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浅析土地流转:探讨土地确权中的土地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10 10:05

  [摘要]建设新农村是现如今的一个重要时代议题,而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土地问题一直受到主要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了国计民生。近年来,随着政策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土地效益大幅提高,人们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转流转方面也逐渐增加关注。为深化土地流转的制度改革,加快土地经营规模的现代化进程,促进整个国家的农业飞速发展,更加需要人们积极探讨土地流转的正确对策,找到符合现国情和时代的一套方针。另外,在土地流转中,往往承包土地的操作不合理,从而引起不断的土地纠纷,因此土地流转中的土地确权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本文主要探讨土地确权过程中所出现的土地纠纷,对土地纠纷产生的原因、土地纠纷的主要特诊以及针对土地纠纷的对策进行分析,继而提出调解土地纠纷是现在土地问题中的重点。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土地纠纷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650(2015)02-0053-02


  在农村经济中,发展的核心一直以来都是土地,无论是民生,还是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土地,这也就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而且,在国家实施惠农政策之后,土地所展现的价值也随之增加。因此,明确土地流转和土地确权的概念与意义,减少土地纠纷的出现,才能确保农村经济和发展和民生的稳定。


  1土地流转和土地确权概述


  1.1土地流转


  在2004年,随着《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颁布,土地流转开始实行,该决策指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可以将其土地经营权也就是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但自身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的方式有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现如今,国家鼓励农民将自己拥有承包权的土地转让给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促进农业发展更具规模更加现代化。


  1.2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则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确定。每宗地的土地权都需要经过多重土地登记程序,最后才能得到确认和确定。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对农业的推进,政府开始实施一系列的惠农利农政策,如取消农业税等。这些措施加快了农业发展,促进存储城镇化进程,也使得农产品的价值逐渐提高,相应的,土地的价值也随之上升,土地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农民获取利益的主要依赖。然而这种现象也渐渐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即土地纠纷的产生。


  2土地纠纷产生的原因


  2.1根本原因――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土地效益的大幅提升


  农业经济的发展导致农产品价值的提升,另外还有农业税的减免与取消,都使得农村土地越来越备受青睐。过去一些年里由于农村向城镇涌入大量务工人员而荒废已久的土地,现在也重新获得了重视,再次得到试用和开发。受到利益的驱使,往往会有协商不理想的情况发生,这时通常就需要用到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2.2地籍管理的不规范和界桩埋设的不统一


  利益为上,在承包土地的过程中,为减少成本,即少交农业税与公粮,出现了两本账策略,一本帐主要保管在村干部那里,上面记下村民分配所得土地的数量,另一本用来上报给乡镇政府,上面记录的土地数和承包合同书以及土地承包证书上的记录一致,但通常与农民实际分到的土地数量相比要少很多。另外,界桩对于农民划分土地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界定凭据。但就是这样的重要凭据,却依然存在埋设不统一的现象。埋设的过程主要是在丈量土地后,找一块石头在两块地之间埋设,即便更规范一些,也只是在石头下加一个石灰桩。正是因为这样的随意和不规范,当有土地纠纷时,办案人员往往会在勘探界桩时发现多块类似的石头,无法进行准确的界定。因此,管理和实施上的不规范,都可能为将来的土地纠纷埋下隐患。


  2.3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


  现如今越来越多土地承包商会擅自更改土地用途,也就是违反了土地合同的内容,也导致土地以及相关的林业资源遭到破坏,损害了集体利益。还有些种植户交付一定费用就长期使用承包田,擅自经营土地,却往往不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手续,这种情况就会被否认土地使用权。并且,由于很多农民缺乏法律知识,去法院进行起诉,而不是向上级申请仲裁,最终就会无功而返。


  3土地纠纷的特点


  3.1土地流转操作不规范


  部分农村经济条件缺乏,法律意识也较为淡薄,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往往不经过书面合同的流程,直接自主性转让,也没有得到发包方的同意;同样的,部分农村,即使签订了书面的流转合同,在相关条款和内容上也并不十分规范和明确,存在许多隐患。


  3.2土地纠纷涉及人员较多,具有群体化的特征


  土地纠纷,往往都牵扯双方很多村民,也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民生和经济,这些矛盾一旦被激化,就会演变成群体矛盾,产生不可调和的事件,很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3.3争抢现象严重


  经济发展迅速,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政府实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也让土地利益受到越来越多农民的关注,争抢土地权益的事件也随之发生,矛盾不可避免。。


  4土地纠纷的解决对策


  4.1规范管理地籍,保证一致性


  管理上的规范是首要且必须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并且需要农村村干部的密切配合,对各农户的土地进行重新丈量、登记造册以及权属证书的发放,确保权属书上所记录的土地数与农民实际拥有的土地数的一致性。


  4.2统一界桩制作与埋设方式


  规范化界桩的埋设,是对以后产生纠纷了调解的重要手段,避免隐患的发生,保障农民合理的土地权益,让界桩能真正起到界定的作用。


  4.3加强诉讼调解


  发生土地纠纷时,村民往往由于法律意识的缺乏,而求诉无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加强村民本身的诉讼调解意识。诉讼调解是解决土地纠纷的重要手段,也可以更好的维护农村建设和发展的稳定,确保良好和谐的土地关系。


  4.4落实土地管理制度


  现如今的土地状况,如果要解决土地纠纷,则需要落实几个制度:a.鉴证制度;b.公开制度;c.回访与检查制度;d.调解仲裁制度。


  5结语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一直都起着核心的作用,无论是民生,还是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土地,这也就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土地流转方面,土地确权和土地纠纷问题也需要人们的持续关注。同时,加强相关土地法律的宣传,以保护农民权益为主旨,以促进和稳定农村改革和发展为目的,尽量减少土地纠纷的出现,确保土地流转的顺利推进,才能确保农村经济和发展和民生的稳定。本文来自《中国土地》杂志

上一篇:司法鉴定改革新形势下高职司法鉴定专业课程建设研究

下一篇:论城市土地的科学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