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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分析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6-11-16 15:22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公诉人,在电大兼职从事法学教学工作已一年,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亲身的感受,特别是在近几年对法学论文的指导、评审中,发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从中反映了开放教育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以拋砖引玉,与关心电大教学工作的同仁共同探讨。


一、电大法学毕业论文普遍存在的问题


1.抄袭现象十分严重


在每年交付评审的电大本科、专科法学毕业论文中,被发现抄袭而取消论文答辩资格的学员就有相当数量,还有很多参加评审的论文疑似抄袭论文,但因不能找到其抄袭出处,故暂时也参加了答辩,有的在上报审核中被确认为抄袭。更为有趣的现象是在参加论文答辩的同一个班的毕业论文中有时会出现二到三篇完全雷同的论文,同届本科与专科的毕业论文也会出现这种“撞衫现象。


2.照搬电大法学教材内容作为论文


有的学员总抱怨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论题,因在电大学习的过程中并未掌握多少法律知识,抄袭别人的论文唯恐被发现,于是退而求其次,照搬教材内容作为自己的论文。如2005届一位法学本科学员的毕业论文论题为“论抢劫罪”,其论述了抢劫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抢劫罪与其他罪的区别、抢劫罪量刑时应注意的几个情节问题等,全都是在电大刑法学教材中早就明确的内容,无任何新意,也没有自己的任何思考与论述,完全达不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类似这种被搬作论文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刑法、民法等实体法学教材中。


3.论题不属于法学范畴,或论题太大超出自己的写作能力


论题不属于法学范畴的如:论司法工作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论外派劳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有的学员把本单位的领导所作报告当作论文,如“当前我市存在的防空问题及其解决”。其原因是学员自己不知道哪些属于法学论题,指导教师在指导选题上也不负责任。


论题太大,超出学员写作能力的如“论依法治国”、“论加入WTO对我国法律的影响”等,这类论题并非电大法学本科层次的毕业生有能力写作的,“论依法治国”则是中国社科院承担的国家重大研究课题,其内容为1997年党的十五大所确认,故这类论文大部分属抄袭而来的。


4.格式不规范,不按法学论文的要求写作


通常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要求具备内容提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几大组成部分。在论文评审中发现很多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格式都有。本科论文字数一般要求在6000字以上,有的学员将其标为十几个章节,俨然一部法学论著的架势;有的按医学论文的格式标明论文的层次,如;参考资料按要求应为论文、专著、案例等,有的学员全部注明为相关的法律,如民法论文的参考资料为《民法通则》、《合同法》、《关于……的司法解释》;论文正文中引用他人资料部分应用上标序号注明如或,很多学员的论文将注释打印成或,结果与段落中正常序号相混淆。


5.错别字多,标点、分段落等不符语言规范的情况多


部分学员对自己的论文极不认真负责,交付评审的一篇论文竟有几十个错别字,其中一位女学员在‘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相关问题”的论文中,多次将“财产”打印成“小产”,让人哭笑不得;有的学员论文中逗号、句号、顿号不分,致使语句意思支离破碎,惨不忍睹;有的学员论文小标题、段落全部顶格,一个自然段长达二、三页,连中学语文的要求都达不到。


二、电大毕业论文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学员方面的原因


学员刚入学时,普遍比较认真学习,学员到课率比较高。第一学期考试后发现考试比较容易过关,因平时作业和到课率各占总分的20%,期末考试只要拿80分的半数40多分就能及格,很多平时没认真学习的同学在考试时通过作弊都能顺利过关,就觉得在电大念书太好混了,用不着这么认真用功学习。因此,在以后的学期中到课率越来越低,甚至一个百人班级到课的学员不到十分之一,有时只有百分之一,被班主任戏称为班上认真学习的“种子选手”,于是学校针对这种低到课率,就将两个前后届的本科班或专科班与本科班合并上同一门课,即使这样,低到课率的现状仍无法改变。


