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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人才能力素质培养与课程设置思考

发布时间:2015-07-07 10:21

法学本科人才能力素质培养与课程设置思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进论文联盟http://一步规范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社会各个行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和标
  准也越来越高,法学教育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其存在的缺陷和
  不足。如何改进完善,已成为法学教育关注和讨论的主题。本
  文试图从本科法律人才能力素质培养角度审视、分析现行课程
  体系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对策,并求教于同行。
  一、法律职业对法科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
  法律职业的主要活动是准确和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处理各种
  纠纷和案件,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不但要有丰富的法律理论知
  识;更需要具备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应具
  备从事法律职业必备的素质。
  1.法科学生应具有的职业能力。从法律职业人应具备的能
  力看,法学本科生的课程设置应充分考虑能够发展以下几个方
  面的能力:语言能力,写作能力,熟练运用信息工具能力,分析辨
  别能力,推理能力,概括能力,适应能力,组织、协调、决策、指挥能
  力,自学能力,社会调查和研究能力等职业必需的能力。
  2.法科学生应具有的职业素质。法学教育的职业素质培养
  主要有法律精神培养与法律职业道德培养。法律教育要使受教
  育者树立健全而正确的正义观,成为献身正义的法律卫士,而不
  能成为诡辩士或法律规则的玩弄者。法律职业者不仅应当遵守
  一般的社会道德规范,还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以上这些基本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要求和条件,就
  是我们思考和设计法学本科课程的依据和指南。
  二、现行课程设置存在的不足
  现行的课程设置体系总体上并没有很好贯彻以上精神和要
  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课程设置方面。在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
  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下简称“《评估方案》”)目标指导下,
  在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大纲的重点范围确定情况下,法学课程体
  系设置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专业核心课课程设置雷同。《评估方案》确定了
  14门
  专业核心课程,按照方案要求,该
  14门核心课程要开齐,所以,
  所有高校法学专业所开的
  14门专业核心课几乎没有差异。对
  于非核心专业课程的开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虽然不同学校
  所设课程存在差异,但总体上“大同小异”,个性和特点不明显,
  使高校法学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缺少特色,“产品雷同”,这也是
  法学专业学生近几年就业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专业课程教材理论性较强,但特色不突出,很多教材
  内容“相似”,难易度接近,与现实联系不够紧密,结合现实具体
  实务问题进行透彻分析的就更加寥寥,具备自己特点的好教材
  较少。很多教材是围绕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展开,实务经
  验、方法指导及技巧论述方面的内容很少。
  第三,同类型课程教材内容有些存在重复。如有些民法教
  材内容与商法教材内容在总论和分论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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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对实验教学课程存在不规范和不重视问题。实验教
  学课程按照《评估方案》的要求,主要是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演
  练两个方面。近几年,随着法学诊所式教育教学方法的引进和
  推广,这种通过实践论文联盟http://学习的方法也被很多学校采用。但由于条
  件所限,很难让学生都参与其中,存在一定局限性。实践教学的
  其他课程,如法律援助实训课、法律咨询课、模拟法庭课、法庭观
  摩课等,基本没有统一的模式和精确的评价体系,多数学校对这
  些课程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五,对实习课程重视不够。实习课程是法学本科教育中
  一个重要环节,学生从进入法学专业学习开始,学校一般都利用
  假期时间安排学生自主实习或者在老师指导下实习,但是由于
  老师少,实习基地少,学生生活不便,实习单位不重视,学校经费
  原因等,使此项学习在具体安排和效果方面,往往不尽如人意。
  毕业实习课程更多成为“找工作”或者复习考试的代名词。与过
  去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相比,近几年还有“倒退”的趋势。
  2.能力和素质培养方面。第一,不注重法律职业能力培
  养。多数学校设置课程多以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为重点,
  而在专业能力提升方面的课程设置较少。在专业核心课和非核
  心专业课程设置中,并没有强调这方面必修的课程。例如,对于
  法律条文的分析,应该与现实生活中对事实的认定、特定的文化
  和道德风尚,以及种种社会因素相联系。但一些刚出校门的法
  律职业者却往往只注重法律条文的机械规定,轻视与具体实务
  的有机结合;注重共性认识,缺乏个案分析;注重证据的文字表
  述,轻视形成过程了解;注重法律本意,轻视常理思考。
  第二,课程设置轻视法律思维能力培养。法律思维能力是
  法律人最核心的素养,是一个合格法律人所必不可缺的基本

