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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的学术特色与贡献

发布时间:2015-07-02 14:23

(三)土地空间权问题
在我国物权法制度过程中,李延荣教授针对我国有关空间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物权法》应根据实践 发展 的需要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空间利用权做出前瞻性的规定,包括空间利用权的取得,空间利用权的权属变更登记,空间利用权的流转,空间利用权行使过程中与役权的关系以及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等。建议物权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范围及其与空间利用权的关系。[39]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
该研究成果系教研室接受委托而以专著形式完成的研究成果。其上编专门针对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问题进行研究,分别探讨了林权流转的概念、特征、林权与物权法的关系、林权流转的前提和基础、林权流转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国外林权流转制度的评析、现实条件下林权流转制度的设计以及林权流转中的利益协调问题。下编专门针对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地使用费问题进行研究,分别探讨了林地使用费的概念和特征、意义和影响,林地使用费的产生、发展与现状,林地使用费收取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收取林地使用费的依据和障碍。该书提出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流转时应对林地实行有偿使用,而实现林地资源有偿使用和实现林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就是收取林地使用费。收取林地使用费是林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的前提和条件,也是在林权流转中促进了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的重要 经济 杠杆。[4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室虽然起步较晚,但通过教研室研究团队的不断努力,已经在国内环境法学领域占据重要位置,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环境法教研室的研究团队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态度,本着精益求精的精神,深切关注国内国际环境问题,在环境法领域研究中辛勤耕耘,不断进行开拓性研究,为推进国家环境法制的建设和完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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