至于课程作业,更是抄袭现象极其严重。通常是每门课的作业安排一个认真学习的学员做,然后其他同学照抄,更为恶劣的是有的学员将他人在电脑上的打印作业直接拷贝,打印后粘贴在自己的作业本上,其中的错别字都一样。


在这种学习氛围下,大部分学员受影响而变得不认真学习了,仍坚持认真学习的仅剩下极少数人,大家普遍存在混文凭思想。因此,毕业论文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就不难理角解学习都依靠混过关,毕业论文还可能认真去写?抄袭现象也就顺理成章。


2.指导教师方面的原因


目前基层的市县电大,由于人事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专业的法学教师极少,师资的缺乏导致电大通过聘请司法机关、党校、律师事务所中法学本科毕业且具有相当实践经验的检察官、法官、律师、教师从事法学教学工作,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基层教学的主干力量,但这支队伍在教学中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有的指导教师对法学论题界定不明确。他们虽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但没有教学、理论研究经验,如学员选的是一个与法律擦边的论题,有的指导教师都会予以认可。


(2)有的指导教师对规范化的论文格式不了解,同一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多篇论文格式都不一样,都不符合要求,通常就按学员交来的格式。


(3)有的指导教师未尽职指导。如事先未对其指导的学员安排写作指导计划,讲明指导要求。按要求指导教师应在学员的选题、写作提纲的确定、论文草稿的修改、参考资料的规范化等方面层层把关。有的兼职教师指导论文时严重不负责任,以没时间详细指导为由,让学员自己把握,不动手在学员论文上做书面批改,当学员找一篇论文请他指导时,随便翻一番即说:可以了,你自己认真负责修改就行了,我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仔细批改。导致交付评审的论文在格式、内容上存在诸多错误,在论文答辩时闹笑话。


(4)有的指导教师对学员论文把关不严。为图省事省时,对学员交来的论文发现是抄袭的,也不制止,而是默许学员蒙混过关;有的虽有制止,当遇到该学员每次交来的都是抄袭的论文时,最后无可奈何地帮助学员略作修改即定稿。


导致上述论文指导不力的种种原因,归根到底是相当数量的指导教师不了解规范化的法学论文指导要求,也不尽职,且电大也未组织这些指导教师进行相关系统性的论文指导培训,甚至在县电大出现了原来电大函授专科、本科毕业的学员再来指导后届学员毕业论文的普遍现象,形成矮子生矮子的“武大郎现象”,这些都是导致目前法学毕业论文质量严重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师资队伍不合格。在学员的学习目标就是为了混一张电大文凭的前提下,再加上指导教师的指导不力或不负责任要指望学员能写出具有较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无疑是天方夜谭。


3.地方电大自身的原因


在当前我国提出“教育要走产业化道路”的前提下,各高校纷纷扩招,通过多招学员多收学费来弥补国家对教育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电大的成人教育也纳入其中。电大要发展,教职工待遇要改善,这些经费不可能靠地方政府提供,只能靠从成人教育的收费中解决。为此,地方电大每年的招生数量曰益增多,特别是近几年的开放教育模式,原来函授本科班只在地市级电大才开设,现在已经办到很多县电大,学员增加了,专业教师却未增加,这就产生了学员增加对专业教师的需求与地方电大专业教师短缺之间的矛盾这成为电大教育管理制度的第一对矛盾。