功。然而,相当一部分法学本科毕业生还不具备这一能力,思维
  方式还停留在“常人”的思维上,没有真正实现从“普通人”向法
  律职业人的转变。
  第三,法律职业素质培养缺失。法律职业素质是法律人从
  事法律职业的关键因素。而一个法律人的职业素质不是纯粹通
  过知识学习获得的,要遵循某种必要的实践路径训练习得。高
  水准的法律职业素质是法律人在接受职业伦理教育、追求正义、
  升华良知、遵守法律规范与约束个人欲求的冲突中被驯化出来
  的,没有这一过程,便很难有高尚的法律人。而事实上,我国法学
  本科教育培养人才的模式基本欠缺培养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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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法律风险的内容。
  三、完善法学本科课程设置思考
  根据以上对法律职业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及现存不足的分
  析,本文提出以下完善对策:
  1.重构法学教材体系。重构法学教材体系,形成偏重理论
  研究和偏重实务应用论文联盟http://的两大类教材体系。法学教材应考虑理论
  和实务两大学习群体的需要,由知名法学家和实务界知名学者
  联合编写(或者个人专著)分别侧重于理论或者实务的系统教
  材,形成两大完整系统权威教科书,可供不同学校和学生根据需
  要选择使用和参考。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分列出更多的分支教
  材,包括一些具体问题的专著。
  2.法学教育的方向应进行合理分类。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应
  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确定其教育的方向,即理论方向或应
  用方向。或对同届的法学专业学生,根据职业选择和兴趣爱好,
  分为理论方向和应用方向分别进行培养。当然法学专业本身兼
  具理论性和应用性,不可能截然分开,只是在教学设计和培养目
  标上有所侧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有所不同而已。
  3.完善法学课程体系。第一,应增设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
  课程。20世纪
  30年代,著名教育家孙晓楼在《法律教育》一书中
  明确指出法律职业伦理对于培养法律人的重要意义,
  “法律人才
  一定要有法律学问,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社会的
  常识,才可以合于时宜地运用法律;一定要有法律的道德,才有资
  格来执行法律”一定要
  “只有了法律知识,断不能算作法律人才,
  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
  “因为一个人的人格
  或是道德若是不好,那么,他的学问或技术越高,越会损害社
  会。学法律的人若是没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学越精,越
  会玩弄法律、作奸犯科”。因此,增设专门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
  非常必要。①
  第二,注重法学方法课程的设置。在法学教育中应根据法
  学解决问题的特点和需要来考虑课程的设置。首先要学习哲
  学,现行本科课程设计中,政治理论教育课已经包含了马克思主
  义哲学的核心内容,法科学生应该在此基础上,根据法律职业的
  特点,在法理学中充实法律方法论的内容,或者另外设置专门的
  法律方法论课程。结合司法实务中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
  析,以强化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判断能力,提高法学生运
  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法律逻辑学课程应作为专
  业必修的基础课设置,逻辑学对于提升法学学生的思维能力和
  推理能力十分重要,作为基础必修课实属必然。再次,证据法课
  程应作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开设。法律的适用基本是以证据证
  明的事实为依据的,但是法科学生毕业后在执业中调查取证不
  规范,不能客观准确地判断使用证据的现象很普遍,为了工作需
  要,专门就证据科学重新学习“补课”的情况常见诸报端②,所以
  在本科阶段即应强化证据知识。
  第三,对某些课程应进行适当改革。建议将部分主干课程
  进行分解,实施分体式教学。如“民法学”可以分割为“民法总
  论”“物权法”(甚至可以将债法的主干分解为
  “人格权法”“债法”
  “合同法”两大部分分别讲述)等。
  “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
  再如法理学课程,应根据学生特点,采取分阶段授课,有些学校
  已经做了较好的改进。
  第四,对一些同类性的学科应进行课程整合重构,如诉讼法
  课程。考虑三大诉讼法和证据法都属于程序法范畴,可对其进
  行整合重构,按照程序和证据两个部分开设两门课,程序部分和
  证据部分分开,分别通过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程序法及证
  据法律规定的比较学习和案例实训进行学习。再如对民法和商
  法课程中的重复部分,可以以民法体系为基础,把商法作为民法
  的一个分支学科设置。
  第五,课程设置既要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又要考虑其
  实用性。如法律英语课应该成为法学专业必须学习的课程,但
  是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法科毕业生在工作中并不接触英语或者
  接触很少,所以在本科阶段,法律英语课应作为学生的选修课设
  置,为那些基础好、又有志于深造的学生提供条件,如果学生不
  愿意学习,而一律强求其必修,往往适得其反。
  4.应设置培养综合素质方面的课程。从事法律职业,其主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要的工作还在于分析法律问题,解决法律纠纷,其要求法律职业
  人在执业过程中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政治素质,要学会与人
  沟通和理解。这些素质除了实践外,学习必不可少,所以在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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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验教学课中应开设社交礼仪课程等。
  5.学校应加强专业硬件建设。第一,图书资料的更新,学校
  应给法科学生提供良好的自学平台。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大
  量的阅读是掌握法律原理、浸润法律精神的必修课,仅靠几本教
  材和参考书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法学专业建设应把专业图书资
  料数量及质量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规范模拟法庭和诊所法律教育场地建设。为使学生
  更好地开展模拟审判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学校应设置规范
  的模拟法庭和诊所法律教育场地,要注重形式因素,不能“因陋
  就简”,以强化学生程序和规范认识。
  6.重视法科学生的实习实践课程。实习课程可以分阶段利
  用假期进行。首先,学校应与当地或外地企事业单位、公检法部
  门、律师事务所等建立较为稳定的学生实习合作关系,实习单位
  应明确实习导师,在大一、大二或大三课程结束后的暑假阶段,
  就可以安排学生到这些单位实习;在大四阶段,可以组织一定时
  间的专门实习。实践中要完善评价体系,防止弄虚作假。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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