导学生通过阅读教材、讨论案例等得出相关的知识点,并填到对应的表格中。表格式的板书一目了然,条理清晰,在运用的过程中还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归纳能力。例如,在从管理论和控权论不同的角度出发理解行政法的含义时,可以列表如下:

 

  其三,图形式。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课堂上,专业教师可以通过一些线条、图形、符号、文字等组成各种图形来展示教学内容。图形式具有直观性、趣味性、形象性,比纯文字的板书更能展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内容间的内在结构及联系。当然也可以利用互联网搜集一些图片通过多媒体展示给学生,辅助说明某些知识点。例如,讲解行政强制时,可以向学生展示违章建筑的图片、查封场所的图片等让学生对行政强制力有一个直观的感受。

 

  其四,动态式。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课堂上,专业教师还可以利用多媒体播放搜集或制作的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动画、视频,使学生能够获得多种多样的感官刺激,活跃课堂起风,提高教学效果。当然,视频不能代替专业教师的讲解,也不能取代学生的思考。

 

  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授课的技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教学授课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主体,不能简单地单向性地向他们灌输知识,而应该采取合适的授课技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的思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知识是很容易被遗忘的,而方法却可以让学生受益终生。授课过程中,专业教师应当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逻辑思维、逆向思维、辩证思维、质疑思维等,提高学生思维的广阔性、独立性、深刻性、灵活性、批判性等品质,避免思维的僵化、片面化、教条化。

 

  其一,关注比较方法的运用。比较是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比较,可以深入认识事物、规律的本质,相关概念、制度之间的异同;在比较中,学生才能深入反思我国行政法治,借鉴一些先进的法律制度,进而为完善我国行政法治提供对策、建议。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堂上,既可以是我国行政法制度与外国行政法制度的比较,如我国对行政法的认识与英美法系国家对行政法认识的异同;也可以是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的一些相近制度的比较。例如,在讲授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时,可以启发学生比较这两种制度的区别:1.职权来源不同,行政授权的被授权方的职权来自于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委托的受委托方的职权来自委托协议。2.行为名义和效果归属不同,行政授权的被授权方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身承担;而行政委托的受委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行使职权,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3.承受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被授权方只能是组织,而行政委托的受委托方既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4.所创设的主体不同,行政授权创设新的行政主体,而行政委托只创设新的行为主体。5.条件和程序的不同,实施行政授权的条件和程序与实施行政委托的条件和程序是不同的。根据两者的特征,法律对行政授权条件和程序的设定严于对行政委托条件和程序的设定。6.在复议和诉讼中的地位不同,被授权者可以成为复议被申请人和诉讼被告,被委托组织不可以。在讲授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启发学生从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否可以重复适用、效力及于以前还是及于以后、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影响是否直接等方面加以区分。讲到行政许可的听证制度时,可以与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相比较,启发学生比较《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法条,进而找到它们的异同,让学生感受到我国行政立法的进步。再如,讲到行政诉讼制度时,可以与行政复议制度相比较,学生就能更加理解这两种制度都属于行政救济制度,它们各自存在的必要性,掌握两种制度之间的区别,在实践中才能正确适用相关法律。

 

  其二,关注教学语言的专业性和启发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应当注重学生法言法语的培养。专业教师授课时要注意教学语言的专业性;在学生讨论问题时,教师也应提醒学生正确、恰当地使用专业术语,而不是使用大白话。同时,教学语言也应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干巴巴的、枯燥的语言容易让学生失去学习该门课程的兴趣。

 

  其三,关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对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学生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目的之一是在具体的案件中适用行政法相关行政法规范,这只有在大量接触具体案例中进行有意识的训练才能达到。案例教学法开展的前提是选择合适的案例,针对性、疑难性、典型性、新颖性应成为案例选择的主要标准。专业教师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案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去选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案例选取之后,专业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设疑或者激发学生自己提出疑问。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原理、法条、法律解释方法就相关的问题,进行分组讨论,进行争鸣。讨论结束后,教师应该及时对讨论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揭示法律与现实的对应过程,促进学生法学思维深刻性、独立性、系统性的升华。

 

  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模式转变理论的指导下,专业教师应该更加注重教学过程中课程导入、提问、授课、结课等的细节、技巧,让课堂教学丰富多彩、富有吸引力,动静结合,既注重知识、方法的传授又注重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成为具有创新能力、能适应社会需要的高质量法学人才。

 

  作者:陈珺珺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527

上一篇:论中国行政法的本土化

下一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用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