地方电大为了保证每年的招生生源,其在教学管理方面存在向学员这一买方市场倾斜的问题。如按照高考、自考那样严格教学考试制度,想上电大的人会越来越少,特别是成人教育的特点之一就是学员要受年龄、智力、工作、家庭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在教学管理中存在用放松管理以吸收生源的倾向。如学员期末考试不及格,可以补考;仍不及格的,在毕业前还有一次补考的机会。从考场纪律的实际情况看,虽有个别学员在考试时因夹带纸条作弊被发现而作考试无效处理,但由于太多学员夹带纸条作弊,监考老师不可能把考场里的大多数学员都作考试无效处理,故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抓个别作弊学员只是起一点警示作用,学员考试作弊还是普遍不会被抓的。这犹如当前某些地方的反腐败做法一样。因此,电大入学的学员除非中途辍学之外,总能经过补考后都会及格,在这种情况下,交一份不合格的毕业论文,电大通常也都采取尽量让其通过的态度,因为教育产业化即企业化。企业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其终极目标的,如让太多的学员毕业不了,这不符合电大教育产业化的教育目标,即教育产业化与教学管理之间的矛盾成为电大教育管理制度的第二对矛盾。


三、对电大开放教育模式存在问题的思考


从上述情况看,当前地方电大成人教育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不是能一时解决的。从学员法学毕业论文等各种渠道我们了解到,相当数量学员所学到的法学知识极为有限,不符合教学的基本要求,也能从电大毕业,获得专科、本科文凭,甚至于还能申请到学士学位。如有的学员在论文答辩中对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一问三不知,分不清楚被告与被告人、原告与原告人在法律性质上的区别,弄不清宪法与刑法的关系,有的还托词说“我又不是从事司法工作的,怎么会知道这些区别呢f难道法学专科、本科毕业的学员对这些问题都可以不懂吗?是否允许有进电大校门缴了学费的学员就一定得让其毕业并获得文凭呢?


按西方开放大学教学管理模式的特点和要求,他们实行的是宽进严出的教育政策,学员达不到一定的学分,掌握不了一定的知识是毕业不了的,更别指望能拿到文凭了。也就是说要有对学习不合格的学员毕业不了的教育管理制度,这样才能督促学员认真学习,否则长此以往,恶性循环,形成到课与不到课一个样,学习与不学习一个样的怪现象,反正你电大收了我的学费就得让我毕业,发一个文凭给我。如果那样将会造成开放教学质量的严重滑坡,电大文凭含金量的严重缩水,最终导致社会对电大文凭认可度的严重降低,这肯定不是实行开放教学模式的倡导者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因此,笔者认为电大开放教学模式要向健康、正确的轨道方向发展,必须对现行的教学管理模式进行综合治理:


1.正确定位教学目标,应实行宽进严出的教学管理模式


教育绝对不是产业,不应该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自己的终极目标。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教学管理到位,教出的学员素质高,文凭的含金量就高,社会的认可度也就水涨船高,不怕招不到生源。


2.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地方电大应尽可能招收一些所开设专业的教师,在一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聘请兼职的教师队伍也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具有相当职称、职务的专业人士不见得就是合格的教师。因受到当前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过程中许多不公正因素的影响,很多具有高职称、高职务的人在专业方面并不称职,名不符实,有的即使具备了教授、副教授的职称也不一定对本专业有多少独到深入的研究。因此,应实行宁缺勿滥的原则,选择合格的兼职教师,淘汰在教学过程中被证明是不合格的兼职教师,同时逐渐对兼职教师安排较高层次的电大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努力使兼职教师能够达到应有的教学要求。


3.严格考试纪律,狠抓教学质量


除了在平常教学过程中抓学员的正常管理外,应严格考试纪律,让学到知识的学员通过考试,未学到知识的学员过不了关,不要怕抓到考试作弊的学员太多而不敢下手,否则学员会因此而有恃无恐,更加胆大妄为,那样的话考场将成为“抄场”。通过严格的考试关,使学员感到要过关必须真正学一点东西,逐渐演变成自己想要学习而来参加电大成人教育,那样就能形成一个教与学的良性循环氛围。


总之,电大开放教学模式开始探索的时间尚不长,再加上在当前我国教育产业化这一不正确的教育模式指导下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是很正常的关键在于我们要看清问题的实质所在,分析其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我想,经过众多有志于电大开放教学模式的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一定能使电大开放教学模式办得越来越好!


作者:吴才文(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福建南平 3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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